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第78课破斥自续式连讲 1/2
因明前派的章那巴论师,将世间共称分为两种:术语共称和名言共称
整理破章那巴分共称为术语、名言二种:名相是专用词,不合此处可遍一切法的共称义;以名相为法相上的名称,名相法相一体前已破
所破因明前派的章那巴论师
对方:共称分术语、名言二种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有法
- 世间共称
- 所立
- 分为两种:术语共称和名言共称
名相是专用词不合此义 · 本方 · 破
- 所立
- 你们这样的名言在此处并没有真实的意义
- 因
- 因为名相用的是固定的词
名相法相一体前已遮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你们认为这样的名相是法相上的名称的话
- 所立
- 那也不合理
- 因
- 因明前派论师认为名相和法相一体的说法在前面第八品中已经遮破完了
例黄牛
原段(5 段)
对方有者将此分二种,术语名言之共称。 原段 ›
转述因明前派的章那巴论师,将世间共称所立分为两种:术语共称和名言共称。什么叫做术语共称呢?就是仅仅以事物的名相可耽著,是对名相的耽著不是对意义的耽著。仅以名相可耽著的术语叫做术语共称,比如瓶子、柱子、月亮等,是这样的名相方面的可耽著。然后,什么叫做名言共称呢?所谓名言共称是对决定意义的义反体通过名词、心识可以耽著。一个仅仅耽著名词(名称),也就是名字上的耽著,这种耽著叫术语共称;另一个是对意义相关的名称进行耽著,这种耽著称之为名言共称,分了这两种。但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 原段 ›
本方若尔名言非此义,法相如是前已遮。 原段 ›
本方你们因明前派这种说法不合理,也就是说,如果名言是以名相可耽著,那就不合理。为什么呢?因因为名相用的是固定的词。也就是说,从名相的角度讲不合理。名相、法相、事相中的名相,实际上是事物的专用词,比如说黄牛的名相,它只能代表具有项峰垂胡的众生。而我们所讲的名言(共称)不仅仅限于黄牛,从可共称的层面来理解,它对任何法都可以适用。因此,所立你们这样的名言在此处并没有真实的意义,也就是说不符合此中所说的意义。因为此中所说的名称实际上对任何一个法都适用,而你们所承认的这种名相只能适用在固定的具有法相的事物的种类上,除此之外不能用。因此,你们这种名言不符合此处的意义。 原段 ›
本方“法相如是前已遮”,如果你们认为这样的名相是法相上的名称的话,所立那也不合理。怎么不合理呢?因为第八观法相品中专门讲名相理由的时候也说了:如果法相和名相是一体,那就有某些方面的过失。可见,因因明前派论师认为名相和法相一体的说法在前面第八品中已经遮破完了。所以说,你们因明前派这样的承认方式不合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