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22课辨析
整理辨无所见即殊胜见,无执著相不等于全无:如哑巴品糖
引证华智仁波切
未见即见 · 本方 · 立
- 有法
- 未见到
- 所立
- 即是最殊胜之见
例哑巴品糖味、柱子、瓶中无水
原段(9 段)
观察引生定解中,一缘安住之等持, 原段 ›
未见殊胜见之义,见义不堕于一方, 原段 ›
虽无任何执著相,然如哑巴品糖味, 原段 ›
恒修瑜伽士境界,并非唯由观察生。 原段 ›
总而言之,通过观察引生定解之后,于其中心不散乱自然安住,其间,未见到任何可以见到的,未得到任何可以得到的,这时,未见到所立即是最殊胜之见,未得到即是最殊胜之得到,比如见柱子时,世俗中虽然称红色的柱子为所见,而真正于法界中安住时其实无有任何所见,而未见实际就是真正的所见。续部中说:于觉性法身界之中,以无思之方式来见,则无所见即为现见法身,此称为智慧界。 原段 ›
对于智慧界和胜义方面的相关问题,以凡夫分别念根本无法接受。无有所见就是真正殊胜的见,麦彭仁波切说:“未见殊胜见之义。”但所见之义并非偏堕一方,比如心性是明明朗朗的,或者是空空洞洞的,如此偏于某一方而执著并不是真正的所见之义。华智仁波切说:若思此法是束缚因,若思此法为某法是迷乱因,欲修持之想是愚童之心,舍弃一切而修方能真实得见。于凡夫阶段,想修加行、欲成佛果等念头非常好而且十分有必要,但真正的入定境界中,思维“此法”、“彼法”以及“我应修持”等一切想法皆成束缚之因、迷乱之因,真正最高的境界并非凡夫分别念可以思维分别,唯有舍弃一切才能够见到真正的法性。 原段 ›
因此说,既没有见到空也未能见到现,不偏堕于任何一方而见到无所见,即是殊胜之见。 原段 ›
在大瑜伽士的境界中虽然没有任何可以执著之相,但并不代表万事万物如瓶中无水般不存在,就如哑巴吃糖,虽无法以任何言语表达却并非没有品尝到糖之甜味。凡夫也是如此,通过上师窍诀如实安住时,对于明空无二的境界虽可体会却难以言宣,若以比喻说明,也仅如哑巴吃糖一般,除此之外,以任何方法都无可表达。 原段 ›
瑜伽士通过安住品尝到真实甘露美味时,根本不需观察,此时唯以安住为主。“并非唯由观察生”,既是上文的总结也是与下文之联接,也就是说,通过观察对无我生起定解并于其中安住时,可以遣除违品从而生起真正的正行境界,而这种境界的正确与否,则可通过自相续的断证功德进行比量推断。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