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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与事物的本质并没有无离无合的关系

大乘经庄严论讲解 · 第045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戊二 求法品 › 己一 所求之法 › 庚二 寻求所证义法 › 辛六 寻求法相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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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大乘经庄严论讲解第045课立论应成式

整理立遍计名义假立:名称可随意安立于任何事物,名与事物本质无不可分割的关系,故名义混合非真实;若真实则应是圆成实而非遍计(依唯识,堪布讲)

持论唯识宗

名义无实际关联故非真 · 本方 · 立

所立
实际上它并不是真实的法
因
因为苹果与外面“白色的一块东西”二者之间并没有真正实际的关联

若真实则非遍计 · 本方 · 破

所立
它不是真实的

应成:如果是真实的,就不是遍计法而应该是圆成实或真实法

念珠是假立 · 本方 · 立

所立
这个可以叫“念珠”,那个也可以叫“念珠”
因
因为所谓的“念珠”是一个假立的名称,事物也是假立的东西,二者之间根本没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例茶杯(举例)、苹果(举例)、念珠(举例)

原段(3 段)

遍计法就是把意义和名称混合在一起显现,是假立的。比如,如果最初把瓶子称为“茶杯”,但“茶杯”这两个字上有没有实在的意义呢?没有。不仅茶杯可以叫“茶杯”,我也可以叫“茶杯”或“瓶子”——堪布“瓶子”,一旦人们都知道我是“瓶子”,不是活佛“瓶子”而是堪布“瓶子”,最后我也可以被称为“瓶子”。名称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意义,名和义都是假立的,但在众生的迷乱显现面前也可以现前。这就是遍计的一个法相。 原段 ›

“依于名与义,显现名与义”:不管大象还是骏马,对世间的任何法安立名称之后,人们在生活中就慢慢习惯了。以苹果手机为例,一百年前所谓的“苹果”就是一种可以吃的水果,现在的人拿着苹果手机,这种对于手机名称的执著已经成熟,我们的执著、名称和外在的事物三者已经混合起来。如果有人说:你把我的苹果拿来,听者马上就知道所谓的“苹果”不是水果而是手机,因为大家已经有了相同的习气和概念认同,对名和义的执著就会慢慢显现为名和义的混合,所立实际上它并不是真实的法,即“非正分别因”。为什么不是真实的呢?因因为苹果与外面“白色的一块东西”二者之间并没有真正实际的关联——比如这个必须叫“苹果”,除了“苹果”以外任何名称都不能称呼,但名称与事物的本质并没有无离无合的关系。对于“苹果”这个名称,任何事物都可以使用,因为人们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愿和习惯来称呼,因此所立它不是真实的,应成如果是真实的,就不是遍计法而应该是圆成实或真实法。 原段 ›

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假名安立,假名跟分别念之间也没有直接的关联,只不过是一种迷乱的、习惯性和习气性的关联。按照唯识宗的观点,如果讲得稍微深一点:我们在生活当中习惯说这个叫“书本”、这个叫“念珠”,我们觉得这是很实有的东西,但实际上所立这个可以叫“念珠”,那个也可以叫“念珠”,为什么呢?因因为所谓的“念珠”是一个假立的名称,事物也是假立的东西,二者之间根本没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完全都可以独立。现实生活中所有的法,不论名称还是本质都是假立的,不过我们的生活依靠假立和稳固的习气,也完全可以如梦如幻地运作。如果我们去深入了解,就会懂得一切万法唯心造。 原段 ›

另见「名和事之间没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为什么呢?因为二者都是一种假立」(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