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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具足微尘,则八八六十四微尘,会有微尘过多的过失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 · 第二品 分别根 · 连讲 2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第二分别根品 › 有为法产生之理 › 真实宣说有为法产生之理 › 色法产生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色法产生之理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1/2

“不明显”的水在固体铁的本体中究竟存不存在

整理八微尘俱有与固体铁水大不显的质疑

持论经部所破有部

水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存在

应成:那也没必要说明显或者不明显

例铁(举例)

原段(1 段)

转述对于有部宗的观点,经部并不表示赞同。有部认为八种微尘真正存在,而经部以上观点认为,地、水、火、风四大的界性虽然存在,但却不一定存在真正的本体,如佛经中说:“于木聚中,有种种界,界谓种子。”这里所说的“界”,实际只是一种作用而已。经部宗说,既然你们认为每一微尘皆具八种微尘,那所谓风的颜色又是怎样的呢?有部宗回答说:“此义可信,不可比知。”也就是说,依靠教理,可以确信风一定存在,但却没有办法真正了知。实际上,若真正对地、水、火、风进行分析,很难真实全部具足所有微尘。比如地大的法相是坚硬,而水大的法相是湿润,如果拿一块铁来说,它应该具足地、水、火、风四大,在这块铁是固体时,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地大的坚硬,但却很难感受它的水大,若通过高温,铁溶化变成液体时,可以感受水大的湿润,但却不能感受到地大的坚硬,既然如此,后来溶化的液体铁是原本就存在水,还是现在才变成液体的呢?有部宗认为,只是原本不明显的现在变明显了。既然如此,这个“不明显”的水在固体铁的本体中究竟存不存在?如果不存在,如何变成明显?如果存在,应成那也没必要说明显或者不明显。而且,有部宗认为微尘可以分两种:一是最细微的,即成实的无分微尘;一是积聚的微尘,即地、水、火、风积聚于一处的微尘。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

若具足微尘,则八八六十四微尘,会有微尘过多的过失

整理每尘俱八的过多难与按种类的回答

持论有些论师所破有部宗

微尘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不具足微尘

应成:则不能成为有为法

微尘过多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具足微尘

应成:则八八六十四微尘,会有微尘过多的过失

种类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因此根本没有微尘过多的过失
因
而是按照种类说的,比如地的微尘主要以地大为主,水的微尘是以水大为主
原段(1 段)

转述那么,下面可以继续问有部宗:你们所谓的微尘,不论是最细微的微尘,还是积聚的微尘,同时产生的地等八种微尘是在同一位置上,还是在不同位置上?对于这种观察,有部宗也只会说:“可信,不可比知。”我们也可以这样进行观察,比如地的微尘,它是否具足八种微尘?若具足,则地具足八微尘,水也具足八微尘,这样一来,你们所说的微尘应该不仅仅是八种微尘,应该有过多微尘的过失。对于这样的问难,有些论师站在有部观点上回答说:其实并没有这种过失,如果详细分析,一个法产生时要有八种微尘具足,那么,八种微尘中的第一个微尘具不具足八种微尘?若不具足微尘,应成则不能成为有为法;若具足微尘,应成则八八六十四微尘,会有微尘过多的过失。但我们并不是从这一角度来讲,因而是按照种类说的,比如地的微尘主要以地大为主,水的微尘是以水大为主,所立因此根本没有微尘过多的过失。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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