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释第七品 分别智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灭道法智可治上界而类智不治欲的辨析
所破有人
类智 · 本方 · 立
- 所立
- 并不能作为欲界所断的对治
- 因
- 原因是在未生起类智之前,以法智已经断除了欲界的所断
灭法智与道法智 · 本方 · 立 · 限定:而修道中却不一定
- 所立
- 为此可以作为上界的对治
- 因
- 由于灭谛与道谛二者是无漏法,而不属于界
苦法智与集法智 · 本方 · 立
- 所立
- 不是上界的对治
- 因
- 因为它们是缘低于上界苦集谛的(欲界)苦集谛的修道,低劣而不能灭除殊胜
原段(7 段)
本方由依自性与对治,行相行境及加行, 原段 ›
本方所作因圆立十智。修道灭或道法智, 原段 ›
本方乃为三界之对治,欲界对治非类智。 原段 ›
本方若问:为什么分为十智呢?这是以七种理由安立的,一、从了知对境之自性的角度安立了世俗智;二、从上下界的对治方面安立了法智与类智;三、从无常等行相的角度安立了苦智与集智;四、从行相与所缘两个方面安立了灭智与道智,其中行相各有四种,所缘也分有为法与无为法的差别;五、从加行的角度安立了他心智,因为发心要了知他心而修行;六、从所作的侧面安立了尽智,因为相续中首先生起;七、以同类因圆满安立为无生智,因为它是以前所生一切无漏智的果。鉴于上述七种原因而安立了十智。 原段 ›
本方那么,法智必定是欲界的对治、类智必定是上界的对治吗?在见道中是一定的,而修道中却不一定,原因是欲界的圣者生起灭法智或道法智断除欲界的九种修断后,可能会通过熟练修道而断除上界的修断,由此可知,这两者(灭法智与道法智)会是三界的对治。也就是说,因由于灭谛与道谛二者是无漏法,而不属于界,因此(下地欲界的灭法智与道法智)并不逊色于上地的灭类智与道类智,所立为此可以作为上界的对治,而苦法智与集法智所立不是上界的对治,因因为它们是缘低于上界苦集谛的(欲界)苦集谛的修道,低劣而不能灭除殊胜。 原段 ›
对方如果有人说:这样一来,灭类智与道类智也应能作为欲界的对治了。 原段 ›
本方类智所立并不能作为欲界所断的对治,因原因是在未生起类智之前,以法智已经断除了欲界的所断。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