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释第七品 观相违破斥观察连讲 1/4节选
长期共处不并存,此一相违实稀有
整理破所断对治三刹那并存或长久共存;自宗:外境违品第三刹那灭,心识违品于定解生起时灭
所破有些论师、个别论师
外境违品第三刹那灭 · 本方 · 立
- 有法
- 外境无情法的违品相续
- 所立
- 是在第三刹那消失的
- 因
- 第一刹那热触的多尘与冷触的少尘相遇,第二刹那,冷触不具备生起后面同类的能力,第三刹那,所害灭亡,能害产生
心识违品定解生即灭 · 本方 · 立
- 所立
- 因此生起决定而使增益不再持续产生即是心法之违品消亡的形式
- 因
- 由于两种分别念一刹那也不可能接触
原段(7 段,节选)
转述有谓三成事刹那,有说长久相共存。 原段 ›
本方长期共处不并存,此一相违实稀有。 原段 ›
转述有些论师宣称:所断与对治在三成事刹那并行不悖。个别论师也指出,从现在直到获得金刚喻定之间长久并存的所断与对治也是存在的。作者以讽刺的口吻说:这两种观点无论是哪一种,这种长期共处自性的不并存,除了你们这样的大智者以外,谁会知晓,这实在太奇特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接触令无能力生,三刹那境违品灭, 原段 ›
本方生起决定令增益,不复生即识相违。 原段 ›
本方热触与冷触等所有外境法可以同时聚集,因此,因第一刹那热触的多尘与冷触的少尘相遇,第二刹那,冷触不具备生起后面同类的能力,第三刹那,所害灭亡,能害产生。可见,外境无情法的违品相续所立是在第三刹那消失的,而作为增益等心识的相违,因由于两种分别念一刹那也不可能接触,所立因此生起决定而使增益不再持续产生即是心法之违品消亡的形式。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