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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胜义实相时,依本性中皆不成,如是有何可承认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 · 定解宝灯论释 第48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丁一 总说自他宗派之观点 › 戊二 分析有无建立自宗 › 己二 依此建立自宗观点 › 庚一 究竟实相中无承认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8课立论辨析节选

整理立自宗:衡量胜义实相时万法不成故无承认;后得名言中道果安立互不混杂而承认

引证全知无垢光尊者

量界、限定胜义实相、后得、世俗名言中

胜义中无承认 · 本方 · 立

所立
无有任何可作承许之法
因
万法本不成立之故
喻
如同虚空无有丝毫颜色相状般

辩论时无所许 · 本方 · 立

有法
辩论等之时
所立
依照本性无所许
因
究竟之自宗,即是实相之所许

后得须有承认 · 本方 · 立

所立
而于世俗名言中应有所承认
因
比如对于认为轮回因果等不存在者,若任何承认都不安立,则根本无法使对方信服并趋入佛教

例虚空(主论证喻)、彩虹(教学例)

原段(12 段,节选)

是故本人之观点:衡量胜义实相时, 原段 ›

依本性中皆不成,如是有何可承认? 原段 ›

对此问题必须以一分为二的态度如理抉择,若仅以笼统的概念对其加以区分绝对不合理。 原段 ›

全知无垢光尊者认为,于衡量真正胜义实相时,一切万法皆不成立,所谓的有无、情器世界、轮回因果等于实相中均不承许,喻如同虚空无有丝毫颜色相状般,因万法本不成立之故,所立无有任何可作承许之法。 原段 ›

故而因究竟之自宗,即是实相之所许, 原段 ›

由此辩论等之时,所立依照本性无所许, 原段 ›

故而中观应成派究竟自宗所抉择的是胜义实相之观点,此时无有任何承认。正如《中观庄严论释》中所说:中观应成派安住于无有承认的见解之上,以中观应成理破除邪宗。在这种情况下,虽以辩论等方式摧毁他宗邪说,却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承认。也就是说,于圣者入根本慧定面前无有丝毫承认,破除他宗邪见之时同样无需有所承认;而于后得或摄受弟众时则应有承认,因比如对于认为轮回因果等不存在者,若任何承认都不安立,则根本无法使对方信服并趋入佛教,因此应该有所承认。 原段 ›

对于上述有关问题一定要细致地辨别区分,历代高僧大德虽然并非没有如理通达其中道理,但却未能做出如理分析的缘故,导致出现了种种不同观点及争论。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后得道果诸安立,互不混杂而承许。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虽于圣者根本慧定时无有任何承许,但出定后得位必须随顺世间观点,此时对于基道果等一切名言之安立如同彩虹一般,清晰分明,丝毫也不混杂而作承许。因此,于胜义究竟抉择见解时不应有承认,所立而于世俗名言中应有所承认。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