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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自相及共相,误为一体令趋入

量理宝藏论 · 第29课 · 连讲 2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丙三 彼识知境之方式 › 丁三 所诠及能诠之证知方式 › 戊三 除诤论 › 己五 遣许错乱之关联不需要之诤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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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己五 遣许错乱之关联不需要之诤

量理宝藏论第29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2节选

自相以及义共相,二者误解为一体,纵于此三立名称,然无错乱无真名

整理遣「借术语即知关联,错乱关联多余」之难:术语只能立于自相、共相或二者误为一体三者之一;前二不成,第三即同自宗,故离错乱无真名

对比声闻乘、因明前派、外道

对方:错乱关联不需要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你们这种错乱的关系、错乱的因,根本不需要
因
只要有了这个名称,全部问题就已经解决完了

术语立于自相不可能 · 本方 · 破

所立
你们所说的术语,在自相上建立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因
刚开始的时候,不可能立名称;即使立名,一刹那就已经灭完了,第二次你去寻找的时候,根本找不到原来的自相

立于总相更不可能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你们认为,术语是建立在总相上

所立
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
自相以外的实有总相不可能成立;而且,与自相无二无别的总相,也不可能能成立

立于误为一体即同自宗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你们认为,总相和自相错认为一体而立名

所立
这与我们自宗没有什么差别

例瓶子(举例)、太阳或者月亮(教学例)

原段(11 段,节选)

对方借助术语知关联,错乱关联无所需。 原段 ›

对方对方这样说的:我们仅仅使用一种术语,就可以了知名言与外境之间的关系,因此你们因明派所承认的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的观念,根本是多此一举,没有任何必要。 原段 ›

转述我们前面已经讲了,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通过这种错乱的串习,或者迷乱的观念,人与人之间才可以交流,世间的任何名言,都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的。我们是这样承许的,但对方认为:任何一个东西,刚开始的时候,它有一种术语,比如我们发明一个产品的时候,这个产品它有一种不共的名称,叫拖拉机、书包等等,最开始的时候,就对它用一种术语来安立名称。不管是佛教,还是在世间当中,都会这样的。当这个名称建立起来的时候,外面的法与我们人之间的语言,就自然有一种沟通。所以,你们因明派所承认的,总相和外面的自相连在一起,而且全部是用分别念的错乱把它们串在一起的,没有必要这样,这是多余的事情。应该是任何一个事物,当它出现的时候,它就会有一个术语名称,这个术语名称实际上可以代表它的一切。所以,因只要有了这个名称,全部问题就已经解决完了。因此,所立你们这种错乱的关系、错乱的因,根本不需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自相以及义共相,二者误解为一体, 原段 ›

本方纵于此三立名称,然无错乱无真名。 原段 ›

本方我们这样说:对!你们所说的,一方面也有道理。如果你们所说的术语,真的与自相也没有关系,与总相也没有关系,与这两个误认为一体也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的术语真正能找到的话,当然可以成立。但是,你们所谓的术语,只不过是没有经过详细观察而建立的。如果真正观察,刚开始的时候,你们到底是对自相,还是对共相应用了这样的术语名称?还是在这两个错认为一体上?这三者当中的任意一个,你必须要选择。如果你这三个当中都不是,出现了另外一种术语,那就不可能找到。 原段 ›

本方你们要进行立名,要建立一个名称,只有上述三种可能性。首先是对它的自相立名,但如果你对它的自相建立名称,那就像我们前面已经观察的一样:因刚开始的时候,不可能立名称;即使立名,一刹那就已经灭完了,第二次你去寻找的时候,根本找不到原来的自相。而且自相的法,从时间、地点、形象等方方面面来讲有无数,所以你要真正找到一个自相的法,是非常困难的。比如说瓶子,如果你用瓶子的术语来给瓶子的自相建立名称,那世界上有多少个瓶子?那天,不是有些道友说加拿大的瓶子,有些说美国的瓶子,有些说印度的瓶子……这样的话,那最开始的时候,瓶子的术语建立在自相上面就不现实,绝对不可能。所以,所立你们所说的术语,在自相上建立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原段 ›

本方然后第二个问题,如果你们认为,术语是建立在总相上,所立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前面也驳斥了,因自相以外的实有总相不可能成立;而且,与自相无二无别的总相,也不可能能成立。如果你们承许总相真的存在,那我们前面对声闻乘,或对因明前派,或者对外道所说的过失,也会降临到你们头上。这样一来,你们在单独的总相上面安立术语,也不可能成立。 原段 ›

本方然后第三者,如果你们认为,总相和自相错认为一体而立名,比如说对刚生下来的一个孩童取名,叫做太阳或者月亮,取名的人肯定不是针对他的自相而取名的,不然,第一刹那他的自相已经灭完了,第二刹那以后,太阳或月亮就不是他的名称了,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事物的名称了。所以,不是在自相上取名的。然后总相上,总相是无实法,所以对方也是不承认的。如果你们把总相和自相误认为一体,叫做月亮或太阳,这是所谓的术语的话,那所立这与我们自宗没有什么差别,你们只是帮助建立我们的观点而已。因此,你们所承认的术语,实际上根本不能成立。这一点非常关键。 原段 ›

本方其实,因明说来说去,最关键就是自相和总相误认为一体,这个要点非常重要。如果懂得这个要点,那平时在名言沟通的时候,自己就会想:世间上所有的众生真的是很可怜,他们认为自己已经说了自相,其实自相根本没有说;然后总相,只不过语言的表达方式而已,实际上外面不存在。因此,一切世间的说话,都是在虚妄过程当中交流。这一点了悟的话,我们在名言当中,也可以了达一切万法无实,对这个道理会有进一步的认识。刚才这个颂词,可以这样解释。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量理宝藏论第29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节选

于此自相及共相,误为一体令趋入

整理答对方之疑:命名老人以自相共相误为一体立名、令世人趋入,依此错乱亦取得外境,如幻师咒语

依错乱取外境 · 本方 · 破

所立
依此错乱取外境

依错乱取得自相境 · 本方 · 破

所立
依靠这种错乱,也能获得真实的自相,真实的对境
因
符合实际道理的缘故

例幻化师(主论证喻)、电影、电视(教学例)

原段(10 段,节选)

转述那么,对方可以这么想:你们说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是你们的观点,怎么会是我们的观点呢?我们下面,也对这个问题进行阐述。 原段 ›

本方于此自相及共相,误为一体令趋入, 原段 ›

本方命名老人立名称,所立依此错乱取外境。 原段 ›

转述对方问:你们依靠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来命名、取舍,那到底怎么利用术语呢?我们就是依靠这样的方式来使用术语的:依靠名称来取舍的此时此刻,也就是说我们在这个世间生活当中,全部是以总相和自相错认为一体的方式来进行名言取舍的。自相和共相错认为一体而取舍的道理,实际上只要学过因明,自然就会了知;或者有些古代的命名老人,他们也会了知这个道理,知道这种道理以后,他们也让世间的人们趋入这样的轨道当中来。比如说我今天发现一个事物,它还没有名称,没有名称的话,人们不可能对它有一个共同的概念、共同的认识,也就不可能有名言取舍。因此,我今天对这个事物命名:从此以后,这个孩子叫做月亮;或者从此以后,这种事物叫做转经轮。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命名老人也好,或者说世间上的命名智者,他们对事物取一种名称。取名称的目的是什么呢?今后人们使用这个事物的时候,大家对它有一种共识,大家依靠这个名称可以取舍。所以,对任何一个事物,刚开始的时候,世间当中的命名老人,把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而取名;虽然它是一种错乱,但后来,人们依靠这种错乱也可以取到它的自相境。 原段 ›

本方《量理宝藏论自释》当中,也是这样讲的:比如有些幻化师,他为了让世间的人们趋入到幻化的境界当中来,于是他通过咒语让大家迷惑,迷惑之后,大家都会产生一种共同的幻觉。比如我通过念咒语以后,人们都看到幻变出来的象、马,大家都有这样的共识,都有这样的一种共同感觉。同样的道理,现在的电影、电视等,这些实际上也是一种幻变。名言当中,因缘具足以后,屏幕上会显现有些人打架或者诤论等,整个场面所有人都会看得到。实际上,这是一种错乱因而导致的,而且大家都知道这是一种错乱;在那个小小的箱子当中, 原段 ›

本方不可能有两人打架,不可能有人真的在那边哭闹。但是,人们往往由这种错乱的因,而误入到这种境界中来。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相比之下,我们名言当中,还是有真实的一面;但是,这种真实,也不可能是完全能经得起观察的真相。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世间当中虽然是依靠错乱,但是也可以取到它的对境。在前面讲遣余品的时候,也讲到它实际上是符合实际的道理;因符合实际道理的缘故,所立依靠这种错乱,也能获得真实的自相,真实的对境。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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