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集》中说:“有二种人,得福无量无边。何等为二?一者乐说法人,二者乐听法人。”所谓“乐说法”就是乐于宣说佛法。当然,“乐说法”不能是不清净的发心:如果我当法师,给别人宣讲佛法,我就很了不起;如果我讲法,可能会有一些收入,生活就有保障了。说法者应该有清净的发心:我已经得到了殊胜的佛法,可是很多众生还没得到,我应该给他们传授佛法。所谓“乐听法”就是乐于听受佛法。以前藏地有些很了不起的大德,虽然他们没有讲经说法的因缘,但一直以欢喜心听受佛法,一天不听法就觉得不充实。现在很多居士对听法也非常有兴趣,经常通过网络或者光盘听受佛法,获得了很大利益。
——索达吉堪布普贤行愿品讲解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