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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证 · 三戒论

要看哪一戒成为自相续所遮烦恼的对治以及不束缚相续,就应行持那一戒

三戒要解(下) · 第44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甲二 论义 › 乙五 一个补特伽罗相续中三戒圆融行持 › 丙二 广说 › 丁六 应时主行

怎么看标记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三戒要解(下)第44课辨析节选

整理辨:辨三戒相违时如何取舍:不相违时各自无杂守护;相违时看哪一戒能对治烦恼、不缚相续;显宗也有开许;如降伏与杀生偿命,看有无超度能力(释文、堪布)

本条暂未标注方法关联

量界、限定若自相续仍被烦恼束缚

仍被烦恼缚则舍 · 本方 · 立 · 限定:若自相续仍被烦恼束缚

所立
最好放弃此行为

不被染污则可行 · 本方 · 立 · 限定:若自相续根本不会被烦恼染污,并可提高自己的修行境界

所立
在具大必要时可如是行持

显宗亦有开许 · 本方 · 立

所立
在密宗开许的地方,显宗同样也有开许的

相违时行对治烦恼之戒 · 本方 · 立 · 限定:若内部相互抵触,有一戒称为所断却成为另一戒的所护

所立
要看哪一戒成为自相续所遮烦恼的对治以及不束缚相续,就应行持那一戒

降伏与杀生不相违 · 本方 · 立

所立
有超度的能力,去杀是可以的

例降伏十大应诛(举例)

名相应时主行(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6 段,节选)

一切自性的恶业以及在大众当中时,以行持离贪菩萨行和别解脱行为主,在寂静处,则根据自己的境界行持有帮助的密宗不共行为。在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互不相违、无有抵触时,根据各自戒条无杂而护持;若有相违时,比如别解脱戒说不准杀生,密乘戒要求杀生,二者出现冲突又该如何抉择呢?根据自己的情况,观察自己的行为能否成为善业?所遮、所需方面是否无碍?若自相续仍被烦恼束缚,最好放弃此行为;若自相续根本不会被烦恼染污,并可提高自己的修行境界,虽与别解脱戒表面相违,在具大必要时可如是行持。 原段 ›

现在很多人不明白这方面的道理,密宗所开遮的个别戒条和显宗开遮的个别戒条,不清楚到底应该如何行持?其实很容易观察,只要看一看自己的境界就可以了。密宗所要求的,比如降伏众生,若自相续无有对众生的实执,并且可以真实超度他,如此行持不会有任何问题,否则肯定不行。因此,在密宗和显宗无有冲突的地方,不杂而行持;有冲突的地方,一定要观察它的所遮和所需。这个问题相当重要。 原段 ›

在密宗开许的地方,显宗同样也有开许的。《入菩萨行论》说:“慧远具悲者,佛亦开诸遮。”具有广大智慧的大悲尊者佛陀,对身语的七种恶行也有开许的时候。意思就是说,观察自己的相续会不会被烦恼染污,这也主要是根据自己的修行境界来衡量。尤其每一位相信因果的人,对这方面肯定会认真思考,看自己究竟达到这种境界没有?这个地方一定要注意。有时候自认为已经达到了这种境界,实际只是一种增上慢,与凡夫俗子无有任何差别。这方面一定要考虑。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三戒内部若互不抵触成为一致,则对于成为他众不生信等所有取舍之处,应根据不同的戒条互不混杂,分别圆满守护。若内部相互抵触,有一戒称为所断却成为另一戒的所护,出现这种相违现象时,要看哪一戒成为自相续所遮烦恼的对治以及不束缚相续,就应行持那一戒,这一点是诸大智者们共同承认的。 原段 ›

大家经常可以看到,密宗对某件事开许,显宗却不开许,这时觉得特别矛盾,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实际上,有关这个问题,在《三戒论》以及有关密宗的论典中阐释得清清楚楚。比如密宗当中说,因缘具足时一定要降伏十大应诛并作超度,而显宗尤其《正法念处经》里面说:杀一个众生,需要偿还五百次的生命。还有些经中说:需要堕入复活地狱为主的五大地狱。那二者是不是相违呢?不相违。最主要看你是否具足超度的能力?有超度的能力,去杀是可以的。也就是说,所遮、所需相当重要。大家需要经常看一看自己的相续,到底是什么样的?按照大成就者们所写的“说明书”去做,这一点相当重要。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