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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亦应是假有,如瓶。

入中论自释 · 入中论自释 卷五 · 连讲 2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入中论自释 卷五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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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中论自释 卷五

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五破斥应成式连讲 1/2

若谓我是实有物 如心应非不可说

整理正量部计实有我与蕴一异不可说;若我是实有物,应如心非不可说,不可说者定非实物。

所破正量部

我 · 本方 · 反诘

因
若谓我是实有物

应成:如心应非不可说

例心(主论证喻)

原段(8 段)

本方今当破正量部所计实有补特伽罗。颂曰: 原段 ›

对方有计不可说一异 常无常等实有我 原段 ›

对方复是六识之所识 亦是我执所缘事 原段 ›

对方离诸蕴外无我可取,故非离蕴别有补特伽罗。亦非即蕴自性,犯有生灭过故。是故我与诸蕴一性异性俱不可说。如不可说一异,如是亦不可说是常无常。然是六识所识。又此补特伽罗,亦可说是实有,以说是造者受者故,生死涅槃,系缚解脱,所系属故。亦许彼是我执境事。 原段 ›

本方此说非理。颂曰: 原段 ›

本方不许心色不可说 实物皆非不可说 原段 ›

本方因若谓我是实有物 应成如心应非不可说 原段 ›

本方此颂显示,不可说者,定非实物。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五破斥辨析连讲 2/2

我亦应是假有,如瓶。

整理不可说一异则假有如瓶;实法唯有一异二相,我不具故非实

我 · 本方 · 立

所立
我亦应是假有
喻
如瓶

实我 · 本方 · 立

所立
我非实有
因
非实法所依故
喻
如瓶

例瓶(主论证喻)、识(教学例)

原段(8 段)

次明假有。颂曰: 原段 ›

如汝谓瓶非实物 则与色等不可说 原段 ›

我与诸蕴既叵说 故不应计自性有 原段 ›

如许瓶与色等,不可说是一性异性,而是假有。如是所立我亦应是假有,喻如瓶。如是二颂已明破立。 原段 ›

今更明一性异性为实法所依,以我非是实法所依而破实我。颂曰: 原段 ›

汝识不许与自异 而许异于色等法 原段 ›

实法唯见彼二相 离实法故我非有 原段 ›

若如汝计,我实有者,则定当如识不异自体,而异色等,然此非有。应知因非实法所依故,所立我非实有,喻如瓶。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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