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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障尚未断尽前,实相现相不一致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 · 定解宝灯论释 第46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己二 分说等净无二 › 庚二 宣说双运净等无二无别 › 辛二 实相现相不同之各种道 › 壬一 佛智前实相现相决定不同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6课立论自续式

整理他宗所立共同所见都非究竟:二障未断尽前实相现相不能一致

所破其他宗派

未断二障所见非究竟 · 本方 · 立

有法
一切众生所见
所立
均非究竟
因
因实相、现相并未统一之故

佛所见为正量 · 本方 · 立

有法
佛陀所见
所立
为正量
因
即因为佛已对实相、现相真正统一

例海螺(教学例)、白色柱子、红色柱子(举例)

原段(5 段)

除此之外如何证,并非究竟之意义, 原段 ›

二障尚未断尽前,实相现相不一致。 原段 ›

除净见量所得之现空双运的境界以外,无论如何证悟、了达,也根本不是最究竟之意义。 原段 ›

于抉择共同所见之此时,有时说明分,有时说现空双运,总体来讲,不离空性之明分应暂时承许为众生的共同所见,除此之外,虽然其他宗派均各抒己见,分别抉择了他们所承许之共同所见,但都不是究竟圆满之根本所在。为什么这样说呢?乃至烦恼障、所知障未完全断尽之前,实相、现相绝对不会出现一致的情况,也就是说,乃至获得究竟佛果之前,一切众生所见所立均非究竟,因因实相、现相并未统一之故。 原段 ›

实相、现相得以统一非常重要。众生前显现的白色柱子、红色柱子等,于本来实相上根本不存在,其究竟实相是离一切戏论的,然而凡夫众生未能将实相、现相圆融一味,就像海螺的本体应为白色,眼翳者却见为黄色,这就是实相、现相未能统一的缘故,一旦眼疾去除,实相、现相便会融为一体。为什么说佛陀所见所立为正量呢?因即因为佛已对实相、现相真正统一,再无其他之法。然而凡夫众生面前,现相与实相始终无法统一,烦恼的本性应该是清净的,众生却将其执著为痛苦之因;万法的本性是光明无为法,众生却执其为苦集本性,由此可见,凡夫众生无法将实相、现相真实圆融。实际真正从实相、现相如实分析时,佛陀所见与众生前的显现绝对不矛盾,只是人们未能认识而已。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