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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障

俱舍论

定义2 条摘句

释论释经中所说三障

杀父、母、罗汉,破僧和合,以恶心出佛身血五种无间罪业是业障;由于猛烈的烦恼由小到中、由中到大连续不断产生而得不到依对治法断除的机会,因此称为烦恼障,猛然涌现的烦恼容易断除,所以不是烦恼障;三恶趣众生、无想天众生以及转生北俱卢洲的众生具有的障碍称为异熟障,因为是依靠宿业牵引而成为恶相续者。

《俱舍论释》第四品 分别业

讲记释三障

业障是指造五无间罪的业,也即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僧和合、以恶心出佛身血。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四品 分别业

辨析1 条摘句

第四品三障中的业障

辨业障与烦恼深重

有些人经常说“我业障深重、业障深重”,可能他们已经造五无间罪了……实际上,可以说烦恼深重,但不一定业障深重,除非你杀过父亲、母亲,以恶心出佛身血,这些才叫业障深重。其他有些贪心、嗔恨心或者心不稳定的人,可以叫烦恼深重,不能说业障深重,业障深重的人是很可怕的,只有造过五无间罪的人才具有这种障碍。

俱舍论讲解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