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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善根的众生相续中也存在

俱舍精钥 · 第097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第四分别业品 › 真实宣说业 › 经中所说名称 › 宣说五无间罪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精钥第097课辨析

整理有部破僧不相应行非染非善的两种反例

持论有部宗对比经部宗以上

不相应行 · 本方 · 立

所立
这种非相应行的自性不是烦恼性
因
因为断绝烦恼的众生相续中也存在

不相应行 · 本方 · 立

所立
不是有记善法
因
因为断绝善根的众生相续中也存在

例铁楔子(教学例)

名相破法轮僧、破羯磨僧(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7 段)

本方破僧即令不和睦,自性不相应行法, 原段 ›

本方非烦恼性无记法,彼与所破僧众具。 原段 ›

本方五无间罪中有一个是破和合僧,一般在唐译里面都用破和合僧,实际从汉文语法上讲,应该是破僧和合,因为破坏了僧众的和合。但现在都用破和合僧,已经成为了一种专用名词,破坏了和合的僧众,可能是这个意思。 原段 ›

转述按照小乘的观点,令僧众不和睦相处的自性是非相应行法,如同砍木材时中间放置的铁楔子,补特伽罗在破坏两个僧团的时候,中间有一种不相应行,也就是所谓的破和合僧,它是除僧众、被和合、所和合以外的一种非相应行。所立这种非相应行的自性不是烦恼性,因因为断绝烦恼的众生相续中也存在;所立不是有记善法,因因为断绝善根的众生相续中也存在。小乘认为破和合僧的本性是无记法,在破和合僧的人和所破僧众的相续中,都具有这种非相应行。 原段 ›

本方五无间罪中前三种,杀父、杀母、杀阿罗汉,都是关于杀生方面的无间罪;第五种,恶心出佛身血是杀生的加行,不是真正的杀生,只是对佛陀的一种杀害的加行,因此叫做杀生的加行。以上四种都属于身业。第四种破和合僧,是妄语,用妄语破坏僧众和睦相处的关系,属于语业。 原段 ›

转述所谓的破法轮僧,是指使双方僧团不和睦。它是实有存在的一种不相应行,这是有部宗的观点。当然,经部宗以上认为,所谓的破和合僧不相应行不可能真实存在,只是通过语言破坏了僧众与僧众之间的关系,从而造下罪业。 原段 ›

转述这样的不相应行在断除烦恼者与断绝善根者相续中也具有,因此它的本体既不是烦恼性,也不是有记善法,而是无覆无记法。如是实有的不相应行在双方僧众相续中真实具足,但不能成为无间罪。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