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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与罪过建立在心的基础上

入行论广解 · 第155课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辛二 遣除争论 › 壬一 遣除世俗之争论 › 癸五 遣除太过 › 子三 破除无有善恶之诤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子三 破除无有善恶之诤

入行论广解第155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2

福德与罪过建立在心的基础上

整理破除无有善恶之诤:幻人无心、无命根,不成真实杀施对境(对其生嗔仍有加行罪);世间人虽如幻化,有命根、受苦乐,故杀施生罪福

对方:如幻则杀幻人无罪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若像你们中观宗所声称,万法都是空性的,如幻化一般

所立
杀幻化人并不会犯杀人罪

幻人非真实杀施对境 · 本方 · 破

有法
幻人
所立
不能成为真实的杀施对境
因
因为幻人没有感受苦乐的心识

供幻境无福 · 本方 · 立

有法
对幻化的对境作供养
所立
也没有功德
因
因为它没有接受之心,也没有苦乐之心

杀有心者成罪 · 本方 · 立 · 限定:虽如幻化,但若把他作为对境来杀害

有法
世间上的人
所立
我会犯杀生罪
因
他的命根会被断除,再加上他会感受无量痛苦

施乞丐生福 · 本方 · 立

有法
对乞丐布施的话
所立
我能积累福德
因
他会生起欢喜心,接受我的食品

无心无果报 · 本方 · 立

有法
石头
所立
石头是不会有果报的
因
因为它没有心的缘故

例电视里两个人打架(对方喻)、机器人(对方喻)、石头(举例)

原段(8 段)

对方对方说如果万法是空性的,那不应该有善恶之分。又开始进行辩论。 原段 ›

本方幻人行杀施,无心无罪福, 原段 ›

本方于有幻心者,则生幻罪福。 原段 ›

对方对方又发难道:若像你们中观宗所声称,万法都是空性的,如幻化一般,那么所立杀幻化人并不会犯杀人罪。比如电视里两个人打架,结果一个被打死了,但凶手不会犯罪的。或者说,两个机器人打架,一个被杀了,另一个不会受到法律惩罚,被关在监狱里。(不过现在什么样奇奇怪怪的事情都有,也许有人觉得这很好玩儿,就把机器人也关在监狱里。理由是它杀了幻化人,所以专门给它修个九层楼的监狱。)供养各种供品、饮食、财物,也不可能得到福德。这样一来,比丘杀人不会破根本戒,供养十方诸佛也不会有任何功德。因为这一切都是幻化的,哪里会有罪业和福德呢? 原段 ›

对方表面上看来这个问题比较尖锐,因为我们确实承认万法如幻如梦,既然是如幻如梦的,就像幻人互相杀害不会受惩罚一样,我们这些幻化般的人,杀人怎么会有罪过呢?供养怎么会有福德呢? 原段 ›

本方对此,作者回答说:“幻人行杀施,无心无罪福。”二者不能一概而论,因因为幻人没有感受苦乐的心识,所立不能成为真实的杀施对境,所以用刀子杀一个电视上的仇人,并不会有杀人的过失。杀人必须具足四种条件,断绝对方的命根才能圆满杀生支分,而幻人没有命根,故不会造下真实的罪业。但由于对其生起嗔恨心,在阿赖耶上种下了恶心的种子,加行罪还是难免的。同样,对幻化的对境作供养所立也没有功德,因因为它没有接受之心,也没有苦乐之心。 原段 ›

本方而世间上的人,虽如幻化,但若把他作为对境来杀害,因他的命根会被断除,再加上他会感受无量痛苦,因此所立我会犯杀生罪。对乞丐布施的话,因他会生起欢喜心,接受我的食品,所以所立我能积累福德。 原段 ›

本方所以说,福德与罪过建立在心的基础上。《涅槃经》所讲的“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也是在心的本体上安立的。如果没有心,就像石头一样,则不会有苦乐之报。譬如一个石头砸死了人,所立石头是不会有果报的,公安局不可能把它抓去审问,它也不可能堕入地狱中去,因因为它没有心的缘故。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一切都报”,这也必须有心才可以安立。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入行论广解第155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节选

有心无心只是因缘不同而已,有心并不等于就是实有

整理答「众生有心故实有」:有心无心只是因缘不同,如牦牛有角、马无角,不定真假

所破有人引证麦彭仁波切、尤志表

量界、限定名言中、以理观察时

对方:有心故实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众生
所立
肯定是实有的
因
众生有心

咒等不能生心 · 本方 · 立

有法
幻化师的咒语、石子、木块等
所立
根本不具备产生心的能力
因
众生心的产生,必须具备无明、烦恼、业等特定因缘

有心不等于实有 · 本方 · 破

所立
有心并不等于就是实有
因
有心无心只是因缘不同而已
喻
牦牛和白马

一因不生一切果 · 本方 · 立

所立
一个因不可能产生一切果
因
以各自不同的因缘产生

略广因缘中求果不可得 · 本方 · 立 · 限定:以理观察时

有法
不管是各种因缘聚合(略),还是各种因缘分开(广)
所立
都不可能产生果

例牦牛和白马(主论证喻)、白发(教学例)、海螺(教学例)

原段(11 段,节选)

本方咒等无功能,不生如幻心, 原段 ›

本方种种因缘生,种种如幻物, 原段 ›

本方一缘生一切,毕竟此非有。 原段 ›

对方对方又问:“既然众生有心,而幻人无心,这不正是关键所在吗?因众生有心,所立肯定是实有的,怎么会如同幻人一样虚假不实呢?” 原段 ›

本方作者回答说:因有心无心只是因缘不同而已,所立有心并不等于就是实有。 原段 ›

本方幻化师的咒语、石子、木块等,所立根本不具备产生心的能力。这不仅是幻化师,现在世界上的科学家,尽自己最大力量,也无法制造心。科学家兼佛教徒的尤志表,曾写过《向知识分子介绍佛教》一书,以前我去五台山时看过,里面就说:“科学即使再怎么发达,也不可能创造生命,甚至连一个小小的蚂蚁也不可能造出来。”有人认为克隆可以创造心,其实这是不可能的,我在《佛教科学论》等中已经遮破过。因此,幻化师只能幻现出人、象、马、房子、山河草木等各种物质,而创造出具有如来藏光明的心,他根本没有这种因缘和能力。因众生心的产生,必须具备无明、烦恼、业等特定因缘,一旦这些因缘具足,才会产生苦乐的觉受,并成为业力的所依,造作一切善恶业。 原段 ›

本方众生与幻人的有心、无心,只是因缘不同,不能以此判定二者有真假差别。麦彭仁波切举过一个例子说:喻牦牛和白马由于因缘不同,一者有角、一者没有角,虽有这样的区别,但不能说牦牛有角就是实有,马没有角就是虚幻不实。再譬如,有些道友年纪轻轻,头上就有很多白发,而有些道友虽然老了,头发仍然乌黑,二者只是因缘上的差别,不是以此而断定有白发的人是实有,没有白发的人就是不实。 原段 ›

本方世间上千差万别、形形色色的事物,因以各自不同的因缘产生,所立一个因不可能产生一切果。《长阿含经》中有个故事说:一个人到某偏僻的地方去,那里的人没有听过海螺声。他吹海螺的时候,村里的人觉得很好听,纷纷来围观问是什么声音。(就像有些记者到非洲去了一样。)那人说:“这是海螺的声音。”村民于是用手触摸海螺说:“海螺啊海螺,你发出声音啊!”但是海螺没有动静。那人又拿起海螺吹,大家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好听的声音不是海螺以自力发出的,它需要用手拿着,嘴里吹着,还有人的气息等因缘,然后才能产生。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因此,不同的因缘产生不同的法,有些是有心的、有些是没有心的,不能认为有心就是实有,没有心就是幻化。以一个因缘来判断一切现象,这种情形绝对不可能存在。 原段 ›

本方当然,最究竟的观点,正如《中论•因缘品》中所说:“略广因缘中,求果不可得。因缘中若无,云何从缘出?”以理观察时,不管是各种因缘聚合(略),还是各种因缘分开(广),所立都不可能产生果。既然因缘中没有果,那么因生果的说法如何成立?这完全是以迷惑而耽著的假象。但没有达到这种境界之前,在名言中应该知道,众生与幻人虽然一个有心、一个无心,如同自己与镜中的影像一样,但二者都是现而不实的,从这个角度讲没有任何差别。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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