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第83课对方立论观察连讲 1/2要连上下读节选
谓应成四分十四,诸雪域派如是许
整理述雪域派应成十四种:根本四种,第四再分合七;答复能推翻者为似,不能遮遣者为真,各七;真七中唯第七之半招引自续。
持论因明前派很多论师
对方:应成分四再分十四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从大体上分应成因有四种,对这四种再分总共有十四种
例声音是常有故应成非所量、声音是常有故应成非所作、声音是所量故应成常有
原段(14 段,节选)
对方谓应成四分十四,诸雪域派如是许。 原段 ›
对方能遮不能遮遣中,真似应成各有七。 原段 ›
对方六种与半不招引,第七之半则招引。 原段 ›
对方这里讲十四种应成因。因明前派很多论师这样讲:所立从大体上分应成因有四种,对这四种再分总共有十四种。 原段 ›
对方具体是怎么分的呢?他们认为首先分四种:因遍俱不成、唯因不成、唯遍不成和因遍俱成。他们认为所有的应成因包括在这四种当中,这是根本的分类。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其一,因遍两者俱不成,即因也不成、周遍也不成,比如在佛教徒面前立论说“声音是常有故应成非所量”,很明显这个论式的因———声音常有不成立;而且,在佛教徒面前常有和非所量两者怎么会有周遍的关系呢?绝对不会有。因此“声音是常有故应成非所量”的道理不合理,这叫做因也不成立、遍也不成立,因遍两者都不成立。 原段 ›
对方其二,唯因不成,如云:“声音是常有故应成非所作。”而前面是“声音是常有故应成非所量”,这两个都用“应成”来进行论证。但这个论式中,仅为“是常有故”不成立,因此这是唯因不成立。 原段 ›
对方其三,唯遍不成,如云:“声音是所量故应成常有。”这个论式的周遍不成立,这与前面讲的推理方式完全相同。 原段 ›
对方其四,因和遍两者都成立,他们认为这分四种:因和遍都以量成立(因遍俱依量成)、因遍俱依许成(“依许成”是依承许成立,但依量衡量不一定成立)、因依量成立而遍依许成立、因依许成立而遍依量成立。 原段 ›
对方刚才讲根本分类有四种,而四种中的第四者又分四种,其分基不算,这样总共有七种。因为前面有三种,第四种又分了四种,所以总共有七种。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能遮不能遮遣中,真似应成各有七。”对方认为,这七种(因遍俱不成、唯因不成、唯遍不成、四种本无相违)通过答复(二者俱不成、因不成、遍不成、承许)能予以推翻,而所剩余的那些(因遍俱依量成中有一种、因遍俱依许成中有二种、因依量成遍依许成中有二种、因依许成遍依量成中有二种)以答复不能遮遣。其中,所有后面的这些是真应成,前面的是似应成,每一个各有七种。这样一来,总共有十四种应成。因明前派认为,十四种里面的后七种能真正遮破对方的观点,所以叫真能破;前七种不能遮遣对方的观点,所以叫做相似能破。真能破与相似能破各有七种,共有十四种应成论式。希望你们详细看讲义(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讲义),讲义里面讲得比较清楚。 原段 ›
对方如果我们将应成论式倒过来运用,那它们能不能成为自续因呢?也就是能不能招引自续因?当然这是针对真应成因而讲的,假应成因本身尚且不成立,更不要说要招引自续因了。应成因要招引自续因,所招引的自续因必须是三相齐全的真因,所以说其前六种以及最后的第七种(即是第四种里面的第四类)中的一半不招引自续的因。为什么不招引自续因呢?原因是三相不齐全,如果三相不齐全,那就不是自续因。因此他们认为,十四种因里面的七种真能破中的前六种与第七种的一半不招引,而第七种中具有量相违的一半可以招引自续的因。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