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我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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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1 条摘句
讲记释九品深入法无我
所谓法执,指除了人我以外,对外在器世界的物质、内在有情世界的心识所产生的一种执著。这种执著从凡夫地到十地菩萨末尾之间都有,凡夫地时非常粗大,一地以上越来越微细,但执著仍是存在的,它属于一种所知障。
分类1 条摘句
讲记分粗、细法执,各分遍计、俱生
法执分为粗法执、细法执。一、粗法执,包括遍计和俱生两部分:1)遍计粗法执:如小乘宗所许,无分微尘、无分刹那真实存在;2)俱生粗法执:执著器世界的柱子瓶子等物质,或者有情世界的各种心态。这两种法执都是粗大的执著。二、细执著,也包括遍计和俱生两部分:1)遍计细执著:经过教理的剖析,认为柱子瓶子等的色相在本体上存在;2)俱生细执著:没有经过教理的剖析,直接认为色法为主的法相存在。
辨析1 条摘句
讲记辨我执、我所执与法执
世间上熙熙攘攘的芸芸众生,有些执著“我”,有些执著“法”,他们要么认为我存在(我执)、我的东西存在(我所执),要么执著瓶子、柱子、大山等(法执),其实这都是妄想分别,会给自己带来无边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