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大乘菩萨戒中所讲的许多利他行为,远远超越了《别解脱经》中的“沙门四法”。所谓沙门四法,就是别人打我时,我不还手;别人骂我时,我不还口;别人恨我时,我不恨他;别人说我过失时,我不说他的过失。这是释迦牟尼佛的追随者都要严格执守的,更何况是已经发过大乘菩提心的我们了。暂且不说密宗瑜伽士、证悟者、大成就者的甚深境界,有些人就连大乘菩提心怎么样受持,发心跟我们的行为有什么关系都不明白。尤其是大城市里的人,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我觉得一定要依《入菩萨行论》的精神来衡量,否则,即便是特别小的一些问题,两个人也能争得面红耳赤,这种现象不太好。
——索达吉堪布入菩萨行论讲解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