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辨析问难与答
整理相违明暗如何可互为能作因
持论有部宗
光明与黑暗 · 本方 · 立
- 所立
- 因此光明与黑暗不能成为因果关系
- 因
- 光明与黑暗是互绝相违,而因与果是彼生相属的关系
能作因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光明是黑暗的能作因
- 因
- 黑暗存在时,光明没有对其起到障碍作用
原段(2 段)
本方既然说除自己以外,对生长不起障碍之法,即可称为能作因,那光明与黑暗、冷与热能否成为能作因呢?光明与黑暗、冷与热,此二者实际上是相违的,不可能有因果关系。在因明中讲,因光明与黑暗是互绝相违,而因与果是彼生相属的关系,所立因此光明与黑暗不能成为因果关系;冷与热,世间人也认为是相违的物体。如果说:光明之因是黑暗。这样一来,光明与黑暗必定不相违,这样不是很矛盾吗? 原段 ›
转述有部宗认为,光明能障碍的是未生之法,而不能障碍已生之法,因此可以将光明安立为黑暗的能作因。也就是说,光明虽然障碍黑暗,但也只是对未来的未生法作障碍,并不是直接障碍黑暗,直接的黑暗已经产生,光明不会去障碍它,即使在第二刹那时黑暗已经灭亡,但这也只是一种因缘,因黑暗存在时,光明没有对其起到障碍作用,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所立光明是黑暗的能作因。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