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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词典
搜索到1515 · 共收录77575条 · 1041~1060
  • 舍念清净地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三界九地之第五,第四禅天也。参阅‘九地’条。
  • 舍滥留纯识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唯识宗依三性观的观行法门,立此五重唯识观,舍滥留纯识为第二种观法。识有八种,各各有相、见、自证、证自证四分,此四分中,相分为所缘之境,后三分为能缘之识。而所缘之妄境,故舍彼而不取,唯存留后三分之纯识,此为心境相对的观法。参阅‘五重唯识’条。
  • 贪心所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此为心所有法中的根本烦恼心所之一.贪是欲求五欲、名声、财物等而无厌足的精神作用。即于己所好之物,生起染污之爱著心,引生五取蕴而产生诸苦。又作贪欲、贪爱、贪著。略称欲、爱。贪者贪婪,《成唯识论》曰:‘云何为贪,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谓由爱力取蕴生故。’有即三有或三界,有具是生起三有之因,也就是惑与业。贪以染著为性,著即执著,执著于我及我所,对于财色权位固持不释,障蔽无贪之心,起惑造业,堕于三有,承受苦报。简单的说,贪即是对世间五欲六尘的追求与执著。小随烦恼中有一个悭心所,悭是吝啬,即该舍而不舍;贪是贪婪,即不该取而取。
  • 贪欲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又称贪毒,略称为贪。三毒之一,十不善之一,十大烦恼之与‘渴爱’同义。即对于自身所好之对境生喜乐之念,而起贪著之心及取得的欲望。与无明共为三界轮回苦的根本烦恼。
  • 贪缚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引取之心,名为贪。谓众生于五尘可意之境,贪染生著,起诸惑业,因被缠系,不得解脱,故名贪缚。
  • 清净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远离恶行之过失,远离烦恼之垢染,称为清净。
  • 清净识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第九庵摩罗识,旧译清净识。
  • 清辨护法空有之争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清辨梵名 Bhavaviveka、音译婆毗吠伽,南天竺人,与护法为同一时代人,他曾到中天竺向众护学习龙树的空宗理论,著有《大乘掌珍论》二卷(唐玄奘译),《般若灯论释》十五卷(唐波罗颇密多罗译),是当时有名的大乘空宗论师。护法是唯识十大论师之一,著作丰富,弟子众多(见护法条)。清辨造《掌珍论》后,引起空、有法义之诤。这在当时是一场十分激烈的法义论战。两家言论如下:护法造《唯识三十颂释》,(窥基译《成唯识论》,即以护法之释论为主要依据。)主张诸法皆由因缘而生,而将一切诸法分为三性,即:一者遍计所执性,为妄情所现之法,故说为空;二者依他起性,诸法皆因缘而生,故说为有(假有);三者圆成实性,即一切法的本体悉皆真实,故说为有。《成唯识论》卷八称:‘此三性中几假几实?遍计所执妄安立故可说为假,无体相故非假非实。依他起性,有实有假,聚集相续分位性故说为假有;心、心所、色从缘生故说为实有,若无实法假法亦无,假依实因而施设故。圆成实性唯是实有,不依他缘而施设故。’



    清辨造《大乘掌珍论》,主张一切皆空,不仅因缘和合的有为法空,永恒真理的无为法亦空。《掌珍论》卷上有偈曰:‘真性有为空,如幻缘生故,无为无有实,不起似空华。’意思是说,因缘和合的有为法,都是虚幻不实的,故说为空;而无为法没有实性,有如‘空华’,所以也是空。《成唯识识》卷三,对清辨‘一切皆空’的理论提出反驳,论曰:‘有执大乘遣相空理为究竟者,依此比量拨无此识及一切法,彼特违害前所引经,智断证修染净因果皆执非实,成大邪见。外道毁谤染净因果亦不谓全无,但执非实故。若一切法皆非实有,菩萨不应为舍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资粮。谁有智者为除幻敌,求石女儿用为军旅?’上一段论文的意思是:有些执大乘空宗‘一切皆空’为究竟理论者,根据这种错误的比量,否定阿赖耶识及一切法的存在,这就违背了唯识宗所依六经十一论的理论,认为智断、证修、染净、因果等全属虚妄。如果说‘一切皆空’的理论能够成立,那世出世间的一切染净因果就不存在了。同时,那些精勤修行、希望成佛证果的人,岂不像是征用石女的儿子去打仗、完全落空吗?总之,以护法为代表人物的大乘有宗以为:作为客观事物的‘外境’是空的,而作为主观的能认识的‘心识’是实有的。而以清辨为代表人物的大乘空宗认为:不仅外境是空,心识也是空的。《成唯识论》卷二曰:‘清辨计言,若论世谛,心境俱有;若依胜义,心境俱空。’由此看来,护法是以万法缘起立法相门,主张因缘所生法为有;清辨是以万法实相立观心门,主张毕竟皆空。 关于当时的空有之争,后世看法不一。法藏的《楞伽玄义》中解释说,清辨破有,护法破空,虽似相破,实是相成,因为相破的结果,益发彰显‘真空妙有’的佛教至理,此说不无卓见。
  • 眼根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眼根是眼识发生的地方,眼是能见之义。为不可见有对之净色。此为五根之为十二处中的眼处,十八界中之眼界。此是眼识发生的地方,眼识是依于眼根,缘于色境,发生其了别认识的作用。《百法纂释》曰:‘眼根者,能照瞩一切境之义,梵语斫刍,此云行尽,眼能行尽诸色境故,以远近之境,一目皆见,是名行尽。而翻为眼者,体用相当,依唐言也’。此在《大乘广五蕴论》则曰:‘云何眼根,谓以色为境,净色为性,谓于眼中,一分净色,如净醍醐,此性有故,眼识得生,无即不生。’能生识的内根为清净四大所造,名胜义根,是实眼根。而肉眼可见的眼睛,为四大粗色所造,名扶尘根。
  • 眼识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是五识之一,六识之一,八识之一。以眼根为所依,以色境为所缘,随根立名,而名眼识,产生对色境的了别作用。见《百法明门论》。
  •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指由虚妄分别之心,对事物或事理固执不舍。又称迷执、执著,不知五蕴和合产生人等众生,而妄执人我为实我的存在,为人执、我执或生执。不知五蕴之法乃虚幻不实的现象,而妄执法我为实体,称为法执。以上二者,称为二执――我、法二执、人法二执。有部等小乘允许法我之存在,故不断离法执;然大乘认为二执皆空,故断离此二执。对此‘能执’的识体,唯识十大论师的安慧与护法,二大论师主张不同,安慧认为于吾人诸识之中,前五识、第八识皆有法执,第七识有人执,第六识通人法二执;护法则以前五识、第八识为无执,唯第六识、第七识有执。
  • 执受大种因声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声尘的三声之一。就是由人体所发之声,如口中所发之声,两掌合拍之声,此执受大种因声又称内声。大种即地、水、火、风,众生的四大和合之身,为第八阿赖耶识执持为自体,能使此根身领受所对之境,故曰执受大种。由此所发之声,如口之发声,两掌合击之声,名执受大种因声,此又称内声。参阅‘声境’条。
  • 习所成种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二类种子之一,为本性住种之对称。即种子由现行的前七识,随所应而色心万差之种种习气,悉皆落于第八识中,更成生果之功能,此称为习所成种,又称新熏种子、始起种子。见《成唯识论》卷二。
  • 习气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又作烦恼习、余习、残气。略称习。就是我人经常生起的思想及行为,其熏习于我人心中的习惯、气分、习性、余习、残气等,称为习气。如由纳香之箧中取出香,箧内犹存香气;用以比喻虽灭除烦恼之正体,尚存习惯气分。唯识宗以习气为种子的异名,乃现行熏习之气分,具有产生思想、行为及其他一切有为法之能力,含藏于阿赖耶识中。又将习气分为三种,称为三种习气,即名言习气、我执习气、有支习气,见分释条。
  • 众生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梵语萨�� Sattva ,旧译曰众生,新译为有情。众生有多义,众人共生之义,如众多之法,和合而生,曰共生;历经众多之生死,故名众生。不名众死而名众生者,以有生者必有死,因赅果故。《大乘义章》曰:‘多生相续,名曰众生。’简单的说,这是生命界的代名词,而以人类为代表。
  • 众同分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为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之一。众者大众,同者相同,分者一部分。意谓与大众相同的一部分,如人与人同,天人与天人同。《百法直解》谓:‘众同分者,如人与人同,天与天同,彼此相似假立。’而《百法纂释》中则谓:‘言众同分,类相似故,以万物各有同类,有人法之别。人同分有者,如天同分,天与天是一类。人同分,人与人是一类。法同分者,如心同分,以心王心所是一类。色同分,以十一色法是一类。故云依人法假立此名。’此即众生的共性或共因。
  •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因明学用的术语,双方辩论时,一方为了成立自已的论点,当一个论据被对方驳倒以后,另举出另外一个论据,此称之曰救。
  • 救护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修唯识行,十回向位的第一位。此位菩萨,修六度四摄等行,悉为救摄一切有情,令离生死苦,得涅��乐,曰救护众生。入怨亲平等观,于众生不见怨亲等相,曰离众生相。参阅‘十回向’条。
  • 第一义谛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二谛之一。即最殊胜之第一真理,为‘世俗谛’的对称,略称第一义。又称胜义谛、真谛、涅��、真如、实相、中道、法界。总括其名,即指深妙无上之真理,为诸法中之第一,故称第一义谛。
  • 第一识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原文
    阿赖耶识异名之一。八识顺序,由本向末数,此为第一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