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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能产生不包括它本身的八法,生之生只产生唯一的生

俱舍论释 · 第二品 分别根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广说 › 不相应行产生之理 › 广说 › 法相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法相

俱舍论释第二品 分别根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2

生能产生不包括它本身的八法,生之生只产生唯一的生

整理有部生等小相互生以避无穷

对比有部宗

例瓶子(举例)

原段(5 段)

本方所有法相不相应,即是生衰住与灭, 原段 ›

本方彼等具生之生等,彼生八法与一法, 原段 ›

本方无有因缘聚合时,依生非能生所生。 原段 ›

本方什么是法相呢?一切有为法的法相即是生、衰、住、灭。因为能表明有为法的特征,所以称为法相。生是指能使产生之物质,衰是能使衰败之物质,住是指能使存在之物质,灭即能使坏灭之物质。 原段 ›

转述若问:生等也是有为法,那生等也有生、衰、住、灭吗?有,生等也有生之生等。若又问:生之生等也是有为法,因此生之生等也应当有生等,如此一来,不是成了无穷无尽吗?不会成为无穷的,诸如瓶子产生时,他本身与根本法相的生等四法以及随顺法相能产生根本生的生之生等四法,此九种未来法现在一起产生,当时生能产生不包括它本身的八法,生之生只产生唯一的生。那么,行的相续中怎么具有生等呢?具有,相续的最初为生,随后趋入相续为住,前后的差别为衰,灭尽相续为灭。以上的这种说法也仅是有部宗假立的观点。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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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释第二品 分别根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

单单依靠生并不能使一切未来所生法现在产生

整理生须全缘故非未来诸法同时生

量界、限定在各自因缘没有聚合的情况下

生 · 本方 · 立 · 限定:在各自因缘没有聚合的情况下

所立
单单依靠生并不能使一切未来所生法现在产生

例根(教学例)

原段(1 段)

转述若问:如果未来的生也能产生彼法的话,那不是成了一切法都同时产生了吗?在各自因缘没有聚合的情况下,所立单单依靠生并不能使一切未来所生法现在产生,只有因缘完全具足才能于现在产生。那么,生不是成无有意义了吗?并非无有意义,就像根等一样。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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