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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身体是恒常不变的,那就不可能产生心识的果

释量论·成量品 · 第11课。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寅一 破许非同时所依 › 卯二 宣说彼者无随灭 › 辰二 别破身常有 › 巳一 真实说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释量论·成量品第11课破斥问难与答

整理常身无变不成心近取,身心变化亦不必同

所破极个别外道

量界、限定并非人永远不死

常身不转近取果 · 本方 · 立 · 限定:既然身体是恒常不变的

有法
身体
所立
不可能产生心识的果
因
近取因无有变化之故

身安应心无虑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在身体健康、吃穿等具足的条件下

应成:心就应该快快乐乐、无忧无虑

例泥土(主论证喻)、瓶子(主论证喻)、土壤、肥料(教学例)

名相近取因、俱有缘(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9 段)

本方近取无变异,不变近取果, 原段 ›

本方如泥无变异,不变瓶子等。 原段 ›

本方何事无变异,转变何事彼, 原段 ›

本方彼近取非理,如黄野黄牛。 原段 ›

本方身心亦如是。 原段 ›

转述极个别外道认为,心的近取因或主因是身体,而且身体是常有的。当然,他们所认为的常有,并非人永远不死,而是说身体一直是恒常不变的,就像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所认为那样:从小到老、从生到死都是这个身体;昨天的身体就是今天的身体,今天的身体就是明天的身体,明天的身体就是后天的身体……这种观点肯定不合理,下面进行遮破。 原段 ›

本方既然身体是恒常不变的,那就所立不可能产生心识的果,因为恒常不变的法产生任何一法都不合理,为什么呢?因近取因无有变化之故。由于近取因身体没有变异,就不可能移位到或转变为近取果的本体,如同泥土,在泥土自性没有改变而存在的同时,不可能转变成瓶子等。任何一个事物没有改变,转变或产生其他某一事物,即它作为另一事物的近取因,是不合理的。就像黄牛与野黄牛、水与火、柱子与瓶子等一样毫无瓜葛。大家都清楚,在世间当中,瓶子产生柱子、柱子产生黄牛、黄牛产生山羊等是不合理的。同样的道理,身体和心识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即它们之间不可能有随存随灭的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 原段 ›

本方我们可以发现,虽然身心集聚在一起,但有些人因为心态比较好,或修行境界比较高,故当身体有特别大的改变时,比如身体受伤、切断肢体等,心一点都不会动摇;而有些人身体一点都没有受伤等变化,心却特别烦乱、浮躁、痛苦,这样的现象特别多。因此,身体和心识之间的关系,并非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否则,在身体健康、吃穿等具足的条件下,应成心就应该快快乐乐、无忧无虑,但往往不是这样,故不能如此承许。 原段 ›

本方当然,在某些情况下,身体对心确实会起一些作用,比如身体受伤后,心情特别痛苦等。但是,不能以此成立身心是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其实,心和身的关系,就像苗芽和土壤、肥料的关系一样。也就是说,就像种子是苗芽或果实的近取因,土壤、肥料等是俱有缘一样,心的近取因是心,身体只是俱有缘。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