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经庄严论讲解第101课立论应成式节选
整理名与事互为客性:弥勒菩萨颂说名事相互寻求为客性;堪布推:若是永久性的则名与事应永不可分,若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则瓶子打烂后名称也应消亡,而名称仍在;名称与所表事物都是假立,故无不可分割的关系
所破世间人
若常则名事不可分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是永久性的
那么名称与事物的本体二者永远也不可分割
若不可分则瓶破名灭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那么瓶子打烂后,它的名称同时也要消亡
名事无不可分割关系 · 本方 · 立
- 所立
- 名和事之间没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 因
- 因为二者都是一种假立
所表事物亦假立 · 本方 · 立
- 有法
- 名称所表示的事物
- 所立
- 也是假立的
- 因
- 因为不论瓶子、柱子,真正详细观察,它们的本体都不能成立
例瓶子、天授、慈氏
原段(6 段,节选)
名事相互间,寻求为客性, 原段 ›
于此二假立,寻求唯此性。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寻求”是指对事物进行分析。我刚才不知道讲清楚没有,这四种法就简单讲一下。名和事在寻求的过程当中是互相观待的。一般来讲,名是事物的名称,事是事物的本体。比如能装水的器皿叫瓶子,在人的分别念中显现的概念也叫瓶子,实际上很多人把二者混为一体。《量理宝藏论》中讲,把名字与事物的本体、总相与自相混为一体,是趋入名言的一种方式。世间人一说瓶子,就把瓶子的名称与能装水的东西混为一谈,名称与事物经常混在一起,实际上二者是互相观待的,都是假立的客尘、是暂时性的。如果是永久性的,应成那么名称与事物的本体二者永远也不可分割,但这是不可能的。比如瓶子是名称,真正装水的东西是事物,二者有没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没有。如果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应成那么瓶子打烂后,它的名称同时也要消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瓶子已经打烂了,但瓶子的名称还可以存在。比如天授、慈氏是人的名称,即使这两个人已经死了,但名称仍然可以存在。或者说一个人出家了,他没出家时有一个俗家的名字,出家后就改称某某师,名称改了,是不是人也改了呢?本体上并没有大的改变,只不过是衣服换了,头发没有了。 原段 ›
我们要想到,所立名和事之间没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为什么呢?因因为二者都是一种假立。我们要懂得名称是一种假立,是众生的分别念安立的、没有实质的东西。名称所表示的事物所立也是假立的,因因为不论瓶子、柱子,真正详细观察,它们的本体都不能成立。因此对于本体的假立和差别的假立完全可以成立,我们依靠这个道理,完全可以了知名称与事物之间没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原段 ›
本性假立与差别假立这二者也没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一个是从总相层面安立,一个是从自相层面安立。比如火的热性,水的湿性都是不共有的,但我们真正用智慧去观察,其实也得不到它的本体。这个偈颂让我们知道,名和事或本体和差别所摄的法,实际上只是一个假象,真正去寻找它们的本体,根本找不到。《大乘密严经》里有一个教证:“分析至极微,空名无实物,极微不可得,诸法亦如是。”我们分析最细微的极微,发现也不是实有的。我们经常认为最小单位的微尘是存在的,如无分微尘,什么夸克、亚夸克等等,实际上只不过是我们没有去观察,如果真正去观察,不但名称不成立,名称所表示的事物也不成立。不论从它的自相还是总相上去观察,确实都得不到,不可得。众生有时候真的很可怜,始终把名和义混为一谈,把本来不存在的东西反而执著为有。名称这种假象是比较粗大的错觉,粗大的错觉是什么?——世间当中追求名闻利养的人比较清楚,还有一些细微的错觉,如名和事之间的差别。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