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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殊胜见之义,见义不堕于一方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 · 定解宝灯论释 第22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甲二 中善论义 › 乙一 依教理广说 › 丙三 入定有无执著相 › 丁三 以承上启下而结尾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22课辨析

整理辨无所见即殊胜见,无执著相不等于全无:如哑巴品糖

引证华智仁波切

未见即见 · 本方 · 立

有法
未见到
所立
即是最殊胜之见

例哑巴品糖味(主论证喻)、柱子(举例)、瓶中无水(教学例)

原段(9 段)

观察引生定解中,一缘安住之等持, 原段 ›

未见殊胜见之义,见义不堕于一方, 原段 ›

虽无任何执著相,然如哑巴品糖味, 原段 ›

恒修瑜伽士境界,并非唯由观察生。 原段 ›

总而言之,通过观察引生定解之后,于其中心不散乱自然安住,其间,未见到任何可以见到的,未得到任何可以得到的,这时,未见到所立即是最殊胜之见,未得到即是最殊胜之得到,比如见柱子时,世俗中虽然称红色的柱子为所见,而真正于法界中安住时其实无有任何所见,而未见实际就是真正的所见。续部中说:于觉性法身界之中,以无思之方式来见,则无所见即为现见法身,此称为智慧界。 原段 ›

对于智慧界和胜义方面的相关问题,以凡夫分别念根本无法接受。无有所见就是真正殊胜的见,麦彭仁波切说:“未见殊胜见之义。”但所见之义并非偏堕一方,比如心性是明明朗朗的,或者是空空洞洞的,如此偏于某一方而执著并不是真正的所见之义。华智仁波切说:若思此法是束缚因,若思此法为某法是迷乱因,欲修持之想是愚童之心,舍弃一切而修方能真实得见。于凡夫阶段,想修加行、欲成佛果等念头非常好而且十分有必要,但真正的入定境界中,思维“此法”、“彼法”以及“我应修持”等一切想法皆成束缚之因、迷乱之因,真正最高的境界并非凡夫分别念可以思维分别,唯有舍弃一切才能够见到真正的法性。 原段 ›

因此说,既没有见到空也未能见到现,不偏堕于任何一方而见到无所见,即是殊胜之见。 原段 ›

在大瑜伽士的境界中虽然没有任何可以执著之相,但并不代表万事万物如瓶中无水般不存在,就如哑巴吃糖,虽无法以任何言语表达却并非没有品尝到糖之甜味。凡夫也是如此,通过上师窍诀如实安住时,对于明空无二的境界虽可体会却难以言宣,若以比喻说明,也仅如哑巴吃糖一般,除此之外,以任何方法都无可表达。 原段 ›

瑜伽士通过安住品尝到真实甘露美味时,根本不需观察,此时唯以安住为主。“并非唯由观察生”,既是上文的总结也是与下文之联接,也就是说,通过观察对无我生起定解并于其中安住时,可以遣除违品从而生起真正的正行境界,而这种境界的正确与否,则可通过自相续的断证功德进行比量推断。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