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些人不要说杀自己的亲人或上师,就算是说一点过失,他也忍受不了,马上跟别人打起来。这非常不合理!昨天《亲友书》的教证说,不管是为了任何人,最好不要造恶业,因为,地狱的果报,他人是无法分担的。《四百论》中亦云:“如王分权利,不能分罪恶,智者谁为他,自摧毁后世。”意思是说,国王虽有能力分配财物与权位,却无法分配自己所造的罪业,真正了知因果取舍的智者,谁会为他人造业而摧毁后世的安乐呢?因此,不管是为了什么样的对境——我的国家、我的民族、我的上师、我的寺院,都不应该造恶业。
有些人平时修得不错,可是一遇到关键问题,经常奋不顾身,为他而造恶业。以前在“文革”期间,有些上师为了自己的民族、为了自己的佛教,亲手杀了很多人。表面上看来,他的出发点是为了佛教,但实际上是不合理的。佛教的兴盛毁灭,自有其特定因缘,倘若为此而伤害众生,绝对不是大乘的行为。
——索达吉堪布入菩萨行论讲解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