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很喜欢一句格言:“盛喜中,勿许人物;盛怒中,勿答人书。”也就是说,极度欢喜的时候,不要许诺给别人东西;极度愤怒的时候,不要回复别人的书信。为什么呢?“喜时之言,多失信;怒时之言,多失体。”欢喜时说的话语,多数难以信赖,容易失信于人。就像有些居士,第一次见到上师喜出望外、欣喜若狂,把身口意、房子什么都供养了,但没过多久,跟上师的关系就像秋天的大地一样越来越硬,最后甚至变成了“冰天雪地”,永远无法扭转。这时候,他对上师不但不恭敬,反而用各种语言加以毁谤、挖苦,而人在愤怒时的语言,又往往有失体统,这是没有必要的。所以,有智慧的人做事,不会因情绪而轻诺,最后导致“失信”、“失体”。我们修行人更应如此,切切要明辨是非,不可轻易许诺,否则招惹许多是非后,最终也会影响自己的道心。
——索达吉堪布弟子规讲解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