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有为法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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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合组说明
如果对生、住、灭这三种有为法法相进行观察,则可知其无有丝毫自性。因此,有为法既不应该存在,无为法也不应该有一鳞半爪的存在。
释论说,如果对生、住、灭这三种有为法法相进行观察,就可知其无有丝毫自性;因此,有为法不应该存在,无为法也不应该有一鳞半爪的存在。
分类位置都依原文列名。讲法只配站上已收的原句;配不上的标「本页暂未配独立界说」,不表示论中没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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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生、住、灭这三种有为法法相进行观察,则可知其无有丝毫自性。因此,有为法既不应该存在,无为法也不应该有一鳞半爪的存在。
释论说,如果对生、住、灭这三种有为法法相进行观察,就可知其无有丝毫自性;因此,有为法不应该存在,无为法也不应该有一鳞半爪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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