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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典中尽管出现了一些过失,但并非是阿罗汉因不通达自宗观点而造成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 · 连讲 3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此论 › 论义 › 入造论支分 › 此论以必要等四法成立佛说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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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此论以必要等四法成立佛说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1/3

如果佛未宣说对法藏,则佛经中提到的三藏法师不能成立

整理对法七论是否佛说:三藏不全之难与答

持论有部宗对比经部宗引证札西论师

三藏法师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如果佛未宣说对法藏

应成:则佛经中提到的三藏法师不能成立,而且三藏教法也会有不齐全的过失

对法藏 · 本方 · 立

所立
所以并没有对法藏不存在的过失
因
因为佛陀所宣说的律藏、经藏中,专门宣说过法的总相和别相,这些就是所谓的对法藏
原段(2 段)

转述“传闻”是作者站在经部宗的立场上对有部宗不满的一种语气。因为“此论乃佛说”是有部宗的观点,就像佛陀先说《因缘品》,后来法护尊者结集,别名《法集要颂集》,全书四卷,自无常品到波罗蜜品,共三十二品。同理,佛首先在各个经典中已经讲了对法七论的内容,后来七大阿罗汉将这些有关对法的内容进行了结集。有部宗这样说也有他们的理由,因为佛经中常说“三藏法师”,如果佛未宣说对法藏,应成则佛经中提到的三藏法师不能成立,而且三藏教法也会有不齐全的过失。 原段 ›

转述但是,经部宗发现此论中“既是无为法又是成实法”等很多说法与教理有相违之处,世亲论师的《自释》中只讲了经部宗的观点,并未破析有部宗。札西论师在解释这一问题时说:《对法七论》并非有部宗所承认的“由佛所说”,但虽然不是佛说,也没有有部宗所讲的三藏不齐全,或三藏法师不存在等过失,因因为佛陀所宣说的律藏、经藏中,专门宣说过法的总相和别相,这些就是所谓的对法藏,所立所以并没有对法藏不存在的过失。因此札西论师认为,对法藏不是佛说的,而是阿罗汉造的,世亲论师自己的观点也应如此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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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破斥应成式连讲 2/3接着破

在《印度佛教史》中专门驳斥这种观点:如你们所说那样,因《对法七论》中有很多过失,故应是阿罗汉造的说法并不合理

整理转述《印度佛教史》:若阿罗汉造违教之论,堪作证者在佛世即应已无;不据此认定历史作者。

所破有人引证明朗大师

量界、限定如果他们连有部的理论都不精通

堪作证者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他们连有部的理论都不精通,所造论典与经教相违或有抵触

应成:那么所谓的“堪作证者”,在佛住世时就已不存在,世亲论师也不必在世尊入灭多年以后才发出这种迟到的感叹

原段(1 段)

转述在多罗那他的《印度佛教史》和明朗大师的《漫谈佛教》中讲:有人认为《对法七论》是阿罗汉造的,这种说法表面看来很相合,因为这些人说《对法七论》中有很多过失,比如无为法成实,所以不是佛说的,肯定是阿罗汉造的。在《印度佛教史》中专门驳斥这种观点:如你们所说那样,因《对法七论》中有很多过失,故应是阿罗汉造的说法并不合理。世亲论师在《俱舍论》结文时曾发出感慨:“本师世目今已闭,堪作证者多入灭。”佛在世时,舍利子、目犍连是佛座下智慧第一和神通第一的两大弟子,如果他们连有部的理论都不精通,所造论典与经教相违或有抵触,应成那么所谓的“堪作证者”,在佛住世时就已不存在,世亲论师也不必在世尊入灭多年以后才发出这种迟到的感叹。《印度佛教史》和明朗大师的观点认为,《对法七论》是凡夫所造,但写上了阿罗汉的名字,这样比较合理。比如《对法七论》中有很多成实法,虚空实有,无表色、有表色也是成实之法,这些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他们说是存在的。但是阿罗汉根本不会如此成立,佛陀更是不可能说的,所以世亲论师说“传闻此论乃佛说”,实际上是一些凡夫人以阿罗汉名义造的对法七论,因此才出现这些过失,这才是世亲论师真正的密意。因为世亲论师完全通达佛的密意,在《文殊根本续》里佛陀亲自为其授记,他一生当中通达般若九十九万部,因此自宗应该可以这样说,对法七论并非佛说,也非阿罗汉所造,应是凡夫所造却写上了阿罗汉的名字。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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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回应辨析连讲 3/3回应上段

论典中尽管出现了一些过失,但并非是阿罗汉因不通达自宗观点而造成

整理不同根基随缘安立不能据他宗所见过失断作者为凡夫

对比中观自续派、中观应成派

量界、限定非有部之宗派所认为的些微过失

例中观自续派的观点(教学例)

原段(1 段)

那我们对此问题应如何看待呢?实际上,《对法七论》由佛在不同时间、于不同地点、为不同根基众生宣讲过,诸大阿罗汉后将这些散说结集并造成论典,这种说法也有其成立的理由。论典中尽管出现了一些过失,但并非是阿罗汉因不通达自宗观点而造成,更不是佛陀的过失,这只不过是诸位阿罗汉站在自宗立场上,宣扬自宗见解而已,就如同中观自续派的观点观待中观应成派来说是不究竟的,但并不能说中观自续派的观点有错。同样,《对法七论》中虽然有过失,可也只是在不同根基众生面前随缘安立,若因《对法七论》中出现了非有部之宗派所认为的些微过失,就将它说成凡夫所造,那学习它岂非毫无价值可言?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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