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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可燃

[讲记名相] · 佛词典

又作燃与可燃

中观 · 中观根本慧论

定义

柴是所燃,使木材等成为作业的能燃是火,假设说柴是火,那作者与作业就成了一体。

中论释·显句论 · 第十 观燃可燃品月称《显句论》释第十品「若燃是可燃」

本品主要通过遮破人我的比喻——燃和可燃,来抉择万法无我。燃是指火,可燃是指木柴(薪),两者的关系就如前面讲的能见和所见一样。

中论广释38讲记:燃可燃是本品破人我所用之喻

辨析

如果对方认为:领受者人我与所领受的法是存在的,因为它们彼此互相观待,如同火与柴薪一般。

《中观根本慧论释》十 观燃可燃品麦彭《中论释》:对方以火薪喻立人我,本品破之

前面已经抉择了火与木柴一体、异体、具足、能依以及所依不存在的道理。依靠这个道理,我们也可以同样依次宣讲:如果对领受者人我,取受或者所领受的五蕴二者以此五法进行观察,也不可成立。

《中观根本慧论释》十 观燃可燃品麦彭《中论释》释「以燃可燃法,说受受者法」

另见受者本住作者作业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