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释入中论释 第六品 现前地破斥应成式节选
整理姑许经说蕴我也只能是聚合假名;假聚无实体,不能作真实怙主等作用。
聚合 · 本方 · 立
- 所立
- 不是怙主,也不是调伏者或所调伏者,又不是见证者
- 因
- 由于那个聚合不是有实法
- 喻
- 犹如兔角
例兔角
原段(6 段,节选)
经说诸蕴是我时,是诸蕴聚非蕴体。 原段 ›
比如,当说树木是森林时,树的聚合是森林,单棵树不是森林;同样,当经中说诸蕴为我时,也是指诸蕴的聚合为我,而不是指每一个蕴的本体为我。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非依非调非证者,由彼无故亦非聚。 原段 ›
即使从聚合的角度说为我,也不能支持对方的承许,因为佛陀出有坏说:“自是自怙主,自亦是自敌,造作善与恶,自是自见证。”其中称我为依怙和见证者。此外,《毗奈耶经》中说:“善调伏自我,智者得善趣。”如果说聚合实有不存在是我,则与这些教证直接妨害,因此聚合不是我。 原段 ›
同样,与理证也妨害:只以聚合的名称假立这个有法,所立不是怙主,也不是调伏者或所调伏者,又不是见证者。因由于那个聚合不是有实法,喻犹如兔角,故你们承许的我也不是聚合。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