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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绳是指属于自相续并非是他相续的法

俱舍论释 · 第二品 分别根。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不相应行产生之理 › 广说 › 得绳非得 › 真实宣说得绳非得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论释第二品 分别根辨析

整理得非得限自相续而二灭例外

对比有部宗

量界、限定如果他相续的得绳除他以外也会出现

得绳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他相续的得绳除他以外也会出现

应成:这样一来,则有圣者也具有凡夫相续的太过

名相得绳、新得、具得、非得(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5 段)

本方得有新得与具得,得绳以及非获得, 原段 ›

本方均为自相续所摄,二种灭法亦复然。 原段 ›

本方既然说“一切不相应行者,得绳非得与同类”,那么什么是得绳与非得呢?所谓的得绳是指所得之法对于补特伽罗来说能具有之物质。如果分析,则有新得与第二刹那以后持续的具得两种。其中新得也有两种,一、未得新得:即以前从未曾得过之新得,如生起见道无漏的第一刹那时之得与得之得;二、失后新得:以前得过失毁后重新获得,诸如欲界的补特伽罗相续中生起禅定与无色地所摄的善法时,彼之得与得之得。具得也分两种:一、持续具得是指诸如彼等从第二刹那以后的得绳持续产生(分为未失新得之具得与失后新得之具得);二、本有之具得:诸凡夫未曾生起摧毁有顶烦恼的对治而本有的具得。(共五种) 原段 ›

转述非得:所得之法对于补特伽罗来说是不具有的物质。非得也有两种,即未得之非得与不具之非得。未得之非得:诸如生起无学道第一刹那时有顶之烦恼的非得。不具之非得:诸如从禅定中退失的第一刹那时的非得。从第二刹那以后与凡夫未生起无漏道时彼之非得即是不具之非得。这些都是有部宗的观点,但世亲论师并不承认。 原段 ›

转述得绳是指属于自相续并非是他相续的法,如果他相续的得绳除他以外也会出现,应成这样一来,则有圣者也具有凡夫相续的太过。得绳是相续所摄的,而相续未摄的衣饰等有为法不存在得绳,因为这些是自他的共同之法,而得绳则不同于任何法。那么,所有的法都必定是这样吗?以上是就有为法而言的,无为法却不一定,二灭虽然不为相续所摄,但此二者的所破是相续所摄,因此二灭的得绳存在,并且为相续所摄。非得也包括在相续中,是相续所摄的法,“任何法不存在得绳也就无有非得”的说法实际上只是有部宗自己的立宗而已。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