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释入中论释 第六品 现前地破斥应成式
整理有实宗以未见有支分者异于支分,只许支分聚合;依此理由,连支分等也应成不存在,故莫坏世间世俗。
所破诸有实宗
支分 · 本方 · 反诘
- 因
- 只有部分而没有整体
连支分等也应成不存在
原段(5 段)
可为众生说彼车,名为有支及有分, 原段 ›
亦名作者与受者。莫坏世间许世俗。 原段 ›
如此承许缘起的宗派,不仅可以用“车”这一名言表达所诠,而且可以用这一切特殊名称依世间共许而表述。即对于一切众生,这个称为“车”的有实法,观待自己的支分等可称为“有支分者”,观待轮子等部分可称为“有部分者”,观待取用轮子等所取法的作业可称为“作者”,观待轮子等所取法,车本身被众生认为是“取者”——所有这些都是在未经观察而令人愉悦的方式中成立的。 原段 ›
诸有实宗由于颠倒理解教义而说“只有支分的聚合”,实际上,有支分者在任何方式上都不存在,因为未曾见到它与支分相异。同样,“因只有部分而没有整体”“只有业而没有作者”“只有所取而没有取者”,诸如此类颠倒安立世俗,依照他们的观点,以那个理由本身,应成连支分等也应成不存在。所以,不要无端毁坏世间共许的一切世俗法,这绝对是应当遮止的。 原段 ›
因为,如果以这种方式观察,世间的世俗法必然不存在,只有未经观察而以共许存在。所以,瑜伽行者以此次第观察时,会非常迅速地洞察真实义。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