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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问:由于漏为三种,所以与四瀑流、四结合相违吧?

俱舍精钥 · 第113课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真实随眠 › 宣说异名 › 经中所出现之异名 › 瀑流结合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瀑流结合

俱舍精钥第113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2

若问:由于漏为三种,所以与四瀑流、四结合相违吧?

整理三漏与四瀑流、四结合不相违

三漏四流相违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与四瀑流、四结合相违
因
由于漏为三种

不相违 · 本方 · 立

所立
不相违
因
因为三界的一切见均是恶慧自性,为了明确这一点而单独宣说

例同一个人(教学例)

原段(2 段)

对方若问:因由于漏为三种,所以所立与四瀑流、四结合相违吧?颂词中说“亦复然”,但前面讲漏的时候,是有漏、欲漏、无明漏三者,而这里讲到四结合、四瀑流,这样难道不相违吗? 原段 ›

本方所立不相违,因因为三界的一切见均是恶慧自性,为了明确这一点而单独宣说。在这里,从总体上来讲与漏的分法无有差别,实际从不同角度出发时,需要通过不同的语言文字来表示,比如本来是同一个人,但是单独可以宣说很多功德、过失等不同的特点,同样的道理,三界烦恼随眠中的一切见,均是恶慧的本性,正是为了明确这一点,才在这里单独作了宣说,如此就成了四瀑流、四结合。欲瀑流结合有二十九种,有瀑流结合有二十八种,见瀑流结合则是五类所断中的三十六种恶见,无明瀑流结合如前有十五种。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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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精钥第113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

如果有人说:如此一来,漏也应成了四种,因为它们无有差别之故。

整理漏不成四种:无助伴的单独见与「安置轮回」义不符

所破有人

漏应成四 · 对方 · 反诘

因
因为它们无有差别之故

应成:漏也应成了四种

单独见不符安置义 · 本方 · 破

有法
无有贪等助伴的所有单独见
所立
与安置在轮回中的名义不相符合
因
漏的意思是能安置在轮回中

恶见起根本作用 · 本方 · 立

有法
恶见
所立
在轮回中起根本作用
因
因为未以见摄持的其他烦恼与安置轮回不相合
原段(5 段)

对方如果有人说:如此一来,应成漏也应成了四种,因因为它们无有差别之故。 原段 ›

本方这是有差别的。漏不是除一切见以外单独宣说的,因漏的意思是能安置在轮回中,也即漏到轮回中,无有贪等助伴的所有单独见,很显然所立与安置在轮回中的名义不相符合。 原段 ›

本方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无明有共同无明和不共无明,如果是不共无明则没有能力安置于轮回当中,必须依靠恶见摄持之后方能成为轮回的因。所以,这里将在漏中没有宣说的见单独宣说,其原因是它与其他烦恼有点不同。或者也可以说,因为众生先有萨迦耶见,依靠萨迦耶见造作各种各样的业,由此转生于轮回当中。 原段 ›

本方前面讲了为什么无明个别宣说呢?因为它是三有的根本。在这里单独宣说见,因为见在转生轮回中也起非常大的作用,如果没有单独宣说见,仅仅依靠漏不一定能转生轮回,因为不管我们造什么业都必须有见来摄持。 原段 ›

本方《自释》和这里的解释稍微有点出入,但这里应该这样解释。也就是说,恶见所立在轮回中起根本作用,因因为未以见摄持的其他烦恼与安置轮回不相合。因此,这里宣说了四瀑流和四结合中与三种漏不同的特点。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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