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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遍

[讲记名相] · 佛词典

因明 · 量理宝藏论

定义

还有一种过失是过遍,也就是说你对这个事物安立一个法相,但这个法相不仅是你所安立的同类事物上有,而且在其他另类事物上也存在着这个法相,这叫做过遍的过失;

量理宝藏论讲解46本论自宗释法相三过之一

第二个是过遍的过失。比如我们说“这个动物是黄牛,因为它具有头,或者它能走路,或者它具有声音,它具有四肢等等”,运用这些因的时候,就有过遍的过失。怎么过遍呢?因为不仅黄牛有头、有四肢,或者能吃草等等,而且其他动物也有这个特点。所以,如果我们把具有头等作为它的法相,就有过遍的过失。

量理宝藏论讲解45本论自宗:以「具有头」说过遍

分类

不遍过遍不容有,即是法相之总过。

量理宝藏论本论自宗:法相的过失总摄为三种

辨析

所有名言否定均可包含在非有否定、别有否定以及非可能否定三者当中,这三者依次是否定不遍、否定过遍与否定不容有的语义。一切义否定也只有这三种而别无其他,因此定数是成立的。

《量理宝藏论释》第八品 观法相本论自宗:别有否定即否定过遍

另见不遍不容有法相别有否定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