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空性论略释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以生住灭不成自性及已未两分,回应有为无为因三相而实有。
未灭不灭 · 本方 · 破
- 有法
- 未灭的法
- 所立
- 不可能毁灭
- 因
- 尚未毁灭
已灭不复灭 · 本方 · 破
- 有法
- 已灭的法
- 所立
- 也不可能毁灭
- 因
- 已经毁灭
已住不复住 · 本方 · 破
- 有法
- 已住的法
- 所立
- 不可能驻留
- 因
- 已经驻留
未住不住 · 本方 · 破
- 有法
- 未住的法
- 所立
- 也不可能驻留
- 因
- 尚未驻留
已生不复生 · 本方 · 破
- 有法
- 已生的法
- 所立
- 不可能产生
- 因
- 已经产生
未生不生 · 本方 · 破
- 有法
- 未生的法
- 所立
- 也不可能产生
- 因
- 尚未产生
原段(8 段)
本方由无生住灭,三种有为相, 原段 ›
本方是故为无为,一切皆非有。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提出:佛经中说,一切有为法都具备生、(住、灭)等三种法相,与其相违的法,即是无为法。因此,有为法与无为法应该存在。 原段 ›
本方如果对生、住、灭这三种有为法法相进行观察,则可知其无有丝毫自性。因此,有为法既不应该存在,无为法也不应该有一鳞半爪的存在。 原段 ›
本方还有,如果承许有为法存在,则因为经不起审慎观察的缘故,所以(有为法)的自性不可能存在。 原段 ›
本方灭未灭不灭,已住则不住, 原段 ›
本方未住亦不住,生未生不生。 原段 ›
本方如果这样承许(有为法存在,那么请问),在毁灭之时,究竟是未灭的法毁灭,还是已灭的法毁灭呢?(但这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因为,)首先,未灭的法所立不可能毁灭,因为因尚未毁灭的缘故;其次,已灭的法所立也不可能毁灭,因为因已经毁灭的缘故。同理,已住的法所立不可能驻留,因为因已经驻留的缘故;未住的法所立也不可能驻留,因为因尚未驻留的缘故;已生的法所立不可能产生,因为因已经产生的缘故,未生的法所立也不可能产生,因为因尚未产生的缘故。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