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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名称成立作为理由来成立在事物上也成立

释量论·成量品 · 第05课。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戊二 破是一切之作者 › 己一 无能立 › 庚二 详细说明彼之理 › 辛三 宣说彼之成立义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释量论·成量品第05课辨析节选

整理名称上成立而意义不成立,仍是相似推理:如以行走证牦牛、以具手证大象,人马羊也行走、具手。

整科事势理

所作证常之误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声音
所立
是常有的
因
所作之故

有师名不决定学密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某人
所立
是学密的
因
某密宗上师的弟子之故

所作实义证无常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柱子
所立
是无常的
因
所作之故

具行证牛之误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这个众生
所立
是牦牛
因
因为行走之故

具手证象之误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这个众生
所立
是大象
因
因为具手之故

共名应通牛象 · 本方 · 反诘

因
他们也具有这样的特点之故

应成:人等生命全部都成为牛和大象了

名火实火之失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以名称成立作为理由来成立在事物上也成立

应成:谁接触他时,都会被燃烧

例牦牛(教学例)、大象(教学例)、火焰(教学例)

原段(10 段,节选)

当知彼错等,纵唯名无谬, 原段 ›

能立亦有咎,由事证事故。 原段 ›

如行故证牛,具手故证象, 原段 ›

此名之所诠,共称非欲说。 原段 ›

我们应当知道,在推理的时候,倘若因的意义本身在所立上有错误(指不定),以及“等”字所包括的不成与相违,则纵然表达因的单单名称在那一有法上使用,众所共称无有错谬,可是这样的能立也是有咎(有过失)的,因为要由所运用为因的事物证实所立的事物,而仅仅以名言(即声音、语言)不能证明的缘故。 原段 ›

比如所作叫常有,但声音并不是常有,故“声音所立是常有的,因所作之故”的推理就是相似推理。又比如:“某人所立是学密的,因某密宗上师的弟子之故。”虽然这个推理在名称上成立,因为他是某上师的弟子,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学密,甚至对密法的概念都不懂,所以只是一种相似推理。因此,关键要看事势理成不成立,名称成立与否并不关键。如“柱子所立是无常的,因所作之故”,虽然所作并非无常的异名,但所作的意义在柱子无常上却是成立的,故为正确推理。 原段 ›

作者于颂词所举声不错误、义错误的例子是:“这个众生所立是牦牛,因因为行走之故。”“这个众生所立是大象,因因为具手之故。”虽然印度人把牛共称(从别名或假名的角度讲)为具行或能行,把大象共称为具手(象的鼻子很巧,像有手一样),即在印度具行和具手这两个名言的所诠指的是牛和象,但这并非欲说(从真名或最初命名的角度讲),若随顺欲说就不是这两者(一般用在人上),或者说因为“具行”和“具手”者多之又多,则应该在包括牛和象的一切众生上安立这两个名称,甚至在一切所知法上安立。正因如此,虽然这两个推理在名称或声音上成立,因为牛和象的别名是具行和具手,但在意义上,因为人、马、羊等生命也有具手和具行的特点,就不成立。否则,应成人等生命全部都成为牛和大象了,因为因他们也具有这样的特点之故。 原段 ›

因此,不能以名称成立作为理由来成立在事物上也成立,而应该依靠意义。比如一个人叫火焰,人们这样称呼是没有任何错误的,因为他完全可以叫这个名字。但假名成立,在真实的意义上成不成立呢?并不成立。否则,谁都会见到他是火焰,或应成谁接触他时,都会被燃烧。所以,在推理时一定要依靠意义,而不能依靠名称。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总之,以上以事势理讲了“不依词而需要依义”,若认真学习,对此理则能断疑生信。而本科判所说的彼之成立义,也就是以理成立依义不依语这一要义。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