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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达轮涅诸法自性不成如幻的道理,称为后得如幻之定解,这是相似胜义

般若摄颂释 · 第一品 · 连讲 2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子一 基无得之理 › 丑二 广说 › 寅一 所知对境不可得 › 卯一 意义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卯一 意义

般若摄颂释第一品立论观察连讲 1/2

如果加以观察分析,那么粗细任何法的本体也不成立

整理观察五蕴:色为微尘聚合、极微观有无方分,受等众多无常,刹那观前后分,皆不成实

量界、限定未经观察、实有

色聚不成实 · 本方 · 立

有法
色蕴所摄的五根、五境尽所有显现的这一切
所立
多体聚合、粗大或整体的本性丝毫也不成立实有
因
都是众多微尘汇集、积聚的

极微不成实 · 本方 · 立

有法
极微尘
所立
微尘同样无有成实性
因
通过分析它有无方分

受不成实 · 本方 · 立

有法
所有属于自相续或他相续的苦受、乐受、舍受尽所有的一切受
所立
微乎其微的一分也无成实性可言
因
也都是众多、无常的自性

心心所无实一法 · 本方 · 立

有法
心和心所的一切法
所立
不可能存在实有的一法
因
千差万别

无分刹那不成 · 本方 · 立

有法
刹那生灭之有实法的时际无分刹那
所立
它并不成立
因
当观察前后部分之时就能证实

例梦幻水月(教学例)

原段(6 段)

色无受无想行无,识处纤尘亦非有, 原段 ›

不住万法无住行,无取获诸佛菩提。 原段 ›

倘若如此凭借观察胜义的智慧加以探究,色蕴所摄的五根、五境尽所有显现的这一切,因都是众多微尘汇集、积聚的,所立多体聚合、粗大或整体的本性丝毫也不成立实有;对于极微尘,也可因通过分析它有无方分来证实所立微尘同样无有成实性。由此可知,这种色法是现而无实的自性。 原段 ›

同样,所有属于自相续或他相续的苦受、乐受、舍受尽所有的一切受因也都是众多、无常的自性,如果加以分析,所立微乎其微的一分也无成实性可言。与之相同,想蕴和行蕴自体性成立的法一无所有。认知这样道理之识的处所或基础纤尘也不存在。总之心和心所的一切法因千差万别,所以所立不可能存在实有的一法。 原段 ›

刹那生灭之有实法的时际无分刹那,因当观察前后部分之时就能证实所立它并不成立。当然,这些五蕴只是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似乎令人欢喜的显现;如果加以观察分析,那么粗细任何法的本体也不成立。因此,我们要以无而显现梦幻水月等的方式来看待。 原段 ›

有为、无为的一切法都不例外,从自身角度来说丝毫也不成立,仅仅是凭借因缘、缘起力才呈现的。对于无欺显现这一点,如果也依靠探寻真如的正理加以探究,那么就会确定,这些只是受分别念主宰,以心安立为我和形形色色的法,真正成立的某法极微许也得不到。当生起这种定解时,此菩萨就是不以所缘的方式安住于所知万法中。具备不住一切边的定解妙见,不住一切而行持或者一无所住而行,由此也能通达“一无所见即真见”、“一无所住即真住以及一无所行即真行……”的所有道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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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摄颂释第一品辨析连讲 2/2

了达轮涅诸法自性不成如幻的道理,称为后得如幻之定解,这是相似胜义

整理辨相似胜义与究竟胜义:「自性不成」「如幻」仍是言思行境,属世俗;究竟胜义超离言思

量界、限定相似胜义、究竟胜义

如幻等属世俗 · 本方 · 立 · 限定:真正实相究竟义中

有法
“自性不成”和“如幻”等等随行语言、分别心的一切行境
所立
都是分别假立的法,也都属于世俗法和虚假法

名相相似胜义、真实胜义(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2 段)

了达轮涅诸法自性不成如幻的道理,称为后得如幻之定解,这是相似胜义,是心之行境、有执著相的正见。作为初学者,熟练串习这一点相当关键。 原段 ›

真正实相究竟义中,“自性不成”和“如幻”等等随行语言、分别心的一切行境,所立都是分别假立的法,也都属于世俗法和虚假法。而究竟胜义的本体是不虚假的法性真性。为此,把显现、空性分别称为世俗、胜义,而一切法无二的法界真实胜义,是依靠各别自证的智慧所了悟的,超越语言分别的一切行境,是入定的行境,诸法本来无生无灭、无取无舍,以平等性的本体如虚空界般显现,这是三世如来及菩萨的伟大佛母,是法界无生的实相,是自性光明胜义菩提心的本体,也是万法的究竟精华。所以,通过对此理毫不怀疑的定解而趋入,无论如何都是至关重要的。《罗睺罗赞般若颂》中云:“无有言思智慧度,无生无灭虚空性,各别自证智行境,顶礼三世诸佛母。”如《中观根本慧论》中也说:“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则名真如相。”入定于这样甚深法性中的瑜伽行者,无有任何执取的法,完全去除心识行境的一切所缘和戏论网,依靠具足全无执著相的智慧也就是一切相之最的自性光明或自然本智,而证得一切善逝的大菩提。此处,稍微详加解释,以下行文中出现关于遮破色等的所有内容,也要这样来理解。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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