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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法名相境一体,异体量不等皆误

量理宝藏论释 · 第八品 观法相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丁一 总说法相、名相、事相之自性 › 戊三 三法各自之安立 › 己三 与法相相属而各自所诠之安立 › 庚二 相互决定之安立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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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庚二 相互决定之安立

量理宝藏论释第八品 观法相破斥观察连讲 1/2节选

谓法名相境一体,异体量不等皆误

整理破法相名相相互决定的三种误解:一体、异体、数量不等

所破藏地大多数论师、声闻部有些论师、有些论师

实有假有故非一体 · 本方 · 破

所立
以上所有观点均是错误的
因
因为法相是实有、名相是假有这一点可以确定

异体则瓶不成无常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具有不同他体而表明

应成:那么就有“瓶子成了具有无常而不能成立瓶子是无常”的过失

数量相同 · 本方 · 立

所立
所以法相与名相二者数量相同
因
法相为一、名相为多,名相为一、法相为多这都是不可能的
原段(5 段,节选)

转述谓法名相境一体,异体量不等皆误, 原段 ›

本方实有假有决定性,名法等量一本体。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藏地大多数论师承许,法相与名相在外境上是一个本体。声闻部有些论师则声称:瓶子表示有为法的生住衰灭四个法相与瓶子是不同实体。有些论师则主张说:一个法相可能表明若干名相,一个名相可由许多法相来表示,因此法相与名相数量不等。 原段 ›

本方所立以上所有观点均是错误的,下面依次说明原因:其一,因因为法相是实有、名相是假有这一点可以确定。其二,对方承认以法相不能无二无别地表明名相的本体,如果具有不同他体而表明,应成那么就有“瓶子成了具有无常而不能成立瓶子是无常”的过失。其三,因法相为一、名相为多,名相为一、法相为多这都是不可能的,所立所以法相与名相二者数量相同,而在分别念前浮现为一体。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量理宝藏论释第八品 观法相辨析连讲 2/2节选

名(名相)义(法相)相互颠倒而心里承认的观点并无妨害

整理名义颠倒的论诤无妨:比量是不是正量、瓶是不是胜义

对比中观宗、因明宗

比量非正量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比量
所立
不是正量
因
不取自相之故

瓶是世俗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瓶子
所立
是世俗
因
经不起观察之故

瓶是胜义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瓶子
所立
是胜义
因
能起作用之故
原段(6 段,节选)

本方彼等相互皆颠倒,安立于此无妨害。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对此观点,名(名相)义(法相)相互颠倒而心里承认的观点并无妨害。例如:立论者以比量作为事相,而以无欺来建立量的名言。 原段 ›

转述敌论者则将不欺的名称假立为缘取自相,而反击道:比量(有法),所立不是正量(立宗),因不取自相之故(因)。假设将缘取自相立名为正量,那我们也不承认比量是正量。如果将不欺取名为正量,你们也无法矢口否认。 原段 ›

转述再举一例,立论者立论说:瓶子所立是世俗,因经不起观察之故。 原段 ›

转述敌论者则反驳道:瓶子所立是胜义,因能起作用之故。但是,中观宗将离戏命名为胜义,不可能运用于此处,而因明宗将能起作用立名为胜义,这一点我们也承许。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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