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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说:大自在等不是因反而耽著为因,这样一来,它也就成了集谛之见断

俱舍精钥 · 第105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真实随眠 › 随眠之分类 › 旁述 › 遣除与末见相关之争论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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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精钥第105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破执大自在为因属集谛见断:由常我颠倒所生故属苦谛

持论有部宗所破有人

颠倒执苦因故属集谛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它也就成了集谛之见断
因
因为是颠倒执著苦因的缘故

常我颠倒所生故属苦谛 · 本方 · 破

所立
实际它是苦谛见断中包括的
因
由常有与我的颠倒执著中产生的缘故
原段(2 段)

对方若有人说:大自在等不是因反而耽著为因,这样一来,所立它也就成了集谛之见断,因因为是颠倒执著苦因的缘故。这是对方的观点。 原段 ›

本方我们站在有部宗的观点来回答:这种说法不合理。为什么不合理呢?所立实际它是苦谛见断中包括的,因由常有与我的颠倒执著中产生的缘故。对方认为大自在是常我的,是在坏聚见的基础上产生常有的边执见,也就是说,这种见的根源是坏聚见和边执见,所以应该属于苦谛见断。 原段 ›

另见「戒禁取见不是集谛所断,而是苦谛所断」(同一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