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聚
又作名身
俱舍《俱舍论》
定义
八、名身:种种名称的聚合,即为名身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讲记表列大乘二十四不相应行:名身
诸家
有部认为名称、语言、文字是成实物,如说“瓶子”时,若其非为成实,则不能用来表示瓶子,别人也就不知道瓶子位于何处;当叫一个人的名字时,此人的名字也应为成实,如若不是成实,则在言说这个名字时,也不能起到作用,之所以叫他的名字而他也能够回答,就是因为中间有个成实的名称存在之故。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有部宗许名称等为实有
经部宗以上认为,所谓的名称、文字、词句,只不过是表示事物的一种方便法,是假立存在的。
俱舍论讲解043经部宗以上许名称等为假立
辨析
名是指能宣说事物的本体,如所谓的色法或所说的瓶子。
《俱舍论释》第二品 分别根解释颂文:名聚之「名」
聚指的是像念珠等那样许多聚合一起的意义。
《俱舍论释》第二品 分别根解释颂文:名聚、词聚、字聚之「聚」
世亲论师在这一颂词中,第一句不是很明显,后面分说的时候明显讲到,所谓的能说里,已经包括了十四不相应行中的文字、名称和语言三者,这三者合起来叫做能说。一般论典中称为文身、名身和句身,也即这里所说的文字、名称和语言。
俱舍论讲解043解释「名聚等」颂:能说摄名称、语言、文字
语言或词句,一般来说,首先是文字,多个文字组合成名词,多个名词可以组成句子。
俱舍论讲解043名、句、文三者的关系
语言或词句:以“呜呼诸有为法皆无常”为例,能说的词句是指可完整地表达所说内容的不相应物质。
《俱舍论释》第二品 分别根释论释名聚等之“等”:语言或词句;本处有部十四不相应行之说
文字是组成名称与句子的根本或部分,如嘎等。其定义:梵语“阿加绕”,意为不变,也就是说,当地当时的一种表示自之本体不会变为他法。事相是指在心中显现出的嘎字等。文字是名称与句子之根本的不相应行物质。
《俱舍论释》第二品 分别根释论释名聚等之“等”:文字;本处有部十四不相应行之说
另见不相应行
在经论导读俱舍论 › 十四不相应行 › 名称、语言、文字俱舍论 › 十四不相应行 › 名称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