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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属非有。然见梦境,不见石女儿。

入中论自释 · 入中论自释 卷四。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入中论自释 卷四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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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四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难:若诸法真实无,则应如石女儿名言亦无;答:梦境等同石女儿非有而可见,石女儿非世间所见,故对方所言不决定。

不定过(即不定因)

石女儿 · 对方 · 对方立论

因
于胜义中非有故

应成:于世俗中亦应非有

色等 · 对方 · 对方立论

因
色等自性于世俗中有

应成:故彼等亦应胜义中有也

梦中所见 · 本方 · 立 · 限定:与石女儿,同属非有

有法
梦中所见
所立
然见梦境,不见石女儿

不定过 · 本方 · 立 · 限定:彼等同是自性空

所立
此于汝自宗成不定过
因
然汝唯见彼等,不见石女儿

例梦境(主论证喻)、石女儿(主论证喻)、毛发(主论证喻)

原段(15 段)

对方问曰:若谓色等于胜义中都无自性者,彼等自性如石女儿,因于胜义中非有故,应成于世俗中亦应非有。然因色等自性于世俗中有,应成故彼等亦应胜义中有也。颂曰: 原段 ›

对方若谓诸法真实无 则彼应如石女儿 原段 ›

对方于名言中亦非有 故彼定应自性有 原段 ›

本方今当告彼。颂曰: 原段 ›

本方有眩翳者所见境 彼毛发等皆不生 原段 ›

本方汝且与彼而辩诤 后责无明眩翳者 原段 ›

本方汝应且与由眩翳所坏眼者,辩云:汝等何故只见非有之毛发等,不见石女儿耶?后再攻难为无明翳障慧眼者,何故唯见自性不生之色等而不见石女儿耶?此于我等不应责难。以经说:“诸瑜伽师见诸法如是,余欲求得瑜伽智者,于所说法性亦应如是信解。”我等是依圣教,说瑜伽师智通达诸法皆无自性,非依自智而作是说。我等亦被无明眩翳障蔽慧眼故。如经云:“知蕴性离皆空寂,菩提性空亦远离,所修正行空无性,智者能知非凡了。能知智慧自性空,所知境界空离性,了达知者亦如是,是人能修菩提道。”故于诸瑜伽师亦无此责难,彼于世俗不见少法是有自性,于胜义中亦不见故。 原段 ›

本方暂勿责难有眩翳人,且应诘汝自身。颂曰: 原段 ›

本方若见梦境寻香城 阳焰幻事影像等 原段 ›

本方同石女儿非有性 汝见不见应非理 原段 ›

本方喻如梦中所见,与石女儿,同属非有。所立然见梦境,不见石女儿。乾闼婆城亦尔。阳焰谓见阳焰为水。幻事亦尔。影像等者谓谷响、变化等,彼等同是自性空。因然汝唯见彼等,不见石女儿。故应先自责难,次乃责难愚夫也。 原段 ›

本方又颂曰: 原段 ›

本方此于真实虽无生 然不同于石女儿 原段 ›

本方非是世间所见境 故汝所言不决定 原段 ›

本方如薄伽梵说:“言诸趣如梦,非依真实说,梦中都无物,倒慧者妄执。乾闼婆城虽可见,十方非有余亦无,彼城唯名假安立,佛观诸趣亦复然。有水想者虽见水,然阳焰中水终无,如是分别扰乱者,于不净中见为净。犹如净镜中,现无性影像,大树汝应知,诸法亦如是。”此教亦说,色等虽自性不生,然是世间共见之境,石女儿则不尔。所立此于汝自宗成不定过,此于我等不成责难,以我等非于世俗中许色等有自性生,次于胜义中破故。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