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浅释六 异境何为共所见破斥应成式
整理破他宗所立正量:若水脓甘露三者均非正量所成之所见,则所见皆成无。
所见皆成无 · 本方 · 破
- 因
- 假设此三者中任何一者均不是以正理成立的所见
这么一来,所见根本就不存在了,结果见到的脓等三者也成了无有
他法成水不应理 · 本方 · 破
人见到的水如果不是水,则除了此水以外其他的物质见为水,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水永成无 · 本方 · 破
如此一来,所谓的水根本不可能存在
取舍徒劳 · 本方 · 破
结果一切取舍、行止均成了徒劳无益
原段(11 段)
譬如所谓于一水,观待人见而安立, 原段 ›
观待天人而安立,甘露执为所见基。 原段 ›
例如,所谓的一水也仅仅是观待未被迷乱因所染人类所见的正量而言,正量成立的水安立为所见。如果观待天人,则必须将正量成立的甘露执为所见,而其他的水、脓不能当作所见。 原段 ›
水见为脓水甘露,此时三者非聚合, 原段 ›
彼三何者均非量,则除彼外见他法, 原段 ›
依据正量不能立,所见三者皆成无。 原段 ›
否则,如果任何正量均不成立,那么诸如一碗水,饿鬼见为脓、人见为水、天人见为甘露时此三者不能共存于一种物质上,因假设此三者中任何一者均不是以正理成立的所见,那么除了这三者以外见到一个所谓的他法,依正量不可能成立。应成这么一来,所见根本就不存在了,结果见到的脓等三者也成了无有。 原段 ›
人见此水若非水,他法成水不应理, 原段 ›
是故共称所谓水,永远成为无有也。 原段 ›
如此观点所建立,正量亦成不合理。 原段 ›
应成人见到的水如果不是水,则除了此水以外其他的物质见为水,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应成如此一来,所谓的水根本不可能存在。此种观点所安立的名言绝对是不应理的,当然,非量的道理也是不应理的,应成结果一切取舍、行止均成了徒劳无益。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