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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实存在,则成为了恒常;如果承许无实,则必定会有断灭的过失。

七十空性论略释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七十空性论略释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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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七十空性论略释

七十空性论略释破斥观察连讲 1/2

如果有实存在,则成为了恒常;如果承许无实,则必定会有断灭的过失。

整理以有实应常、无实应断,说明不应承许诸法实有。

有实应常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有实存在

应成:则成为了恒常

无实应断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承许无实

应成:则必定会有断灭的过失

原段(4 段)

本方有有性应常,无者定成断, 原段 ›

本方有性堕二失,是故不应许。 原段 ›

转述(原译:有生性应常;无者定成断。有生堕二失,是故不应许。) 原段 ›

本方如果有实存在,应成则成为了恒常;如果承许无实,应成则必定会有断灭的过失。如果承许诸法实有,就会堕犯以上两种过失之一。因此,我们不应该承许诸法为实有。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七十空性论略释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

正如前面所说的,有实与无实二者不可能处于同时一样,(你们所承许的这种因果,)同样不可成立

整理回应以相续避常断的救难,援前有无不能同时之证。

原段(4 段)

对方相续故无过,法与因已灭, 原段 ›

本方此如前不成,复有断灭过。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提出:因为有相续的缘故,所以没有常断之过。因法在给予果法以因法后,因法的本性就已经毁灭。(因为存在相续,所以不会断灭;又因为因法会毁灭,所以也不会堕入常见。) 原段 ›

本方正如前面所说的,有实与无实二者不可能处于同时一样,(你们所承许的这种因果,)同样不可成立,仍然有(堕入常边与)断灭之过。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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