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讲解《入中论》讲解 第12课破斥应成式
整理依龙树理破自生:能所、作作者应一
原文提及的量现量
自生 · 本方 · 反诘
- 因
- 如果认为“自生”观点成立
那么能生与所生或者业与作者便应成为一体
例父亲、儿子、火、木材、陶师、陶器
原段(4 段)
若计自生能所生,业与作者皆应一, 原段 ›
非一故勿许自生,以犯广说诸过故。 原段 ›
因如果认为“自生”观点成立,应成那么能生与所生或者业与作者便应成为一体;然而实际上它们并非一体,因此不应承许自生之说,否则将会招致论典中所讲到的诸多过失。 原段 ›
龙猛菩萨在“中观五论(或六论)”中破斥自生的内容相对简略,而遮破他生的论述则更为详尽。在法称论师与静命论师的论著中,也有一些破自生的推理。本颂讲到,如果承许自生,便等同于承认因果一体。如此一来,世间种种能作与所作、能生与所生、能燃与所燃的因果关系——比如父亲为能生、儿子为所生,火为能燃、木材为所燃,陶师为能作、陶器为所作,乃至讲法者为能讲、佛法为所讲,若都被视作一体,显然与众生的现量所见相违。《中论》有云:“因果是一者,是事终不然……若因果是一,生及所生一。”又云:“若燃是可燃,作作者则一。”论中反复强调,若能作与所作一体,整个世界的因果规律将陷入混乱,此类过失不胜枚举。所以,依龙猛菩萨之见,绝不能承许自生的观点。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