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讲座(三)核心:推理模型
✎
登录后能写学习笔记,高亮存到账号,进度记在课程里。
登录顶礼上师三宝!各位师兄晚上好。今天还是继续我们的因明系列讲座。那么之前前两节课,我们分别谈到了因明的历史源流、背景、发展历程,还有包括量学——也就是与佛学认识论有关的一些基础常识。那么在交代完了基本的背景之后,下面我们来正式学习今天的内容,叫做“核心:推理模型”。那么通过这个标题其实看得出来,它是我们整个系列讲座当中非常重要的一节课,可以说一些核心的知识点在这节课当中是有所体现的,所以希望大家能够专注。
首先发菩提心。我们来看一下目录:第一个章节就是背景介绍,就是我们这节课跟前几节课的一些衔接;下面是基本的模型,就是它推理的主要内核,包括它的内在逻辑;第四是与三段论的比较,或者说跟三段论的模式进行一种对照;第五是论辩常识简介;第六是启示与要点。大概就是有这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背景介绍。
好,那首先我们回顾一下上节课当中谈到的几个知识点。上节课当中或者第一节课当中,我们谈到的一个公式就是:藏传因明学等于论辩术加逻辑学,加佛学认识论,还有佛学领域的应用。那么在这四个部分当中呢,我们第二节课谈的是佛学认识论,这节课我们重点谈的是逻辑学,所以今天是围绕逻辑学的相关话题展开。
基于这个公式,我们来看上一节课当中谈到的,人类感知外境或者感知世界的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感知,也就是所谓的现量;第二种是这种间接的推导,也就是说通过眼、耳、鼻、舌、身等等我们没法直接体验的这些比较隐蔽的对象,我们通过推导的方式间接地去了解。那么这种间接地通过意识进行推导的模式,称为比量。
第三,我们进一步引申到,既然比量指的是正确的推导,那么正确的比量是什么?或者说正确的推理是什么?我们可以把它简单归纳为符合逻辑的思维模式。只要是符合逻辑的思维模式,那么我们都说它就是一种正确的比量,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
第四点,我们该怎么样判断一个推理或者说一个比量是否符合逻辑?在因明的体系当中,我们可以说它通过的方式是“论式”,就是论证的格式。论式,顾名思义,它指的是论证的格式、形式或者模型。也就是说我们要通过因明的方式去论证某个观点,一定要有一个规矩,要有一个标准的格式或者形式,因为有这种形式,便于去推广和效仿。所以,这是它的一个基本前提。
比如说我们在这里讲到的例子:“张三会死,因为他是众生,如霍金。”那么张三是一个对象,我们的观点是要论证张三他会死,我们论证的理由就是因为他是众生。例证就是斯蒂芬·霍金。意思就是说,凡是众生都会死,就像霍金一样,所以张三是众生,他也会死。这是因明当中的一个格式,我们随便举个例子。
下面看一下这个基本模型,也就是标准的格式是怎样的。标准的格式在因明的框架当中称为“三支”。我们首先来解释一下三支是什么意思。三支有别称,比如说“三支作法”、“三支论式”,这些都是在一些经典著作当中谈到的。所谓的三,是一个数字,一二三的意思,就是它有三个分支。“支”就是分支或者组成部分的意思。我们讲三支,就是说它有三个组成部分,或者说有三大块。结合它的总体背景来说,可以说就是推理论证的三个组成部分。
哪三个组成部分呢?分别是观点、理由,还有例证。就像我们刚才讲的,“张三会死”是观点,理由是“因为他是众生”,例证就比如“霍金”。所以,观点加理由加例证,这三个可以称为三个要素,指的就是因明当中的标准格式,这个需要记得非常清楚。
下面我们再举个例子,比如说:(男人当中)奥巴马是一位父亲,因为他有孙子,如克林顿。在这个例子当中,奥巴马是我们探讨的对象,我们围绕奥巴马这个人来进行探讨。我们的观点主张是:奥巴马是一位父亲。这是我们要证成的观点。我们要证成这个观点,需要怎么样的一种依据或者理由呢?我们采用的理由是他有孙子。因为如果他有孙子或者孙女的话,那么他一定是有儿女的。所以,只要他有儿女,他就是父亲,我们是这样的一种思维方式。比如说克林顿,克林顿既是父亲,他也有孙子,所以他符合以上的两种特征。
在这个例子当中,观点在因明的术语当中称为“宗”,当“宗”这个字单独出现的时候,它指的就是观点的意思,这个我们需要牢记。理由在因明当中,传统术语称为“因”,我们讲因明,这个“因”就是理由、推理的意思。所以当“因”这个字在某些场合单独出现的时候,它指的就是理由。例证指的就是“喻”,比喻的“喻”,简称为“喻”。所以一般来讲,三支简称为“宗因喻”,有的时候会讲“宗因喻三支”。在这个地方我们把它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观点加理由加例证,这是一个比较好懂的知识点。
下面我们再看几个例子。第一个例子:供灯有助于解脱,因为可以积累资粮,如放生。在这个例子当中,我们论证探讨的对象是“供灯”这个行为,我们主张供灯这个行为有助于解脱,这是我们的观点。理由是什么呢?因为可以积累资粮。我们认为供灯因为它能够积累资粮,所以它对解脱是有帮助的,这是我们的一种观点。比如说放生,放生我们也知道它可以积累资粮,也有助于解脱。
所以呢,这是一个佛法里面的应用。那么下面再看一个例子:“张三不是一个好修行人,因为他的嗔恨心很大,如嗔恨心很大的李四。”
那么张三是我们探讨的对象,那么我们的观点是什么呢?我们主张张三他不是一个好修行人,因为他有很大的嗔恨心。我们说嗔恨心很大,说明他烦恼非常深重,既然烦恼深重,那就不能够说是一个好修行人。所以呢,嗔恨心很大,跟他是一个好修行人是一个对立面。所以呢,嗔恨心很大就可以证成他不是一个好修行人,比如说嗔恨心很大的李四。那么在这个地方我们就说这个“宗”呢,就是说它有时候可以简称为叫“立”——立宗,就是我们要建立的这个观点。它指的是这个,就是说“有法加所立”。所谓的“有法”就是这个对象的意思,在因明当中把我们探讨的这个基础对象称为叫“有法”。
好,那么我们要证成的,就是说这个对象它具有某种特征,它有某种属性,这种观点称为叫“所立”,就是我们所要建立的一种观点。
好,所以“有法”和“所立”也是在因明当中比较常见的一个术语,所以呢,这些基本的常识我们要了解。就是说这次讲座是一个比较概略的一种常识的普及,那么一些基本术语如果说我们比较熟悉的话,今后有机会的时候,我们去学习这些因明的论典的时候,会比较容易理解它文字背后的意义,就是说不会在文字上产生一些非常大的障碍。所以呢,这些基本的术语它和现代的这种词汇之间的转换,我们需要非常熟悉,这是我们讲的这个有法和所立。
那么刚才谈到了它的这个基本的框架、基本的格式之后,那下面我们来看内在逻辑是什么,也就是说这种基本的框架之中,我们如何去判断它是可以站得住脚的、它是可以成立的,或者说如何判断论述是否符合逻辑。那么在因明当中,我们说它通过三相进行观察。那么三相是什么?我们下面来看。
那么所谓的三相呢,就是说正确推理它所应具备的三个特征。好,那么刚才讲的说这个观点加理由加比喻,这个叫“三支”,那么三相它指的是宗法、同品遍,或者叫异品遍,就是说这三个其实跟前面这个宗、因、喻是两回事。宗、因、喻它是独立的,观点就是观点,然后理由就是理由,比喻就是比喻。而这里讲的这个宗法、同品遍跟异品遍,它指的是三支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或者说观点跟理由的关系,或者对象跟理由的关系等等,它是一种互动的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这个是有区别的。三支跟三相不能够混淆。好,我们来详细观察。
那么首先我们来看,就是说三相当中的第一个,第一个叫“宗法”。什么叫宗法呢?当然这个词它为什么要这样命名?好,《定解宝灯论》里面讲得比较细,我们这里因为篇幅关系,不详细去分析,我们就直接解释它的含义。它的含义就是说在这个对象的上面,理由它是成立的,也就是证明对象跟理由之间的关联。为什么要这样讲?就是我们刚才讲到,我们有一个基本的观点,然后通过一个理由去证成它,那么这个基本的观点,它的这个对象跟我们列举的理由当中有没有必然关系呢?这个我们可以观察。比如说下面有一个推理是这样讲的:“猪会飞,因为它有翅膀,如麻雀。”
那么这个猪就是一个对象,我们的观点是说猪它会飞,那么我们要论证猪会飞的理由是什么呢?因为它有翅膀。那我们就可以来观察这个宗法。宗法它指的是说这个对象(也就是这个猪)跟这个理由“有翅膀”二者之间有没有关系。我们来分析一下。通过一番观察,我们可以说猪其实它是没有翅膀的,它不存在“有翅膀”这个特征。所以呢,我们运用了这样的一个理由“因为它有翅膀”,在猪这个对象方面就是不存在的,猪是没有翅膀的。所以呢,因为理由在对象上面不成立,所以宗法是不成立的。
所以呢,在三相当中,我们一般来讲是一个按照顺序分析的过程:先观察第一项,再观察第二项,再观察第三点。那么第一项如果说它不成立的话,后面就不用再观察了,不用再分析了,直接可以判断这个推理它不成立。因为基本条件已经不具备,猪它没有这样的翅膀,所以呢,我们根本就不用去分析说有翅膀它会不会飞,有翅膀跟它会飞之间有怎样的关系,这个是后一步的话题,我们不用讨论。因为猪没有翅膀,所以第一步观察就有点卡在这里了,就可以下结论了。这是一个简单的例子。
那么下面我们再看一个例子。这个推理是这样讲的:“郭敬明是一个好人,因为他身高一米八,如张三。”那么在这个例子当中呢,郭敬明是我们讨论的对象,我们的观点是说他是好人,那么我们的理由是什么呢?理由是因为他身高一米八,我们想通过他身高一米八证成他是一个好人。那我们首先要观察郭敬明这个对象是不是身高一米八。好,那我们通过一些相关的他的一些照片、一些资料进行分析观察,他的身高没有达到一米八,所以呢,他不符合身高一米八的这样的一个特征。
那么在这个情况下,我们也可以说身高一米八是理由,郭敬明是对象,那么理由在对象上面不成立。所以“郭敬明是好人,因为他身高一米八”,这个推理就不能够成立,因为第一项宗法不成立。所以呢,宗法它讨论的是在对象之上,论证的理由可以成立,这是我们举的第一个例子。
那么下面看一下三相里面的第二项,第二项就是叫“同品遍”。这节课可能会比较抽象一些,如果说过后有一些条件的话,建议我们就是再下载一下PPT,然后再做复习,这个非常重要。因为一些词语,我们在短暂的时间当中想快速地对它掌握熟练的话,这个其实是比较困难的,需要一定的训练。那我们来看,同品遍当中呢,是什么意思?第二项“同品遍”,它的意思是说理由如果成立的话,那么观点必定成立。那么意思就是说,我们在观察完第一项——理由在对象之上成立之后,下面我们可以继续观察第二项,也就是说证明观点跟理由之间的必然关联。那么我们讲观点加理由加例证,这个是三支嘛,通过理由来证成我们的观点。
那么,我们就要观察理由成立的话,观点是否必然成立,所以这是它的一个总体思路。那么关于同品遍这个词,什么是同品?同品我们可以把它简单翻译为同类的意思。《因明入正理论》当中谈到:“有因之处,宗必随逐。”那么意思就是说,在理由成立的这个地方或这样的一个情况下,宗这个观点它必定会跟着存在。也就是说,理由如果成立的话,观点必定成立,这是我们讲的第二项。下面我们来看个例子。
下面我们来看举例,就是说:三大于一,因为它大于二,如四。那么“三”这个数字就是我们探讨的对象。我们要主张说三它比一更大,三大于一,那么理由是什么呢?因为三比二更大。那么我们首先观察第一项,三确实大于二,所以宗法成立。下面我们再来观察,我们的理由是它大于二,那么观点是它大于一,那就要看理由成立的话,观点是否必定成立。那么我们说,凡是大于二的一定大于一,这是可以很简单去了解的,比如说四、五、六都大于二,而且也都大于一。所以呢,只要大于二,它一定大于一。所以,只要理由成立,观点一定成立,所以我们可以说同品遍成立。这个推理,它第二项是通过的,所以这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案例。
下面再来看这个例子,这个例子是这样讲的:这些青菜有利于健康,因为它是纯天然的,如纯天然的萝卜。那么这个推理当中,它的对象是这些青菜,这些青菜是我们探讨的对象。我们的观点是说它有利于健康,那么理由是什么呢?因为它是纯天然的。那我们直接来观察第二项,第二项就是说理由如果成立的话,观点是否必定成立。我们来观察一下这两者之间的关联。通过一番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有些纯天然的食物它是有利于健康的,比如说像萝卜,它对身体健康是有利的,那么有些纯天然食物有利于健康。
但是除此之外也有例外,比如说有些纯天然的食物不利于健康,比如说毒蘑菇。毒蘑菇是纯天然的,没有经过任何人为加工,但是毒蘑菇吃了之后会中毒身亡,所以毒蘑菇对健康是不利的,但是它又是纯天然的。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一种判断:纯天然的食物当中,有些有利于健康,有些不利于人的身体健康。所以纯天然的食物跟利于身体健康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关联,它有种不确定性,所以这个推理它本身是不能成立的,它第二项不成立,理由如果成立的话,观点不必然会成立。所以第二项,同品遍不成立。所以这个推理是我们举的一个世间的例子,来说明这个第二项。
第三个例子我们来看一下,还是一个推理,这个推理它是这样讲的:这只小奶狗很乖,因为它会撒娇,如某某。那么这只小奶狗是观察的对象,观点是说它很乖。那么理由是什么呢?因为它会撒娇。我们试图用它会撒娇来证成它很乖,那我们就来观察一下,会撒娇跟很乖之间有没有必然关系。经过一番分析,我们可以说有些会撒娇的众生很乖,这个确实也存在。但是呢,有些众生虽然会撒娇,但是它也不乖,它可能也不怎么听话,或者它发脾气的时候也是很粗野的。
所以呢,它会不会撒娇跟它是不是很乖,二者之间也是有不确定性的,是没有必然关系的。所以,理由如果成立的话,观点它不必然成立,所以同品遍不成立。所以这也是一个世间的案例,我们来分析第二项同品遍。那么综合来说,同品遍就是理由和观点之间的关系,理由如果成立的前提下,观点是否一定成立,这就是它的一个观察的角度,这是第二项。
那么第三项,我们来看一下异品遍。异品遍它刚好是反过来的,同品遍是说理由如果成立,观点必定成立;那么异品遍它是把观点放到前面,把理由放到后面,观点如果不成立,那么理由也必定不成立,刚好是反过来。也就是说,异品遍它是同品遍的逆否命题,按世间的话可以这样讲,因为它是逆否命题,所以它们之间是有很密切的关联的。所以它也是在通过一种反向的观察,来证明观点跟理由之间的必然关系。那么所谓的异品,它的字面解释就是观点的反面,观点的反面就是异品。
《因明入正理论》当中讲到:“若所立无,说名异品。”就是说如果所立或者说我们的观点不成立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就叫做异品。所以我们结合“观点+理由+例证”这个公式,先把观点翻转过来,观点如果不成立的话,理由是否一定不成立。如果理由一定不成立的话,才证明异品遍是对的、是成立的。这样说可能比较绕,我们还是看刚才举过的这个案例:奥巴马是一位父亲,因为他有孙子,如克林顿。那么奥巴马是对象,“他是一位父亲”是我们的观点,“因为他有孙子”是理由。
那么异品遍就是观点的反面,我们的观点是说他是父亲,那么反面就是说凡不是父亲的,如果他不是父亲的话,他会怎么样?观点反转之后,理由再反转。我们的理由是说因为他有孙子(或者说孙女),那么反转之后就是前面加一个否定,凡不是父亲的都没有孙子。那我们来观察一下,确实是只要一个人他不是父亲,他没有生育儿女的话,那么他不可能当爷爷,不可能当奶奶,不可能有孙子孙女。所以“凡不是父亲的都没有孙子”这句话是成立的,所以异品遍成立。
所以呢,异品遍它就是把观点先加否定,然后再观察,就是说在观点否定的情况下,理由它是否不成立。如果说理由成立的话,那就出问题了,它刚好是错谬的。所以这个后面我们会通过图片来分析。
那么下面再看一个案例。这个例子这样讲到:鹿晗是人,因为他是男人,如李逵。好,那么就这个案例当中,鹿晗是我们探讨的一个基础对象。我们的观点是说他是人,或者说他是人类。那么理由是什么呢?因为他是男人。我们想通过“因为他是男人”来证成他是人。那么在这个异品遍当中,我们的观点是说他是人。那么在观察异品遍的时候,观点要加否定,那么就要加一个“不是人”。那么凡不是人都好,如果说只要他不是人,那么会怎么样呢?都不是男人。
那么就是说理由是“男人”,理由再否定的话,就是说他不是男人。所以呢,我们可以观察一下,是不是说只要不是人的事物,他都不是男人?可以这样讲,因为人的范围比男人更大,如果他连人都不是的话,那么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可以这样讲。所以呢,这句话是成立的:他不是人,所以他也不是男人。所以呢,异品遍成立。所以呢,这个例子也是一样的,它是通过观点的反转来观察。
那么下面再看一个异品遍的案例。在这个案例当中,他是这样说的:张三福报很大,因为他很胖,如金正恩。那么在这个例子当中,张三是我们观察的这样一个对象,那么他福报很大是一个观点,我们想证成张三他福报很大,那么我们的理由是什么呢?因为他很胖。我们认为如果他很胖的话,他的福报就很大,如这个很胖又有福报的金正恩。那么在这个异品遍当中呢,就是这样的:观点是说他福报很大,那我们就在前面加一个“不”或者“不是”两个字。凡不是福报大的,那么我们观察他是不是说都不胖呢?
这个不一定,有些胖,有些不胖。就是说有些人他福报不大,但是他不胖,像一些我们在世间看到的一些很瘦的人,然后有一些很穷困的人,他一方面没有福报,一方面他又很瘦,这种情况是有的。但是也有反例,比如说有一些福报不大的众生,它却会很胖,比如说像猪,猪它很胖,但是因为它堕入到旁生道当中,它的福报我们说跟人类相比呢,是比较偏弱的,它的福报比人类要小。所以呢,我们可以说,福报不大的众生当中有些是胖的,那么就不符合说“观点如果不成立的话,理由必定不成立”。
因为在观点反转的情况下,理由“胖”还可能会成立,那么就出问题了。所以呢,异品遍是不成立的。所以呢,异品遍是说两者都要去否定,都要有一个必然的否定的关系才能够成立。所以呢,异品遍它是这样的一种观察方式。所以通过这个猪它福报不大又很胖的反例,就可以论证说这个推理它站不住脚,它不合理。这是我们讲的第三个例子。
那我们来综合看一下,就是再复习一下,就说三相当中,第一相宗法在对象之上论证的理由可以成立,那么这个是理由和对象之间的关系。那么同品遍,就是说理由如果成立的话,那么观点必定成立。异品遍,观点如果不成立,理由必定不成立。那么就是说这三者就称为叫三相,我们经常讲的这个三相推理,指的就是说通过这三种观察方式来判断一个推理它是否可以成立。
那么我们来看这张图,还是刚才的这个案例:鹿晗是人,因为他是男人,如李逵。那么在这个案例当中呢,第一相宗法就是说鹿晗这个对象和“他是男人”这个理由之间的关系,我们通过这个图是比较容易去判断的。那么所谓同品遍,就是说在判断完第一相之后,就说对象跟理由之间确实有关联之后,或者说理由在对象之上可以成立的前提之下,我们再进一步去判断理由和观点之间有没有必然关系。那么理由和观点之间,就说理由如果成立的话,观点必然成立,那么就叫做同品遍。反过来,观点如果不成立的话,理由也不成立,那么这个叫异品遍。所以呢,同品遍和异品遍这二者就是在观察理由和观点。所以在在这个例子当中呢,通过这个图片应该比较容易去了解,所以我们对三相如果说比较陌生的话,建议这张图片可以保存下来,我们今后可以经常去套用一下,会比较容易熟练。
那么下面来看一下这个总结,就说这三相到底怎么去用。首先我们给出一个总的前提:三相同时具足,推理方能成立,缺一不可。也就是说这三相它必须都要站得住脚,就说宗法、同品遍和异品遍都要成立。如果说有一者不成立的话,那么这个推理它是有逻辑上的一个错谬的。只有三相同时成立、同时具足,才可以说这个推理它是对的,它是正确的。那么在因明当中呢,成立的推理或者正确的推理称为真因。真因,就是说真正的、真实的、不虚假的推理的意思。那么不成立的、错误的推理称为相似因。那么所谓的相似就是说看上去像,但其实它不是,所以它是一个错误的推理。所以呢,真因和相似因这两个词我们也要去了解,或者相似因有的时候它会简称为似因。所以似因这个词它也是一个错误推理的意思。稍等一下,稍等半分钟。
那么在这里呢,我们还要再看一下第二相跟第三相的关系。刚才我们有一句话谈到,就是说第二相同品遍和异品遍,它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等价的关系,因为第三相相当于是第二相的一个反转的关系,就是说某个命题和它的逆否命题之间二者是等价的。所以呢,第二相跟第三相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说它是对等的,一者成立,另一者必定成立,但是它是有特例的。什么情况下有特例?那么就牵涉到一个很难的问题,就是说同品遍当中这个同品,或者说同类,它是否包括对象本身。比如说我们前面在讲这个推理的时候,说鹿晗是人,因为他是男人。在这个例子当中,我们说他的同品是什么呢?
就是说,如果是男人,对吧?那么这个男人当中到底包不包括鹿晗这个对象本身呢?在逻辑上这个是有争议性的,就是说同品是否包括对象本身呢?其实在历史上、在当今,不同的观点都是存在的,有些说包括,有些说必须要排除在外。所以呢,这个地方是有辩论的。所以在因明的一些著作当中,它的一个术语叫做“同异品除宗有法”,就是同品和异品是否要把宗有法、要把对象排除在外,这是一个很难的地方。这个地方其实我们如果要广讲的话,写个几万字的论文去讨论都是可以的,但是在这里没有这样的时间,我们就简单说一下。
如果说同品它不包括对象本身的话,那么第二项跟第三项在个别情况下是不对等的,可能会出现说满足其中的一项,另外一项不满足的情况。但如果说我们把同品包括在内,就是说同品把对象包括在内的话,那么可以说在一般情况下,第二项跟第三项是等价的。在这个地方我们只能把结论先抛出来,那么过后如果说想探究里面它的一些内在关系呢,我们建议可以把它当做一道题目,大家去研究一下,就是说同品是否包括对象本身,它对这个逻辑关系会有怎样的影响?这是一个很有深度的问题,我们这里就简单把它抛出来供大家做思考。
那么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个错误推理的分类,也就是说错误的推理它有哪些分类,或者说在因明当中对它有哪些归类。首先第一种错误推理叫做“不成”。“不成”这个词它是有特殊含义的,它专指宗法,也就是第一项不具足,也就是说只有第一项不具足的这种推理才叫做不成。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够望文生义,看到不成立就认为只要它不成立、只要这个推理它不对,它就叫不成,不能这样讲。它单指的是第一项不具足,也就是说在对象之上理由不成立。在这个前提之下,这个推理才叫做不成,或者叫不成因。
比如说刚才这个例子:郭敬明是个好人,因为他身高一米八,如张三。那么在这个推理当中,郭敬明是对象,理由是身高一米八。那么我们刚才说过了,通过一番观察,郭敬明他的身高没有达到一米八,所以理由在对象之上是不成立的。所以,因为第一项宗法不成立,所以我们说这个推理属于叫不成,叫不成因,或者叫做有不成的过失,这样讲也是可以的。那么这是第一种错误的推理。
第二种叫做“不定”,它也有一个专指,它的前提是说第二项或者第三项不具足,但是它怎么一个不具足呢?它是这样说的:理由如果成立的话,观点不必然成立。所以我们抓住“不必然”这三个字,不必然就是说有时成立,有时不成立,它不一定。比如说,这个推理我们看一下:张三是个好人,因为他很有钱,如巴菲特。那么张三是对象,张三是个好人是我们的观点,那么我们的理由是说因为他很有钱,我们想通过他很有钱来证成他是好人,“他是好人”是观点,“很有钱”是理由。
但是我们经过一番观察会发现,有一些有钱人当中有好人,但是也有一些为富不仁的有钱人他不是好人。所以呢,有钱跟他是否是好人,二者之间没有必然关系,它不必然,有时成立,有时不成立。所以,这个推理叫做不定因。不定是可以顾名思义的,就是它不确定,它也不是说完全错误,它在某些情况下是成立的,但是有时候也不成立,它不一定,它两种情况都有可能。所以呢,因为它有这种不确定性,它就不具备在逻辑上的一种必然性,所以我们说它也是一个错误推理,它叫做不定因。所以说只要时而成立,时而不成立,就叫做不定因。所以不定应该是一个很好记的,因为它就是不确定的意思,这是第二种错误的推理。
第三种错误推理叫做“相违”。相违就是违背的意思,它也是第二项跟第三项不具足,但是它怎么一个不具足法呢?我们来看一下:理由如果成立的话,观点必然不成立。就是说我们想通过理由来证成观点,但是恰恰它不但不能够去证成,反而对观点有一个推翻的关系。比如说看这个案例:这家公司正在盈利,因为它正在亏损,如某某公司。那么在这个推理当中,我们的观点是说这家公司正在赚钱、正在盈利,但是我们给出的理由是它正在亏损。那我们观察一下,“理由正在亏损”和“观点正在盈利”之间有没有关系呢?
它是一个排斥的关系,我们可以说只要它盈利的话就没有亏损,只要它在亏损就不可以说它在盈利,所以这二者是一个互斥的关系。所以如果说“理由正在亏损”成立的话,那么“观点正在盈利”就必然不成立,所以刚好是一个排斥的关系。所以这种观点称为相违。相违因、相违推理是一种非常颠倒的推理,它不能够去证成观点,反而对观点有一种推翻的作用。所以相违也是比较好理解的,它刚好是一个排斥的关系。好的,那我们稍微休息五分钟,然后进入下半场。五分钟之后我们再来。
好,时间差不多五分钟了,我们准备回来。那么刚才我们就讲到了这个三相。下面我们结合一些图、一些图表来看一下这个三相的具体情况。我们看到屏幕当中这个图案,那么这张图片它表示的是正确推理的情况。那么我们还是举例子,比如说:鹿晗是人,因为他是男人,如李逵。那么在这个例子当中,我们看到右边有三个圈圈,分别是灰色、橙色,还有绿色三个圈圈。那么这个灰色的圈圈,它代表的是这个对象,也就是在这个例子当中,它是鹿晗这个人,我们把它做例子、做案例,它代表的是我们讨论的这个对象。那么这个对象是一个灰色的圈圈,它有这么大的一个范围,那么在它之外完全包裹住它的这个橙色的圈圈叫理由,就是说理由在对象之上完全成立,或者说只要有对象的地方,它就一定有这个理由存在的属性。
比如说,我们这里讲它这个理由是“男人”,那么只要鹿晗这个人他存在,那么他就是男人。我们可以说这个人他确实是存在的,有这么一个人,他也是男人。所以呢,就说“男人”这个……他的范围比较大,他比鹿晗这个个体要更大,而鹿晗这个对象,他属于“男人”这个总的这样的一个类别当中。那么外围更大的是这个观点——“人”。也就是说我们都知道,说人当中分为男人和女人,那么人的范围比男人要大,男人呢,他是属于人的这个范围当中,所以呢,这个橙色的圈圈它完全被这个绿色的圈圈所包裹住了。所以呢,就说通过这三个圈一环套一环这个关系,我们可以说呢,范围……就说它的意义最广的是这个观点,或者说这个人。所以呢,因为它的范围最广大,我们可以通过它来证成它之中的一些比较小的一些子概念。
好,那我们来看,就说这个地方前面讲了说鹿晗他是男人,所以呢,这个灰色的圈它包含在这个橙色的圈当中,那么这个男人又属于这个人,所以呢,我们说只要他是男人,他一定是人,就说只要他是男人,他一定属于人当中所包括的。所以呢,通过“他是男人”这个理由可以证成“他是人”这样的一种观点。所以呢,凡是正确的推理,它的一种包含的关系,就是像这张图片当中所表示的这样,就说三个圈一环套一环,那么它分别来说是一个完全包裹住的一种关系,这是正确的推理。
那么再来看第二种情况,就是我们刚才讲了这三种错误推理的分类,那么第一个叫不成因,也就是说第一项不成立,对象之上理由不一定成立。就说因为在这个对象之上,理由它不能够确定成立,所以呢第一项它不成立,叫做不成因。那么在这个地方我们举个例子,比如说有人声称美国人都很快乐,因为他们都有手机,如英国人。那么在这个地方呢,美国人是对象,那么观点是说“很快乐”,那么理由是说“因为他们都有手机”,也就是说他要通过“因为他们都有手机”来证成“美国人很快乐”。那么在这个图案当中呢,这个灰色的圈圈它指的是这个对象,也就是说美国人,那么它的理由是说“因为他们都有手机”。那么我们就观察一下,说是不是美国人他都有手机呢?这个不一定。有一些美国人他有手机,有些没有,所以呢这个不确定,在对象之上理由不一定能成立。
好,所以呢,我们看这个圈子,就说这个橙色的圈它这样划过来之后,就有一部分的灰色圈包括在其中,也就是有一部分的美国人他是有手机的;但是呢,在这个橙色的圈之外,还有一部分的美国人他是没有自己的手机的,所以呢它超出了它的范围。所以呢,因为它有这样的一个关系,我们可以说不是每一个美国人他都有手机,所以想通过“因为他们都有手机”来证成“他们很快乐”,就说第一项就不成立,在对象之上理由不一定成立。所以呢,通过这个图片我们就可以很好地来理解,就说对象跟理由之间如果说有一种交错关系,不必然包含的话,那么第一项它是不能成立的。所以第一项它探讨的是理由和对象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们这是通过图片来分析不成因这样的一种情况。
那么第二种就是说这个不定因,我们刚才讲到,就说这个第二项、第三项不成立,而且它是一种不确定的情况,就说理由成立的情况下,观点不一定成立。比如说这个推理上讲到的“这些苹果很甜,因为颜色红润,如红富士苹果”。我们就是说随便举例子,那么它的对象是说“这些苹果”,我们看到这个灰色的圈圈,对吧?那么假设说这些苹果,我们眼前的这些苹果它都是很红润的,我们就说,可以说这个灰色圈圈它已经被这个橙色圈圈所包裹住了。
好,那么这个理由“颜色很红润”,就说我们可以这样讲,假设这些苹果它都是很红的,但问题是说我们来观察这个第二项,就说理由如果成立的话,观点是否一定成立呢?那我们看到说在这个图案当中,这个橙色的圈跟这个绿色的圈它有一部分是重叠的,你就看到中间这一部分,也就是讲到有一些颜色很红润的苹果,它尝起来确实是甜的,我们咬一口之后它确实很甜。但是在这个圈之外,在这个橙色圈之外,还有一部分的苹果虽然颜色红润,但是它的味道并不甜。
好,所以呢,在颜色红润的苹果当中,有一部分甜,有一部分不甜,那么它是有不确定性的。也就是说,颜色红润这个理由成立的情况下,观点“它很甜”不一定是成立的,它有不确定性。所以呢,我们称为叫不定因,这个推理它具有不确定性,它不是一个真正的推理。所以呢,通过这个图片可以发现,就是说,当理由它没有被观点完全包裹住的时候,它有一部分在观点之外的时候,那我们就可以说,它是部分重叠,所以它是一种不定因。重叠的这部分是成立,但是呢,不重叠的这部分它是不成立的,所以呢,这个是不定因。
那么再看一下这个相违因,第三种,就说第二项、第三项不成立,但是呢,它的情况是说理由成立的情况下,观点一定不成立。好,那么我们来看这个案例,比如这个地方讲说“张三是个好丈夫,因为他是渣男,如陈赫”。那么这个例子当中的“张三”是这个对象,这个灰色的圈圈;那么“是个好丈夫”是他的观点,是个绿色的圈圈;“因为他是渣男”,他是渣男呢,这个是理由。那么我们就说,现在这里假设说张三他确实是一个渣男,好,那所以呢,这个灰色圈圈被橙色圈圈所包括了。
好,我们看,张三他确实是渣男。好,那么在这个情况下呢,就说如果他是渣男的话,他就不是一个好丈夫。我们看到说这个橙色的圈跟这个绿色的圈完全是分开的,它们没有任何重叠的部分,它被分开了。所以呢,这两者毫不相干,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排斥的对立的关系。只要他是渣男,他就不是好丈夫;如果他是好丈夫,他就不是渣男。所以呢,这二者相互排斥,所以呢,这个推理是一种相违因。好,所以呢,通过这个图也可以很好地去理解。
所以通过以上这几个图片,我们就大概算是初步归纳了这些不同种类推理的一种逻辑关系。那么我们都知道说在世间,如果说我们有学过的话,会知道说在西方有一种传统的逻辑学叫做三段论,或者叫做三段论推理。我们在这个地方利用一点时间来简单地比较一下因明的三支这样的一种框架,和西方古希腊的三段论有哪些区别。
那么三段论呢,它指的就是说西方古典逻辑学的一种推理格式,它是由亚里士多德创立的,那么它通常分为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那在这个地方我们随便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大前提是“所有的糖都是甜的”;好,那么小前提就是说“白糖是糖”;好,那么结论就是说“所以白糖是甜的”。就是说我们首先承认“所有的糖都是甜的”,那么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再去分析白糖它是糖,因为它是糖,所以在承认糖都是甜的前提之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白糖它是甜的”。那么这个推理应该不复杂。
好,我们下面来看一个它的一种比较。那么在这个PPT当中呢,有三大部分,我们拿这个线把它划一下,就是说有左、中、右这三个部分。那么左边这个红色的字是因明的格式,我们看到它这样讲到的:“白糖是甜的,因为是糖,如红糖。”好,那么就是说在因明当中,它是把观点放到最前面。我们讨论的对象是白糖,然后我们的观点说“白糖是甜的”,我们要证成它。理由是说“因为白糖它是糖”,那么举的例子是说,比如说像这个其他的一种糖。
那么在这个因明推理当中的第一项,我们说,我们的理由是说因为它是糖,所以我们第一项观察理由和对象白糖之间的关系,白糖确实是糖,所以理由在对象之上成立,第一项是成立的。那么第二项,就是观察理由和观点,就是说“它是糖”和“它是甜的”二者的关系。那么“凡是糖都是甜的”,这个我们用常识可以做判断,所以这个是成立的,只要是糖,不管是红糖还是白糖,还是什么糖,那么它都是甜的。那么第三项,“凡不是甜的都不是糖”,比如说醋,或者说一些苦的东西,那么它们都不是糖,这也是成立的。好,那么在这个地方,通过左边跟中间的这些内容,可以说这个推理它是成立的。
那么如果说把这个推理转换到三段论的格式当中会怎样呢?三段论它会这样去表述:大前提,所有的糖都是甜的;小前提,白糖是糖;结论,所以白糖是甜的。那么它的顺序是不一样的,我们可以看到,就是说因明当中它是把结论或者把观点放到一开始,它一开始就先把结论摆出来——白糖是甜的。但是在三段论里面,它把结论放到最后,经过上面的大前提、小前提的推理之后,得出一个结论——白糖是甜的。所以“白糖是甜的”这句话内容是一样的,但是它们表示的顺序不一样,三段论放到最后。
那么再看这个大前提,就是“所有的糖都是甜的”,那么它刚好可以对应因明三相当中的第二项“凡是糖都是甜的”,也就是说只要理由成立的话,观点它一定成立,所以二者之间有必然关系。所以因明当中的第二项“同品遍”,它基本上可以等于三段论当中的大前提,所以这二者可以划等号。那么再看这个小前提,小前提是说“白糖是糖”,我们说因为所有糖都是甜的,所以白糖是糖,白糖它也是甜的。那么“白糖是糖”是小前提。那么再看因明里面的第一项,白糖是对象,“是糖”是它的理由,也就是理由跟对象的关系,它指的是第一项——宗法。
也就是说宗法刚好可以对应三段论当中的小前提,所以小前提和宗法二者可以划等号。所以通过这张PPT图片,我们可以大致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说三段论跟因明的推理有内在的关系,而且大前提和小前提可以在三相当中找到它们各自的位置,而且它们的结论,就是三段论里面的结论和因明的观点、主张或者这个“宗”,是可以划等号的。所以这二者有一种内在的关联。
那么来总结一下二者的一些共同点和不同点。从共同点来讲,它的逻辑功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不管你是用三段论,还是用因明的这样一种推理,可以说都能够保证逻辑上的一种完备性。只要你通过一种方式证成某个推理它是对的,那么它一定可以转换为另外一种格式来表达,一般的情况下可以这样讲。所以它们二者在逻辑上的功能是相同的。
但是它也有区别,它的区别就是说排列方式还有顺序不一样。我们刚才讲到说,因明它是先把观点放到前面,而三段论是把结论放到最后面,二者在顺序上是有区别的。因明它是先果后因,它把这个结果、结论、观点放到前面,然后再把理由放到后面;而三段论它是先因后果,先把大前提、小前提,把理由放到前面,然后再把结论放到最后面,所以它是先因后果。
那么它的背景渊源也不一样,一者是古印度的,一者是古希腊的,所以它们产生的历史也不一样。在这个地方我们可以讲,为什么说我们在因明当中要把观点放到最前面?因为因明在古印度的发展史当中,从一开始可以说它就是为宗教而服务的。在佛陀出世之前,就有人对因明去研究、探讨、钻研、运用。所以古印度本土的一些传统宗教当中就有因明的内容,因而因明从一开始它就是为宗教服务的。那么它怎么为宗教服务呢?因为只要它是宗教,我们讲它肯定是有自己的教义,有它的主张、它的观点。比如说这个宗派它主张什么什么,它主张这些事物由某个神造出来的等等,每个宗教都有它的观点。所以在古印度这样一个宗教很发达的大环境下,很多时候人和人之间在沟通的时候,要通过你的观点来识别你是属于什么样的阵营,或者说你的这个阵营主要的立场是什么。
所以呢,为了便于沟通,为了便于去弘法,为了把自己的立场快速地去表达出来,我们说把观点放到最前面。好,一开始先上来先谈观点,声音是无常的,鹿晗是人。就是说这些观点先摆出来之后,我们后面再去分析它的理由。所以呢,因明学它有这样的一种编排顺序和它的历史背景,和它发展的渊源是有关系的,这个是我们讲的跟这个三段论之间的一种对比。
那么下面来看第五章节,论辩常识简介,就是我们讲的这个论辩术加逻辑学。那么这个论辩术呢,它有一些基本的常识,我们在这里简单地介绍一下。在一般的这些因明辩论场合呢,当我们要去证成某个观点的时候,要去陈述某个观点的时候,那么我们要注意有四种禁区是不能够去跨越的。那么这四种禁区是哪四者呢?第一个,现量相违,就是说违背正常的感官。
比如天空是蓝色的,如果说你说天空是绿色的,那可能跟一般人的感官是相违背的。或者说比如火是红色的,如果说你说火是黑色的,那这个跟一般人的正常感官也是违背的,它叫现量相违。就是说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说你的观点跟正常人的感官直接有冲突,而且又没有加任何的鉴别的话,我们甚至说不用去分析它的理由,直接可以去判断它是错误的,或者它是有问题的。那么这个叫现量相违。
第二个叫做——不,不是,第二个叫做事理相违。那么事理相违,它指的就是说违背事实规律,也就是说这个推理它的理由不能够站得住脚。我们通过一些规律,通过一些推理去分析的时候,它不能够成立。所以呢,后面的第二相、第三相等等观察,有些时候可以对应这个事理相违。
那么第三叫承许相违,也就是说违背自方的观点。也就是说在古印度,或者说在藏地一些地方,我们在一些辩论的场合,因为大家都有宗教的背景,那么你处于哪个教派当中,你的这个教派、你的基本教义是怎样的,这个大家都是有共识的。那么当你在陈述某种观点的时候,如果说你自己的观点违背了你自己教派的基本教义的话,那我们可以说,你跟你的阵营的立场是有内在矛盾的。所以在这个情况下,你要先完成一种调和,或者说你要跳出你的阵营等等,这个推理才可以去进一步地去分析。否则的话,我们可以说因为你有承许相违,我不需要再去分析。
所以在这个地方,我们可以说在世间经常也有一些类似的话,比如说这个人他打自己的脸,就说这个人他在证成某种观点的时候打了自己的脸,他的观点跟他自家的事实,或者跟他自己曾经说过的某一句话有冲突。所以说因为他有内在的矛盾,跟他自方的立场是冲突的,所以说他打自己的脸。所以呢,我们自己在辩论的时候,有的时候需要很注意,就是说当你指出对方有某种过失的时候,你要想一下我自己有没有这样的过失,或者说你讲的这句话跟你自己前面讲过的话是否有一些内在的冲突和矛盾,这个非常重要。所以呢,承许相违是第三。
那么第四叫做共称相违,也就是说它叫违背常识。就你讲的一句话,如果说跟常识相违背,而且又没有加任何的鉴别的话,它也是一种错误的观点。那么为什么要加鉴别呢?比如说,我们前面在讲中观的时候谈到中观自续派,它为什么要加胜义谛的鉴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规避因明的规则当中这个共称相违。当中观宗在说万法皆空的时候,万法都不成立的时候,那么这种观点跟一般人、凡夫人的常识是相违的。凡夫人都认为万法真实存在,那么你中观宗宣称万法皆空、万法都是虚幻的,那么跟常识是违背的。
那么如何规避呢?加一个胜义谛的标签。在胜义谛当中,这一切法都不成立。因为你加了胜义谛的鉴别之后,胜义谛它是一个更高层面的探讨,它不是基于常识、基于一般人的观念的探讨,它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哲学的层面,所以呢,它不会有违背常识的过失。所以呢,如果说你在因明的范围当中,你一旦有一些跳出常识的观点和立场的话,一定是要加鉴别,一般是这样讲的。所以,这个地方讲的是第四共称相违。那我们在运用这些工具的时候,要注意说我们的观点要规避这四种禁区。这是对这四种相违简单做一个介绍。
那么下面就看一下这两大阵营。所谓两大阵营就是说在辩论的时候,一般来讲有两类人。第一个叫做立论者,我们翻译过来叫做主张者,就某个观点的主张者,叫做立论者。那么跟他针锋相对的是叫做敌论者,就是给他挑毛病的人,或者说去反对他的观点的人,叫做反对者。那么两方就一个观点来进行辩论。首先是由立论者,或由主张这个观点的人,他先把这个观点抛出来,然后他要通过各种方法去支持他的观点,那么他给出各种理由来证成观点,他给出的理由叫做能立,就是他能够去建立他的观点。
所以呢,这个理由它的一个同义词叫做能立。那么当他通过某种理由试图证成他的观点之后,这个反对派他要通过各种方式去反对,他也要举出他的理由来破斥他的观点。那么他所举出的反对的理由呢,叫做能破。我们讲就说因为他能够破除这种观点,所以叫做能破。所以呢,一个是能立,一个是能破。那么双方都要在这样的一个大框架下去辩论。
那么在《量理宝藏论释》当中谈到说负处,也就是说怎么样去判断一个人他输了、他负了、他失败了呢?对于立论者来说,有不说能立支、说非能立支两种;对于敌论者来说,有不说过失、说非过两种。
那么意思就是说,主张者的责任是说,第一个他要有观点,然后呢,他要能够去列举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成他的观点。而对于反对派来说,他要能够有足够的证据来反驳他们的观点。所以呢,这二者他们的责任是不一样的。
那么当二者分别出现两种情况的时候,就可以说他是有过失的,或者他是失败的。那么这个主张者他的两种过失是这样的:第一个是没有给出依据,或者没有给出他的理由;那么第二就是说给出了不合理的依据。那么就是说,当他要证成某种观点的时候,如果说他仅仅有观点,他没有理由,他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证据来证明他的观点,那么他就输了,他就是失败的。或者说他试图给出一种理由来证明,但是后来他给出的理由证明是不合理的,他的理由跟观点之间没有必然关联,那么也是错误的。
那么反过来讲,这个反对者他的两种过失,就是说,第一种没有给出反驳的依据;那么第二种就是说给出了不合理的反驳依据。就是说,他如果仅仅去反对,“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呢,我为什么不同意?没有理由,“我只是不同意”,那么这个也不行啊,这样对这个反对者来说,他就输了。那么如果说他试图通过某种理由来反驳对方的观点,但是呢,他给出的理由是不合理的,那么用错误的理由去反驳,那么他也会失败。所以呢,对于主张者跟反对者来说,都有两种的过失。
所以这个其实它把在这种辩论场合所有的这些细微的过失、一些规则都包括在内的。像一些其他更细的过失,我们这里因为时间的关系呢,不详细去讲。但是呢,比如说一些显而易见的、不合理的辩论方式呢,在这个地方可以包括在内。比如说说恶口的方式,就是说你跟别人去辩论,你辩不过他,然后你直接去骂,骂这个人说:“你这个人你怎么这么坏啊!你怎么这么笨啊!然后你给我滚啊!”等等,说恶口去骂人,那么一般来说你在辩论场上直接会被判为是失败的。
就是说除了立论者跟敌论者之外,有的时候还有第三方这个见证者,就是他当裁判、当主持人。如果说你有些违规行为的话,比如说不单单说恶口,还是说通过一种暴力的方式去殴打另外一方的话,那么你也会被判为是失败的。所以呢,很多时候我们在辩论的时候,如果说我们很生气,然后把对方打一顿的话,虽然你把对方打赢了,把对方打翻在地,但是呢,从辩论来说,你这样的行为是失败的,因为你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
好,所以呢,这个是我们对这个辩论的规则简单做一个基本的一种分享。那么下面我们来做补充,就是说前面探讨这样的一些推理,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说要避免歧义。什么叫歧义?就是说它有一些模棱两可的情况,也就是人的语言它是很灵活的。比如说这个例子,就是说“雷军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几十万年,因为他是人类,如黑人”。好,那么在这个例子当中,雷军是一个人,我们说他是名人,那我们的观点是说,他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几十万年,这个是我们的观点,我们试图去证成雷军这个人他已经存在了几十万年了,在地球上。
那么理由是什么呢?因为他是人类,如黑人。那这个推理它问题在哪里呢?我们可以说,雷军他确实是人类,这个第一项成立的。那么第二项我们可以说呢,凡是人类,他是否在地球上存在几十万年,确实是这样的,就是人类这样的一个总体来说,我们的祖先到现在,就是每一代去繁衍,人类确实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几十万年。这样的话,看似它好像可以去成立,但是呢,我们就有一个很明显的常识说,雷军这个人他才四五十岁啊,他才四十多岁,那你怎么可以说他已经活了几十万岁呢?这个显然是有问题的。那么它的问题就出在于“他是人类”这句话是有歧义的。
我们来分析一下,当我们说雷军他是人类的时候,这个“是”字它代表什么样的含义?一般来讲,当我们说“他是谁”的时候,有些时候这个“是”字它代表二者之间是等价的关系。但是呢,在这个例子当中,“他是人类”,它是一个从属的关系,就是他属于人类。所以呢,就是说这个“是”是属于的意思。那么在这个情况下,因为它和人类之间是一个属于的关系,它从属于人类这样的一个大的范畴,所以它们二者的属性是不一样的。就是说人类它的这个总体概念,可以说它已经存在了几十万年,但是对于雷军这个个体来讲,他只存在了几十年。所以呢,因为它们之间是一个从属关系,我就不能够给它完全划等号,说他和人类这两个词语是完全一样的。所以呢,因为这个“是”字在这里是有歧义的,所以呢,这个推理它的问题出在这里。
那么再看第二个例子,就是说“张三是有身份的人,因为他有身份证,如李四”。那么这个地方呢,我们说“有身份的人”,它指的是我们在一般的语言背景下说呢,它讲的意思是说,他是一个在社会上有地位的人、受尊重的人,所以他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但是呢,理由说他是有身份证的人。那么如果我们按照字面上强行去分析的话,凡是有身份证的人都是有身份的人,这样讲并没有错,但是跟它这个本意不一样。我们所谓的“有身份的人”是有地位的人,那是不是说有身份证的人他就一定有社会的很高的地位呢?
这个不一定。一些在社会上很卑贱的人,他也是有身份证的,这个情况是有的。所以呢,“有身份”和“有身份证”,同样是“身份”这两个字,它在不同场合它的意义不一样,它是有歧义的。所以呢,我们在辩论的时候,很多时候在我们正式在分析某个话题之前,一定要先把它的这个词语的意思搞清楚。如果说有歧义的话,其实很多时候辩论来辩论去,那可能会出问题。
所以呢,我们通过上一节课在分析它这个语言——这些意义跟词语之间的关系的时候,会发现人的语言它是不固定的。就是我们赋予了某个词语某种意义之后,那我们可以很灵活地对某个词语去定义,它没有说意义跟词语之间有一种必然的关系。
所以,因为这个词语它本身可以有多重的含义,它的内涵可以有很多,所以人和人之间在沟通的时候,就有可能会出现同一个词语,这个人说出口之后,另一个人理解成另外的意思,那么双方的沟通就会出问题。甚至说,你说一句话之后,你认为你在夸他,他认为你在骂你,这个情况是可能会出现的。
我记得去年的时候,有一次我跟几个师姐在一起吃饭,就是去年吃一顿饭,前面还都挺正常的,然后吃饭吃到最后的时候,有一个人突然把脸转过来,很严肃地跟我讲:“法师,我觉得你有点像陈冠希。”当时说完这句话之后,我愣住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可能自己反应比较慢吧,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回应,所以我当时愣了一下之后就没有怎么去吭声。回到家里之后,越想越觉得有点不对劲,后来经过一番详细观察,并没有发现自己跟这个陈冠希有任何相似之处。后来我想这可能是诽谤吧,就是有的时候你认为是赞叹,但是在对方看来可能是诽谤。
所以呢,同样一个词语,不同人不同的背景跟语境,不同情况下,它的含义是不一样的,他对一个词语的理解也不一样。所以呢,我们在辩论的时候,对这些词语它的意义,首先要精准地去定义,要达成共识才能够去辩论。所以,以上两个例子都说明了语言是有歧义的,我们要很谨慎地去规避,这是我们讲的一个另外的意义吧。
那么最后,这第六章就是说一些相关的启示和要点,我们来看一下有一些注意事项。
那么这个注意事项当中第一个就是说要养成习惯,让自己表达规范:观点加理由。也就是说我们平时跟别人在沟通的时候,包括我们跟一些佛友在讨论佛法的时候,如果说我们没有学因明的话,那就算了,那我们现在既然已经学了,那就要让自己的表达尽可能有一定的框架,也就是我们可以养成这样的习惯——观点加理由。就是“我认为成佛需要发菩提心,因为佛陀曾经这样讲”等等,“我认为念诵某个咒语可以清净罪业,因为什么什么”,就是说先把观点抛出来,然后还要有一个配套的理由。如果说你只有观点,没有理由的话,这个是不行的。或者说你只有理由,但是你讲了很久之后,你还没有把你的观点去表达出来,我们更不知道你到底想说什么,这个也是有问题的。稍等一下,关一下门。
那么就是在这些学佛人当中呢,我们会发现,很多时候我们没有这样的习惯,讲了很久之后——听了他讲了十来分钟之后,最后我会反问他:“你到底想说什么?你的观点是什么?”哦,最后他才说:“我的意思是说怎么怎么样。”但是呢,如果他一开始就能够把观点抛出来的话,那我们的注意力就会很集中,我们在听他后面的论述的时候,就会有意识地去试图寻找他给出的理由和观点之间的联系,这样就能够比较方便地从因明的框架去判断他说的话是否是有道理的。所以呢,养成这样的习惯非常重要。那么如果说我们只有观点,没有理由的话,讲了半天,你只有你的观点,但是没有理由来证成它,那它到底对不对?这个是很难去判断的。所以呢,我们因为没有理由,也很难去辩论,很难去讨论,它的效率也会比较低。所以呢,观点加理由,这样的习惯我们尽量要去养成,这是讲的第一点。
那么第二点,把思维简化为“因为……所以……”。好,就是说我们前面在讲这个因明三相的时候,第一相、第二相、第三相,那么重点在于第二相和第三相理由成立的情况下,观点它是否一定成立,这个就是它在逻辑上的一种必然关系。那我们平时在思维一些法义的时候,也可以有意识地去把我们的思维简化为“因为什么,所以什么”。通过这种方式呢,建立一种因果上的一种关联,从因果上把两个知识点、两个对象、两种事物、两种状态串联起来,那么我们的思维会很有条理。所以呢,很多一些很复杂的思维的过程都可以简化为这两个环节——“因为……所以……”。所以呢,因果律是一切规律的基石,这很多地方都有讲到,不管是在宗教场合,还是在一些科学场合都是一样的,“因为……所以……”,这是第二。
那么第三,就是我们要认识到:逻辑不会带来新的真理,但是可以带来新的启发。这句话从何谈起?就是说逻辑它判断的是说,在这个前提成立的情况下,它的结论如何被推导出来的。那么至于这个前提它是否成立,这个其实并不是我们重点要去观察的。或者说从逻辑学本身来讲,它并不必然和真理有关系,它只是从逻辑的关系上去判断二者的关联。但是呢,至于这个观点本身它是不是对的,那是另一回事。比如说,我们前面讲说,某个人他是人,比如说这个张三是人,因为他是男人。
就这个例子当中,张三他本人是不是人,这个其实是一回事,但是呢,我们这里判断的是说他是人和他是男人之间,男人和人之间有没有逻辑的关系,它是一个抽象的一种分析。所以呢,很多时候我们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说某个观点在客观事实上它是对的,但是他的理由并不成立,或者他推理的方式并不成立。比如说我们说“天空是蓝色的,因为水是透明的”,那么“天空是蓝色的”它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它是真理,这个我们通过一些常识可以去证成,但是他要证成天空是蓝色的理由是因为水是透明的,但是水是透明的和天空是蓝色的,二者是没有关系的。
所以虽然“天空是蓝色的”这个观点是对的,但是他的推理在逻辑上是错误的。所以呢,我们说从逻辑学本身来讲,只要前提成立,那么它的结论必然会成立。这个就是说,如果“一加一等于二”成立,那么“一加二等于三”它必然会成立;所以呢,如果“二大于一”,那么“三大于一”必然会成立。
这些呢,都是说前提成立的当下,结论它已经以这种潜在的方式必然会成立。所以呢,就是说从逻辑学本身来讲,它不会带来新的真理,就是新的东西,它不会被造出来,但是它可以带来新的启发。虽然某些真理它从一开始就成立,但是它是隐性的,对我们来说是模糊的,我们没有很明确地去认识它。那么在这个时候,通过逻辑推理的方式可以让它显性化,也就是隐性真理显性化。一个我们从前认识得很模糊的道理,虽然它一开始就成立,但是我们没有认识它,那么通过逻辑的方式可以把它开显出来,让它更明显,让它凸显出来之后,我们认为“哦,它是这样的”。
就好像比如说前面讲的时候,说这个白糖是甜的,因为它是糖。那么假设有一个人他没有吃过白糖的话,他不知道白糖是甜的,那么他就可以通过推理让“白糖是甜的”这个道理变得更明显,他可以进一步地去认知,去确认。所以呢,逻辑推理它可以带来新的启发,就我们人来讲,它能够让我们对已经存在的真理有一种新的认识,所以这是它存在的意义。
那么第四就是前面讲到过的,即使是合理的观点,也要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论证。就前面讲的就是说某些观点虽然是对的,但是呢,如果说你的理由不充分的话,从逻辑来说它是站不住脚的。比如说我们说“发菩提心会成佛”,这句话是对的,发菩提心它确实是成佛因之一,但如果说你要论证它的话,你说“发菩提心会成佛,因为我是男人”,那就是这句话其实呢,这二者是毫不相干的。“我是男人”跟“发菩提心会成佛”,二者之间没有关系。那如果你想通过“你是男人”来证成“发菩提心会成佛”,那么也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呢,虽然观点客观上是对的,但是理由不充分的话,在推理上它也是错的。所以呢,我们除了有合理的观点之外,也要通过合理的方式去论证,这个非常重要,这是我们讲的第四。
那么第五点就是分享一下上师的一段教言,就是学因明的方法。那么上师这样讲到,就是说学好因明嘛,有两种可以操作的方法。那么第一是说对因明的逻辑有很大信心,经常阅读、闻思。那么第一个就是说你要有兴趣,我们要有信心,然后呢要反复地去训练,就是说去学习、去闻思,这是第一。那么第二是说呢,对自己的传承上师和因明祖师有很大的信心,而且应该懂得遣余的意义。遣余我们上节课已经简单地谈到过一些,那么之后不断地祈祷、闻思,最后会懂得因明的秘诀。那么在《量理宝藏论》的讲解当中,上师他这样讲,就是第一个是我们靠信心去闻思、去阅读,就是说靠自己动脑子去学习。那么第二是说要去祈祷,这个非常重要。所以呢,通过这两者,就是用信心去祈祷和闻思、去阅读,用信心去祈祷和闻思,这二者相结合,那么能够通达因明的奥义,这是上师的教言。
那么这节课呢,主要内容已经到这里。我们下一节课是这个《因明系列讲座》第四节课,那么它的题目叫做《应用:自由转换》。那么这节课我们主要是通过这样的一种框架,对因明它的格式做讲解。那么这样的格式到底怎么去用,这个我们很多人都是非常关心的。那么下节课呢,我们会分两个大的场合,一个是在世间法当中的场合怎么去运用,第二个是在佛法文字的领域,我们怎么样在闻思各种佛经论典的时候,用因明的法理帮助我们做工具,来对这些奥义做思维、做通达。所以这个是下节课了,就是对这种三支比量的应用做一种探讨。
那么预习资料呢,其实没有一种很固定的材料,我们就说演练因明推理格式。因为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对这些格式要熟悉,对这个宗、因、喻、三支,然后三相要很熟练。那么如果说很熟练之后,我们下一节课就应该会更容易地去了解,就是我们讲的预习。那下面是一个问卷,还是跟往常一样,我们来看一下这节课内容你听懂了多少。那我们来看一下。A,低于百分之三十,然后从百分之三十以下一直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我们投票看一下。我不知道自己讲清楚没有,因为这节课其实内容还是比较严肃的。
好,这个投票应该已经差不多了,就是大多数的人应该是在中等的这个区间,也就是百分之五十到九十左右吧。也就是说听懂了三分之二的人应该占到多数,说明这节课大家吸收得还是不错的。还是不错,非常随喜大家。那我们下一道题,我们来看一下。有几道题,我们来试试看,首先我把这个选项分析一下,就是说第一个A,叫做这个真因,我们讲就是说正确推理叫做真因。那么第二就是说这个不成,不成就是说第一相不成立,也就是说在这个对象之上——观点,不是,在这个对象之上,它的这个理由不成立,所以呢,“不成”这个词要很注意。那么第三是不定,就是说有时候成立,有时候不成立,就是说在理由成立的情况下,观点不确定。那么第四是相违,就是理由成立的情况下,那么观点一定不成立。
那么这个案例是这样讲的:说不读书可以发大财,因为不读书可以直接工作。比如说张三,就是说有些人呢,他主张说我们不应该到学校里去读书,不用去上学。因为如果说你不上学的话,你可以直接去工作,然后你就可以发大财。那么他的对象是“不读书”这种行为,他的观点是“可以发大财”,那么理由是“可以直接工作”。那我们就来判断一下这个推理它属于哪一种情况,大家经过审慎的思维,做出这个选项。好,我们看到大多数的人都选了C,应该是正确答案。为什么这样讲呢?
我们来看一下。就是说这个不读书可以直接工作,确实是这样的,如果说你不读书的话,你是可以直接去工作的,这个情况是存在的,但是你直接工作的情况下是否一定可以发大财?这个不一定。有一些人不读书,提早步入社会之后,他也没有发大财。那么有些人可能他发大财,但是这个是非常少的一部分人。所以呢,这二者都有它不一定,就是说直接工作不一定会发大财,有些人发财,有些人不发财,所以呢,它是属于第三不定因。
所以呢,百分之六十九的人已经答对了。所以这个其实跟我们讲的说“你不闻思去修行”到底是一样的,就是说你不闻思的情况下,你去修行可以证悟吗?可以得解脱吗?这个可能性是有的,但是不一定。就是有一部分人,有一些很有福报的人,一些在解前世有一些广大积累的人,他确实可以不闻思,然后去修行,然后就可以直接证悟。这个情况有,但是呢,不是很多。那么也有很大的一部分人,就是说你不闻思直接去修之后,他没有证悟,然后反而可能出问题,这个情况也有。所以呢,它都是属于这个不定因。这是我们讲的第一道题,大多数人都答对了。
那么下一题,这个选项是一样的,就是说第一个是叫真因,那么第二是不成,第三是不定,第四是相违。那么这个题目是说儒家和佛教是完全一样的,因为儒家也强调仁爱,如墨家。那么它的讨论对象是儒家,观点是说和佛教是完全一样的,理由是说因为也强调仁爱。那么我们就来判断一下,它是属于哪一种推理,还是四选一。抓紧时间。好,这道题我们公布一下答案。
正确答案是C。为什么这样讲呢?我还要再提醒一下,就是说不成,它不是说不成立的意思,就是说它特指第一项,也就是说对象和理由之间没有必然关联的话,那么就叫做不成。那我们观察一下第一项,就是说儒家和佛教是完全一样的,因为它也强调仁爱。那我们说,在儒家当中是不是强调仁爱呢?是,它确实也强调仁爱的重要性。所以呢,因为它也强调仁爱这个理由,在儒家这个对象上是成立的。所以呢,第一项它成立,那么就不属于不成因了。
那我们来看第二项,那是不是说凡是强调仁爱的就跟佛教是完全一样的?这个也不一定,因为我们都知道,很多的宗教它都强调要仁慈、要有爱、要仁爱等等,要有慈悲心。所以呢,强调仁爱的宗教和团体非常多,那么不一定它都跟佛教是一样的,因为仅仅靠有一部分的相似,不能够证成它们整体完全一样。所以呢,有一些强调仁爱的团体,比如说佛教,那么它跟佛教是一样的,对吧?因为它本身它就是佛教,那么这个情况是有的,有一些强调仁爱的团体,它就是佛教。那么也有一些强调仁爱的团体,比如说天主教,它跟佛教是不一样的。所以呢,强调仁爱的团体当中,有一些是跟佛教一样,有些跟佛教不一样,不一定。所以呢,这个答案是C不定。
所以呢,我们还是要对不成、不定、相违这三个词要更熟悉。不是说它不成立它就叫不成,不成这个词,它特指理由在对象之上不存在,所以这个我们可能还要再注意一下。这第二题答得不是太理想,只有少部分人答对。我们来看一下下一道题。
这道题选项是一样的,真因、不成、不定、相违。那么就是说第一个是正确推理,那么后面三者都是错误的推理,错误的推理分了三种,一种叫不成,一种叫不定,一种叫相违。那我们来看它的这样一个推理:永动机很有用处,因为它不存在,如八条腿的猪。好,那这道题还是四选一,不要草率地给出答案。我们来看一下,看选哪一个。永动机很有用处,因为它不存在。怎么还有选A的人?我觉得比较诧异,怎么可能会选A呢?好,我们来公布一下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应该是D,就是相违。
为什么这样讲?我们看到大多数人都选的是D。首先我们还是来分析一下这个三项,三项里面第一项,就是考察这个对象跟理由的关系,那么这个对象是永动机这个概念,观点是说它很有用处,理由是说因为它不存在。那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永动机它是不是不存在?它是否具有不存在这个特性呢?是,永动机它确实不存在,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过永动机的存在。所以呢,第一项是成立的。那观察第二项,因为它不存在,所以它很有用处。那么就是说,是不是说凡是不存在的事物它都是很有用的?那这个显然是相违的,因为它不存在,它恰恰没有用。如果它要有用的话,这个事物首先它要存在,才能够谈得上它有用处。所以呢,它不存在跟它有用处刚好是一个相互排斥的关系。所以呢,应该是相违,所以应该选D。这个大多数人都答对了,还是可以的。那最后一道题我们来看一下。
四个选项是一样的,第一个是正确推理,后面三个是错误推理的分类:不成、不定、相违。那么这个推理跟前面有一点点区别:永动机很有用处,因为它存在,如四条腿的猪。好,那这道题四选一,选哪一个?抓紧时间。好,我们准备公布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应该就是第二个选项,不成,就是百分之四十八的人答对了。那么在这个三项当中,它这个对象是永动机,然后观点是很有用,理由是它存在。那我们观察这个理由和对象之间,永动机其实是不存在的,所以它的这个因“存在”跟这个永动机是不匹配的,所以第一项理由在对象之上不存在,所以叫做不成立。第一项不成立,属于不成因。好,那还是占到了多数的人,就是百分之四十八的人选择了这一项,应该还算是一个理想的结果,所以这道题就到此为止。
好,今天我们的课程就到这个地方吧。下面稍微休息一下,我们二十分钟做一个交流互动,然后下节课就是一个《应用:自由转换》这样的课程,希望大家提前做好一些演练。如果有问题的话,就把问题发给这个问题的搜集员,然后搜集员会把题目发到公屏或PPT上。我们稍等几分钟。好,好。
请问如何理解有余不定因啊?这个问题一两句话可能说不清楚,就是说“有余”的话,其实它在这里的前提是说,双方对这个因它应用的这样一个范围没有达成共识。在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对方对这个因是会有误解,或者说有一些不确定的情况,叫做这个“有余”的意思。
就是说这个地方,当双方对推理的理由有歧义、有误解,或者说有一种不确定的时候,会出现一些不确定的情况。这个地方其实我们如果要比较细的话,在《量理宝藏论》的“观自利比量品”当中应该会有详细地讲。在这个地方我们就不花时间去分析了。
下面第二个问题:请问为什么一定要宗、因、喻呢?刚刚听完三相推理,个人分别念又跑出来,感觉好像不需要比喻也可以得出结论。
是的,前面我们讲宗、因、喻是一种传统的方式。比喻在法称论师的体系当中不是必须存在的。因为作为一种演绎推理来说,即使没有举例子,它也可以推导成立。所以比喻在后期的范畴来讲不是必须的,只要宗、因成立,比喻可有可无。但是为了便于大家去了解,为了便于听众对这个推理更好地去理解,我们用比喻可以帮助他去理解。所以说比喻是一个间接去辅助的作用,它不是必须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第三个问题:是否佛菩萨或者圣者教言就不能用因明推理来观察?比如说“胜义非心境,说心是世俗”,这样颂词可以吗?因明通常用在什么地方?
那么是这样的,是不是每个圣者的教言就不能够用因明去推理?这个是不一定的。比如说佛陀曾经讲过,你们对我说的话,应该像提炼黄金一样地去观察。那么佛陀已经做了开示,就是说某些教言我们可以用因明去推理;而且如果我们的推理方式、观察方式是合理的话,越观察,我们越能够证成这些教言的合理性,对我们的信心是有帮助的。
但是有一些教言,如果它已经超越了凡夫人的心,那么在这个情况下,你想用推理完全去揣测它非常困难,但是你可以用推理去靠近它。比如说虽然讲“胜义非心境”,但是我们说中观宗它是用推理的,像中观自续派、因明派都用推理来证成万法是空性。所以,虽然空性的境界我们不能够靠推理的分别心直接去领悟它(因为它本身超越了分别念的总相范围),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推理来确认它是空性的,我们可以去靠近它,可以得出它不是实有的结论,这对我们证悟胜理也是有帮助的。
因明通常用在什么地方?它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我们前面讲到,像上师谈到说,如果懂得因明的话,不管是显宗还是密宗,乃至学大圆满、学《七宝藏》都有帮助。从显宗来讲,我们在学皈依、学无常、学菩提心很多法的时候会用到;在学中观、学《俱舍论》、《现观庄严论》的时候也会用到;在讲密法的时候也会用到。所以因明它的运用范围非常广,它是一个比较通用的工具。
第四,请教“所量唯独一自相”,自相是如何安立的?还有一种相是分别心牵带的行相/概念,可能是打错字了。那我们看对境的时候,心里产生了对这个对境的分别,这个分别是总相吗?
“所量唯独一自相”,真正的所量,我们真正所感知的对象,它只能是自相,这个是上一节课的内容。当你看对境的时候,你心里产生了对这个对境的分别,这个分别是总相。比如你眼睛看一个杯子,然后你的大脑、你的意识对这个杯子的形象产生了分别、产生了概念,你开始去思维它的材料、它的重量、它的长短怎样,那么这些分别概念,这些浮现在你意识面前的概念就是总相。而你的双眼看到这个杯子本身是自相;当你看到这个杯子之后,你的意识反映到你看到了杯子,这第一刹那是意现量,意现量的对象是感觉本身,它也是自相。
第五个问题:在与三段论式比较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比较第三相?可以开示三段论中包含第三相吗?
可以的。因为我们前面讲了,大多数情况下,或者说绝大多数情况下,除了一些特别加鉴别的个案之外,第二相和第三相是等价的。所以第三相相当于是第二相的一个同义词,我们讲某个命题全等于它的逆否命题,也就是说第三相是第二相的逆否命题,二者是等价的。所以第二相可以对应三段论里面的大前提,也就是说大前提间接可以对应第三相。
因明三支的这种喻在三相中为什么没有用到?它的作用是什么?
这个问题前面应该已经说了,比喻跟三相没有必然的关系,可以在只有前两支的情况(只有观点和理由的情况)下,就可以对三相去观察了。比喻不是必须要存在的,它的作用就是帮助大家去理解它的意思,是辅助的作用。
第六个问题:关于第二相与第三相“同品不包括对象本身”的情况,可不可以举例子?
好的,在这个地方我可以分享一些参考的书。比如说《因明入正理论》当中,有一个章节谈到了“九句因”,“九”就是八九十的“九”,“句”就是句子的“句”,比如某一句话的“句”。
九句因就是说有九种因、九种推理。九句因当中的第五句“不共不定因”,它指的就是说在同品不包括对象的情况下,会出现一种很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声音是常有的,因为它可以被听到。”在这个地方,它想证成“声音是常有的”,它的理由是“因为它可被听到”。那么“可被听到”,实际上在普通人的感官当中,只有声音可以被听到,除了声音之外,没有第二个可以被听到的东西用来举例子。所以说如果你在分析同品和异品的时候,把声音本身排除在外的话,那就不能够举出第二个可以被听到的事物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一些很特别的情况,也就是说第二相、第三相当中某一者成立、另一者不成立的情况。
这个情况,就是说是因为我们把这种唯一的这样的情况——声音是唯一可以被听到的对象,而它又用可以被听到这样的一个唯一的特性来做理由的话,如果我们把对象本身排除在外的话,那么就会出现一个很特殊的情况。那么这个地方你可以去查阅一下九句因当中的不共不定因。
第八个问题,既然同品遍和异品遍对等,为什么还要分析?是否有重复的过失?没有过失。就是说因为它的对等是有前提的,是我们在不把对象本身排除在同品和异品之外的情况下才是对等的,如果排除之外的话,它就不对等了。就像刚才举的这样的一个不共不定因的例子一样,因为它有一些特殊特定情况下的个案,所以在这种个案情况下,那么第三相它是可以去起到一个关键作用的。而且即使是在一般情况下,假设说同品遍跟异品遍对等的话,那么我们通过异品遍反方面做观察,就有一个双重检验的过程。因为很多时候,如果说一个情况我们很粗心,单单从同品去分析,我们会认为同品它是成立的,但事实上有漏洞,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再反过来再观察一下的话,可能会把漏洞发现。所以就是说它有一个双重检验更保险的作用,所以它有多重必要。
第九个问题,对对象或者事由不了解,该如何进行判断?比如刚才说的永动机,不知道永动机是什么,就没法进行判断。为什么不能够进行判断?那是这样的,就是说如果说你对对象这个词语它表达什么样的含义不了解的话,那其实你是没法判断这个推理它是否是对的。因为你只有对语言有一个基本的一种判断之后,你能够去理解语言的意思之后,才能够有语言做形式,对逻辑去推理。所以,如果说你不知道永动机是什么的话,那你就没法判断它是否是存在的,这个是对的。
就好像说一个不懂英语的人,你用英语跟他讲推理的话,他无法判断这句话是否是对的,这个道理是一样的。为什么不存在就判为没有用处?因为如果我们讲,如果说皮不存在的话,那么毛也不可能会存在。不存在的事物,它怎么会有用?你可以想一下,它有用,那就是说它首先要存在,然后它才有用处。如果它都不存在,它之上的东西不可能会存在,连它有用处这样的一个特征也不可能会成立。比如说杯子可以去装水,它是有用处的,那如果杯子不存在的话,那么你就谈不上杯子可以去装水,这个是很简单的道理。
第十一,不定是否就是理由不周遍?可以这样说,就是理由成立的时候,观点不一定是成立的,观点不能够把理由完全包括在内。
因明推理必须宗、因、喻三者都有吗?不一定,就是宗、因两者存在就可以,喻的话是一个辅助作用,这是再次强调。
第十三题,很多事情原因有主因和助缘,我们如何能够发现背后的因缘,让立论周遍?那么这个还是要从多个角度去观察,就说你在分析一个很复杂的事物的时候,你可以从它的前、中、后,它的左、中、右,或者从外围到中间,从时间到空间,到逻辑的方面全方位地去观察,然后通过多重推理的方式建立这样的链条,一环扣一环去观察。所以这个问题其实是非常宽泛的,就是我们如何发现背后的因缘,那么什么叫背后的因缘?这个其实也是需要精确定义的。所以这个问题其实问的是比较宽泛的,我们只能够从大原则上去回答。
第十四,一到三个PPT哪里下载?智悲佛网当中有一个专栏叫做佛协会专题讲座,大家可以去智悲佛网上去找一下。
第二,因明和中观的区别,先学哪个比较好?因明和中观的区别,这个说来话长,我觉得这个就好像你跟我讲说中国跟美国的区别是什么一样,这两者可能一两句话讲不清楚。我是建议你把因明跟中观的第一节课,或者说一些相关论典的前几节课先去看一下,有一个主观的感受之后,你自然会知道它的区别是什么。中观它主要探讨的是万法空性的基本原理。那么因明的话,它主要是说基于逻辑学范畴下的一种佛学应用吧,可以这样讲,我们讲它是一种应用逻辑学。
学院是怎样安排因明课程的?我不知道你说的学院是我们这个山上的喇荣五明佛学院,还是说我们这个佛学会。如果是佛学会的话,其实我们在现在,原来曾经有五论班,当中有因明课程,包括现在的仍然存在的十六、十七届这个研究班,当中也有一些课程,包括《解义慧剑》等等。那么相关的这些,比如说像《量理宝藏论释》、《解义慧剑释》、《释量论》等等,这些在智悲佛网上都有公开下载,所以它的这个教材是公开的。那么如果是山上的话,那其实我们主要是学《量理宝藏论》还有《释量论》,然后《解义慧剑》吧,然后还有《中观庄严论》的后面的三分之一部分,大概是这样。还有其他的一些像参考资料,比如说像《集量论》、《因明入正理论》等等吧,还有一个《正理滴论》。
以前听慈诚罗珠堪布说,不知自己说清楚没有,三相推理比三段论严密,有这种说法吗?这个我没有,就是说因为我看慈师的书看得比较少,我没有这样的印象。如果说你有印象,我建议你把原文拿出来,就说前后文在什么样的语境下讲了什么样的话,因为你现在去转述它,没有前后文,我是无法直接下结论的。
请教异品遍中奥巴马的例子,如果说奥巴马不是父亲,则他没有孙子成立;如果说不是父亲,则没有孙子——哎,怎么这个翻页了?则没有孙子,目前来说也不一定成立。
母亲不是,啊,母亲不是父亲啊。母亲也可以有孙子,如果她有儿子的话,那么这个是可以的,就是你这样讲是没有问题,但是我们在……在这个地方,前提这样可能就说是以男性为基础啊。就是说,我不知道这样讲是不是可以,因为这个,他是不是父亲,他是不是孙子啊,这个我们一般是用男性这样的一个背景去分析。如果说您把女性加进来的话,我觉得你这样讲是有道理的,就是说我们可能还要再进一步地对他的这样的一种表示方式再加简别了。
然后我们来看一下,就是请问,无明肯定有个开始,因为任何事物都有个开始,这个问题是相违的吗?无明是否有开始啊?这个其实我们之前有讨论过,就是说所谓的开始,它是以时间为坐标的,就是你确定某个时间点之后,你说从这个时候它就有了,这个叫做是开始。但是说,如果你说这个人他的无明它有开始了,那么在它开始之前,他是觉悟的状态,或者他是一个没有无明的状态,是一个很清净的状态,那么在这个状态下,他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那么在这个情况下的话,就是你就很难用时间的坐标去衡量一个超越时间的东西,所以呢,这个问题它本身是有问题的。
最后一个问题啊,真相唯识的观点,境相即心体,相和心无二,心是有相,是否是实有的?按照真相唯识来讲,就是说相和心,或者说相分和见分是本体无二的,那么相分跟见分这二取是虚幻的,是遍计所执性,那么相分跟见分它所依靠的主体,这个心识本身是圆成实。所以从唯识来讲,真相唯识来讲,它并不认为说相分是实有的,因为相分和见分都是遍计所执性,本身没有这两个,本来是没有的,它真正的存在的是圆成实,那么它才是实有的。所以呢,这个地方就说相分本身非实有,这个是唯识中的观点。
好了,那我们下面进行回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