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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认为:所谓的得绳,如同在大象上驮重物时,能够让物品不掉下来的绳索一样

俱舍精钥 · 第038课 · 连讲 4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非色法产生之理 › 广说 › 不相应行产生之理 › 略说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略说

俱舍精钥第038课对方立论应成式连讲 1/4要连上下读

有部认为:所谓的得绳,如同在大象上驮重物时,能够让物品不掉下来的绳索一样

整理有部立得绳实有:补特伽罗与所得须连接

所破有部

得绳 · 对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没有得绳

应成:没有任何联系,这样一来,出家人和戒律之间很容易脱离

例绳索(对方喻)

原段(2 段)

转述唐玄奘翻译的《俱舍论颂》《藏汉大辞典》等,都叫做得绳。为什么叫得绳呢?这完全是有部宗的观点,虽然大乘也承认得绳,但与有部所承许的实有得绳完全不同,有部认为:所谓的得绳,如同在大象上驮重物时,能够让物品不掉下来的绳索一样,任何众生相续中获得一法时,中间都有个实有的“得”作为连接。比如出家人相续中获得别解脱戒,连接别解脱戒和出家人的有一种实法,也就是得绳。如果没有得绳,出家人和戒律之间依靠什么来联系呢?应成没有任何联系,这样一来,出家人和戒律之间很容易脱离。所以,中间必须有一个得绳作为联系。 原段 ›

转述有部宗为什么创立这样一种观点呢?《自释》中说:“契经言圣者于彼十无学法以生以得以成就故已断五支。”十法是指八正道和解脱蕴、解脱知见蕴。经中说,一个人如果具有十法,一定会获得断除五种支分的预流果。佛经中讲到了一个“得”字,以此原因,在宗派中安立了这个实有的不相应行——“得绳”。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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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宣说得绳非得

俱舍精钥第039课对方立论应成式连讲 2/4要连上下读

有部宗认为,不管补特伽罗在欲界还是色界,得绳都应该由自相续所摄

整理得若通他相续则圣者亦具凡夫相续

持论有部宗

得绳 · 对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他相续的得绳除他以外也会出现

应成:则有圣者也具有凡夫相续的太过

衣服、耳环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不存在得绳
因
属于自他共同之法的缘故

例一碗米饭(举例)

原段(2 段)

转述所得的法,当然有自相续所摄也有他相续所摄,而得绳应该是指自相续并非他相续所摄的法,如果他相续的得绳除他以外也会出现,应成则有圣者也具有凡夫相续的太过。有部宗发出这样一个太过,也就是说,在获得阿罗汉果位、已经具足无漏智慧的相续当中,如果承许具足得绳,则阿罗汉也会具足凡夫相续的得绳了,有这个过失。因此,不能承认他相续的得绳。 原段 ›

转述有部宗认为,不管补特伽罗在欲界还是色界,得绳都应该由自相续所摄,其他的衣服、耳环,或者柱子、瓶子、牦牛等各种法,所立不存在得绳,为什么呢?因属于自他共同之法的缘故。比如一碗米饭,现在虽然属于我,但来了乞丐或者其他人时,我很可能送给他,因此不存在得绳。其他讲义里面说,珍宝、耳环首饰等各种不属于自相续的法都是自他共同的法,不存在得绳,得绳是不同于任何法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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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精钥第039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3/4接着破

仅仅以“得”字的概念来承认得绳成实并由自相续所摄,那么,七轮宝应该属于得绳

整理仅凭经中得字立实得,会使七宝属王相续

所破有部宗

七轮宝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仅仅以“得”字的概念来承认得绳成实并由自相续所摄

应成:那么,七轮宝应该属于得绳,或者说,七轮宝也应该属于国王自相续所摄

例七轮宝(举例)

原段(1 段)

转述世亲论师在《自释》中说:你们有部宗说得绳成实存在、由自相续所摄而存在,因为经中说,具足十法则获得断除五顺下支之无漏果位。但是《转轮王经》中说:转轮王获得七轮宝。根据你宗的推理,仅仅以“得”字的概念来承认得绳成实并由自相续所摄,应成那么,七轮宝应该属于得绳,或者说,七轮宝也应该属于国王自相续所摄。对于这个问题,有部宗说:这是不可思议的一种获得。有些金刚道友辩论,自己实在回答不出来的时候,就说“这个问题不可思议,不能深入思维下去……”,他们可能是学有部宗的吧?有部宗对于这种无法回答的问题,也说“这种经教是不可思议的,最好不要再研究了”。实际上,所谓的自相续所摄只是有部宗的一种观点,真正去观察的话并不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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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之特法

俱舍精钥第041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4/4

第一个得绳如果具足得,第二个得没有理由不具足得绳

整理得若另需得则无穷,不能任断第二次

所破有部宗

得绳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有

因
第二个得绳也具足得绳

应成:得绳已经成为无穷了,有很大过失

得绳 · 本方 · 破 · 限定:第一个得绳如果具足得

所立
第二个得没有理由不具足得绳
原段(2 段)

转述相信大家肯定看过《自释》了,里面有一些辩论,比如得绳有没有得绳,如果有,因第二个得绳也具足得绳……应成得绳已经成为无穷了,有很大过失。但有部宗也认为:比如我获得别解脱戒,第一个得绳作为我和别解脱戒之间的联系,因此应该存在。得之得即第二个得绳也应该存在,为什么呢?别解脱戒通过获得而得到,所以,它的得绳可以产生。从第二个得绳以后,不再存在得绳。世亲论师对此反驳说,第一个得绳如果具足得,所立第二个得没有理由不具足得绳……这样一来,得绳已经遍满虚空,一个人的得绳就应该遍满三千大千世界。 原段 ›

本方大家应该知道,除真正获得别解脱戒以外,并不存在一种成实的物质。所谓“得”的成实不能成立,但是“得”的假名可以安立,这一点是《大乘阿毗达磨》也承认。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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