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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即是五蕴性者,般涅槃时五蕴断灭故,我亦应断。

入中论自释 · 入中论自释 卷四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入中论自释 卷四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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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中论自释 卷四

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四破斥应成式连讲 1/2

若我即是五蕴性者,般涅槃时五蕴断灭故,我亦应断。

整理蕴我是生灭物则涅槃断我、旧我不可忆、失业及他造余受

断灭 · 本方 · 反诘

因
般涅槃时五蕴断灭故

应成:我亦应断

生灭 · 本方 · 反诘

因
以我是五蕴性故

应成:我亦当有生灭

诸业与果 · 本方 · 反诘

因
由无作者,业无所依故

应成:诸业与果应无关系

他人 · 本方 · 反诘

因
若谓前刹那造业,后刹那受果者

应成:则他人造业应余人受果

原段(4 段)

般涅槃时我定断 般涅槃前诸刹那 原段 ›

生灭无作故无果 他所造业余受果 原段 ›

若我即是五蕴性者,因般涅槃时五蕴断灭故,应成我亦应断。然不可说般涅槃时我亦断灭,成边执见故,故我非以五蕴为性。又般涅槃前诸刹那中,如五蕴是刹那生灭,应成我亦当有生灭,因以我是五蕴性故。如不念云:“我今此身昔已曾有。”亦不应念:“我于尔时为顶生王。”以彼时之我,如身已灭故,及许于此受余生故。如论亦云:“非所取即我,彼有生灭故,云何以所取,而作能取者。”又云:“若五蕴是我,我应有生灭。” 原段 ›

纵有生灭,由无作者之我故,应无彼果。若有能造业者,应是无常。因由无作者,业无所依故,应成诸业与果应无关系。因若谓前刹那造业,后刹那受果者,应成则他人造业应余人受果,以他造业余受报故。是故亦犯造业失坏,未造受报等过。《中论》云:“若谓有异者,离彼应有今,我住过去世,未死今我生。如是则断灭,失坏诸业报,他造业此受,有如是等过。”故计五蕴是我不应道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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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四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

自相互异之法,谓是一相续,不应道理

整理救:前后刹那虽异,是一相续故无过;破:前已说其失,自相互异之法,谓是一相续,不应道理。

相续 · 本方 · 立

所立
谓是一相续,不应道理
因
自相互异之法
原段(4 段)

救曰:前后刹那虽异,然是一相续故无过。 原段 ›

破彼颂曰: 原段 ›

实一相续无过者 前已观察说其失 原段 ›

前云:“如依慈氏近密法。”已说其失。论云:“若天异于人,是即为无常,若天异人者,是则无相续。”故因自相互异之法,所立谓是一相续,不应道理,所犯众过终不能免。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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