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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道歌 第3课 智诚堪布

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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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

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

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在听法之前呢,学习一下这个金刚降魔洲四众弟子的管理条例。这个呢,主要是以前和大众以及大家一起来制定的。这个主要是我们在佛学院学法的时候需要哪些方面注意的事项,或者说如果违背了这样一种规定的话,有的时候在佛学院没办法正常地安住和学习。所以说这样一种管理条例当中的内容对每个道友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就是说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平时呢也是经常地看这个条例,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好好学习的缘故呢,就应该和其他的法一样去对待它。所以下面我们就是简单地看字面上把它念一下,然后需要解释的地方呢,我们可以解释一下。

《金刚降魔洲四众弟子管理条例》:

顶礼上师三宝!为了确保大众闻、思、修佛法的顺缘,经上师、理事、法师及诸位管家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如下条例,凡是入班求法者必须遵守。

首先是第一条:必须闻、思、修行,和合僧众,严格遵守佛学院的所有规章制度。

那么就是说在佛学院当中呢,所做的事情就是闻、思、修。那么这个闻、思、修的前提,或者说在闻、思、修的过程当中,也必须要和这些僧众和合团结,严格遵守佛学院的所有规章制度,这个是第一条。

第二条:必须恭敬传法上师、法师及辅导员等。

那么学习佛法呢,首先是以恭敬心作为它的前提的,如果没有恭敬心呢,根本没办法得到真正的法益。所以说第二条的核心呢,也是必须恭敬传法的上师,还有呢就是讲法师和辅导员都必须要同等恭敬。

若对灌顶、传密续、讲窍诀之上师不恭敬,生起严重邪见、诽谤不悔改者,依靠法王所制定院规,密宗十四条根本戒中第一条,和幻化网根本戒中第二条,违反根本三昧耶故立即开除,以后学院举办任何法会时不得参加。

那么这个第二条当中呢,对于灌顶的、传密续的和讲窍诀的上师,这三种上师呢,在佛法当中、在密宗当中应该说是最严厉的对境了。那么这个方面,有时候会称这个三金刚上师。对自己灌顶的,给自己传密续的——比如说传大幻化网等的密续,还有讲窍诀——讲这样一种大圆满的窍诀,对自己灌顶、传密续和讲窍诀的上师称为三金刚上师。那么如果对这三类金刚上师不恭敬,生起严重的邪见、诽谤、不悔改,如果是过了界限之后呢,依靠法王所制定的院规,这个人是不能在佛学院安住的,就是要开除。

还有第二个根据呢,是密宗十四条根本戒当中的第一条,如果说是内心诽谤、轻毁上师的话,那么这个方面就是不能安住的。还有幻化网当中的第二条,必须要恭敬上师。那么如果说是对于自己和金刚上师之间生起严重的邪见,或者说是做了诽谤,或者生起很严重的邪见,没办法在和金刚上师等【存疑:等级】一起安住的缘故,犯了根本三昧耶戒、犯了根本誓言的缘故,马上开除。开除之后呢,如果以后佛学院举办其他的法会的话,是不得参加的。

那么这个呢,和有些时候的情况不一样。比如说,在有些道友犯了一些其他的戒律,犯了一些其他的根本戒,就是显宗的小乘的根本戒,如果说是在佛学院举办一些金刚萨埵等忏悔的法会的时候呢,这个人是可以回来参加的,暂时住一段时间,开完法会就必须要走。以前也有这样规定。但是如果说是犯了密宗的根本三昧耶戒的话,就说是密宗的根本戒的话,那么必须开除,而且以后佛学院参加任何法会也没办法参加的。

下面是第三条:必须团结和合。

第一,依照法王如意宝的规定,凡是金刚道友之间出现严重矛盾、互不说话者,因打架吵架不忏悔者开除。

那么这个团结和合当中呢,主要是道友和道友之间。佛学院呢都是金刚道友,那么金刚道友和金刚道友之间必须要团结和合。必须知道的,就是说在一个上师面前得到了灌顶,得到了密法的这样一种传承和讲解,实际上他自己和其他道友就成了金刚道友了。金刚道友从现在乃至于成佛之前呢,必须都要再再相遇的,而且在一起呢是共同学习佛法,所以它的这个对境呢也是比较严厉。所以说金刚道友和金刚道友之间必须也要和睦相处,或者就是说对自己对待金刚道友呢,也必须要通过慈爱心来进行对待的。不管是汉族和汉族之间,还有就是汉族和藏族之间,这方面很多时候都有这样一种金刚道友之间的关系。所以说呢,这个方面是不能够出现很多出格的行为的。

那么这个当中呢,包括出现很严重的矛盾,自己和对方互不说话。这个互不说话呢,并不是说自己的性格问题——有的是自己不喜欢说话,或者性格内向,不喜欢和别人说话,不是这个意思——是出现了严重的矛盾,自己和对方出现严重矛盾的情况下互不说话,或者就是说通过打架吵架之后没有忏悔的话,就必须要开除。也就是说呢,如果自己和金刚道友之间出现严重矛盾要开除,然后呢,打架和吵架没有忏悔也要开除。

第二,吵架未被他人发现者,在未过夜前可以互相忏悔。若过夜或被他人发现以后,需在本区管家面前忏悔。

那么这个第二小条呢,主要是针对吵架。如果有的时候发生摩擦的话,那么就有几个情况:第一个,自己和对方吵架,没有被第三人听到,若吵架未被他人发现之时,如果自己和另外一个道友吵架,其他人没看到,那么自己和对方在没有过夜之前呢,互相忏悔就可以了,就可以互相忏悔。互相忏悔之后呢,就算是清净,就符合了在佛学院安住的条件。若过夜或被他人发现以后,需在本区管家面前忏悔。那么如果是自己和他人吵架,虽然别人没看到,但是当天晚上没有忏悔,过了夜了,过了夜呢,就必须要在本区管家面前进行忏悔。还有呢,就是自己和他人吵架被第三者看到,就是说被他人发现,这个时候呢也不能够互相忏悔,这个必须要在本区管家面前忏悔。

这方面就是已经被其他人看到之后呢,那么这一种性质就要严重一些。所以这个第二小条的这样一种情况,大家一定要好好地去看看。

第三条呢,“若打架未被他人发现者,需在本区管家面前忏悔。”这个第三小条是打架,打架的性质比吵架的性质要严重。所以说,首先是打架没有被他人发现,就自己和一个道友打架了,但是呢,只是你们两个人在打,其他人都没看到,那么这个方面呢,就需要在本区管家面前去做忏悔。“被他人发现者,第一次在四位以上管家面前忏悔,第二次在本班大众前课后忏悔,第三次需在上师的课堂上课后忏悔,第四次摈除。”

那么就是说如果说是打架又被别人看到了,那第一次呢,是在四位以上的管家面前进行忏悔的。那么这边有四个区,四个区要忏悔的时候呢,必须要找四个管家,四个大管家面前进行忏悔。第二次呢,如果是又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它的性质更严重了,所以说在本班大众面前课后忏悔。第三次呢,是在上师的课程上必须要课后忏悔,第四次如果再发现的话,则开除。

第四小条,“必须清净戒律,凡破比丘四根本戒,比丘尼八根本戒,沙弥、沙弥尼四重戒及居士根本戒者,依据《别解脱戒》规定立即摈除。凡是违反国家法律者,如刑事犯、刑犯等,本院一律不得留住。”

那么第四大条呢,主要是在清净戒律方面。清净戒律呢侧重是在别解脱戒,小乘别解脱戒。那么别解脱戒的话,就是说有这么几项:第一个是比丘,受了这样一种比丘戒,他有四种根本戒,那么如果是破了四种根本戒呢,就不能在佛学院住了,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开除。或者说以前是破了戒的,在其他地方破的根本戒,如果在佛学院又被发现之后呢,那么就从发现的时间开始,必须要开除,不能在佛学院安住。所以说如果破了根本戒的话,不能在佛学院住的。比丘尼呢是八根本戒;

然后如果是沙弥、沙弥尼呢是四重戒,不过比丘当中叫四根本,有的沙弥、沙弥尼叫四重戒,实际上戒条都是一样的;还有居士的根本戒,犯了居士根本戒,依靠别解脱戒规定就可以开除的。还有一个内容是,凡是违反国家法律,比如说有的师父呢,比如说是刑事犯、刑犯在逃的时候呢,如果身上有这样一种犯罪的事实,本院是不得留住的。

接下来第五大条呢,是“挑拨是非、拉帮结派,在道友之间制造矛盾,损害僧团清净,严重者立即摈除”。

那么佛学院呢,有个特点就是道友之间都是很团结很和合的。所以以前法王也是规定,在佛学院当中呢,不能够做这些挑拨是非或者拉帮结派的事情。如果说有挑拨是非,尤其是拉帮结派,你是那一派的、他是那一派,如果有这样一种所谓个人的团体性质的话,实际上这样一种团体绝对不可能和合,绝对不可能安静的。所以说在一个不和合不安定的团体当中,也没办法静下心来好好去学习。所以说拉帮结派、挑拨是非、在道友之间制造矛盾、损害僧团,如果情节严重的是立即摈除;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有时可以通过规劝、通过忏悔的方式来让他改正的。

第六大条呢,“凡抽烟喝酒,精神不正常者以及各种外道不得留住。”那么就是说在佛学院不能抽烟,也不能喝酒,然后呢,如果是精神不正常,还有各种外道呢,也是不能在佛学院留住的。

第七,“必须杜绝染污法。”这第七大项主要内容是杜绝染污法,下面是分了几个小项。

首先第一个呢,是“做赌博、下棋、练气功、观看、传阅淫秽书画及言情武侠小说、看电影录像、黄色光盘。一旦被发现,根据情节轻重,于班内做点名批评,停发法本以及停课等处理”。

在佛学院当中呢,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像打纸牌也好、打麻将也好,像这样的话实际上都是不允许的。还有呢,也不能够下棋,不能够练气功。然后呢,也不能够观看还有传阅,就自己不能够观看这些淫秽书画还有这些言情小说,也不能够在道友之间传阅这样一种淫秽书画和言情小说。还有呢,就说是看这些电影录像以及光碟啊,还有一些黄色光盘,这方面呢,不管是通过光碟机来看也好,有些是 MP4 也好,还有通过电脑也好,反正要通过任何的形式来看电影录像、黄色光盘,一旦被发现,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做处理。

那么处理有三个层次:在这个当中有三个层次,如果说情节较轻,是班内做点名批评;如果情节比这个还要重一点的话,是停发法本;然后是最严重的就是停课。就像这样的话有三种处理的方法。所以说我们自己必须要对这样一种内容很熟悉,尽量地去杜绝。因为这些染污法呢,一方面是从佛学院的大众清净、僧团清净的侧面做了这样一种规定;还有呢,对个人修行,就是说不管别人看到没看到,或者说是佛学院规都没规定,反正就是说沾染了这些赌博、下棋或者看这样一种光盘录像,如果是自己内心当中沾染上这些东西的时候,对自己的修行本身就是一个直接的障碍,本身就是个直接的障碍。所以说像这样的话,为了对自己的修行负责,对道场负责的缘故呢,必须要尽量杜绝。

第二个是“一律不得上网”,就是说不能够上网的。如果是上师亲自开许,或者有的时候公家的部门像这样的话,也是通过上网才能够完成工作的话,这个是在各个部门当中有一些很严格的详细规定,否则的话就是一律不准上网。如果有特殊的情况,上师亲自开许的话,那么就可以上网,否则的话是不允许上网的。

下面规定了几条比较更加细致的规定: 首先是 A,凡在学院、学院附近和色达上网被发现者,第一次在本班大众前忏悔,第二次在两位上师课堂上忏悔,第三次摈除【存疑:并除名】。

上网的话,所谓的A呢,就是通过自己的手机也好,通过自己的电脑上网,在学院当中上网被发现,或是在学院附近,比如说在洛若乡等等学院附近,还有就是在色达县上网被发现(在色达县上网这个不是指网吧,下面还有一个B,B是网吧,在网吧当中上网比这个情节还要严重)。也就是说,如果在学院当中自己偷偷上网,或者是在学院附近,或者色达的一些自己熟悉的人家里面上网,不是在网吧当中上网,如果被发现了,第一次是在本班大众面前忏悔,第二次是在两位上师的课堂上忏悔,第三次就开始除名。所以这个方面也是很严重的。

然后B呢,是“于色达网吧上网者,一旦被发现,若没有担保人,立即摈除;若有担保人,则其必须保证此人不再第二次上网。若担保后此人再次违犯,则连同担保人一起摈除。”

那么这个B,第二条情节就是比较严重的。为什么有这样的情况?因为当时在制定这一条的时候,在色达,网吧是属于一个公共场合,所以在公共场合当中,如果一个修行的人、一个出家人在这里上网的话,他的性质就比较严重了,情节比较严重了。所以说,不单单是自己的相续有可能受到染污,而且非常可能让别人、让其他人对整个佛法、对佛学院这方面产生邪见,它的影响是很恶劣的。所以说这个B处罚的程度也是比较严重的。

所以如果在色达网吧上网,一旦被发现——因为佛学院这边也安排了很多管家,有的时候定期不定期的到色达县去检查纪律,如果是在色达县检查纪律,在网吧当中把你抓到了,已经发现了,这个方面如果你自己找不到担保人的话,马上就开除了。那么如果你找到了担保人,担保人是必须要保证此人不再第二次上网。如果你给他做了担保之后,这个人再次违犯的话,违犯者和担保人一起都要开除的。所以说实际上从这个方面讲,如果真正一旦在色达县上网被发现之后,这个担保人是非常不好找的,谁都不敢担保。如果是你担保,第二次又上网了,担保人连同你担保者一起都需要开除的。所以像这样的话,尽量是在最初的时候就不要去做这样没有意义的事情。

有的时候,我们内心当中没有调伏烦恼,会有一些染污的念头,会有一些不好的习性。但是有的时候,就必须要通过戒律也好,或者上师的教言也好,佛学院规定的强制性地压住,像这样的话,也比自己亲自去做这样的事情好得多。所以说,最好的当然是内心调伏之后,根本对这些没有兴趣;如果实在做不到调伏内心不去做这个事情,也必须通过戒律的方式来压制自己的身语。这个方面就是讲到了上网的事情。

然后第三条的话:“若以双修法名义出言秽语,谈论男女之事,屡教不改者摈除。”

因为有的时候在密宗当中,它又有一个所谓的双修法,但是如果没有了知真正双修法精法的要义,没有知道它表象下面的深层含义的话,很多初学者或者说烦恼深重的人,就往往喜欢以双修法来做挡箭牌,以双修法的名义出言秽语,谈论男女之事。如果发现了这样一种事情,屡教不改的话就开除。那么这个方面就是讲第七、八条必须杜绝染污法方面的这个事情。

那么,虽然说在外面的一些城市当中、外面的一些佛学院、外面的寺院当中、佛教团体当中,没有规定不能上网,但是这个是在佛学院当中,两位上师以及很多有智慧的人观察到了,如果是在佛学院或者在其他地方上网,实际上对自己、他人学习佛法方面有一定的影响,而且有的时候影响会非常大。

有的时候我们也发现了,如果一个人他以前没有上过网,相对来讲,他相续当中的烦恼习气还是一种隐藏的方式,在外表至少看起来还是比较清净的。如果一旦接触了网络,因为凡夫人的自控能力非常弱,所以一旦接触了网络之后,他的相续变了之后,他外在的行为一下子变得非常不如法,变得更加不如法。所以像这样很多实实在在的事例摆在我们面前,也发现过很多。所以为了保护修学者的相续,也是在这个条例当中做了强制性的规定。

那么做了强制性规定之后,也就是说,你如果愿意在佛学院这个团体当中待下去、要学法的话,你必须要遵守。如果觉得遵守这一条例太困难了,那么就离开这个地方。所以说,一方面要在这学习,一方面不遵守这个条例,这两个方面想要同时兼顾是没办法的。所以这方面我们在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要认真了,否则的话,如果以后发现的时候,我们就不能说“我没有学习过”、“我不知道”或者“我没有注意”,这个方面就不要再讲了。所以我们现在为什么在开课之前把这个讲一下?

讲一下实际上对大家都有好处,都有帮助。一方面作为管理者来讲,经常要熟悉这一条例;另一方面,对于学法者这些道友来讲,这些都是保证自己能够顺利学习的基本条件。如果违背了这些条件,没办法继续学习下去了。所以与其在离开的时候哭哭啼啼的,还不如在最初的时候好好把这些学好,记在心中,不要去违背戒律。

好,第八项是男女众戒律。第一,正式入班者,男女众之间不许说话,包括打电话、发短信、写信等,两位上师、法师、大管家和各区管家特许者除外。

那么,如果说是正式入班的,如果你不是正式入班的,实际上我们就说现在在班里面坐的这些,基本上都是正式入班的人。如果已经正式入了班,或者入了闻思班,或者入了加行班,或者入了修心班,不管怎么样的话,如果一旦入了班之后,男众和女众之间就不能够互相说话了。这个方面也是佛学院当中的一个有特色的规定吧。在内地有些寺院有这样规定,有的寺院没有这个规定。那么如果说有这样规定的寺院,它相对来讲要清净一点。那么如果没有规定男女众之间不许说话的话,实际上像这样的话就会直接间接出现很多问题的。

男女众如果作为一个欲界的凡夫,内心当中本身就具备这样一种贪欲,然后如果再加上这样一种对境现前,没有这些不能说话等等的规定,就会越走越近,最后就会失坏自己的修行。所以说男女众之间不说话的话,实际上实行这个事情是从九五年到九六年,上师开始规定实行男女众之间不许说话。那么实行这个之后呢,实际上保护了很多修行者的戒律,保护了很多出家人这样一种戒律,出家的身份都通过这个方式保留下来。否则如果说没有规定这一条的话,可能就在座的人或者很多人也许都不是出家身份了,或者已经出现了破戒等等的,不好说。所以说男女众之间不许说话呢,对一些不习惯这条戒律的人来讲,觉得非常非常的麻烦。但如果真正了解了它的真正含义的话,会感谢上师,感谢这样管理的人制定了这一条戒律,否则的话,实际上是很麻烦的事情。

这个不许说话呢,是包括直接说话,还有通过打电话,通过发展信,通过写信,这些都是直接和间接的说话。所以你不能说“我没跟他说过,但是我给他写个条子、给他写封信、给他打个电话、给他发个短信”,这都是全部都不允许的。如果有很特殊的情况,如果说是两位上师开许的,一次或者两次必须处理的事情要和女众说话的话,上师开许也可以;或者找不到上师,本班的法师开许也可以。如果你说有什么事情,或者你刚来的一个人需要做一个短暂的安排,你要去跟她说一下话,像这样的话如果是法师开许的,这个时候是可以的。

那么这个开许是开许这一次,不是说上师开许过以后就长期说话,像这样的话就没有这样一种规定了。所以这个方面开许只限于当时的这一次,如果以后还要说话呢,必须第二次要去给上师请假、给法师请假。像这样的话,实际上有的时候程序越复杂,越能够起到保护自己心的作用。大管家和各区管家的差别呢,所谓的大管家就是有两个在各区管家当中选出来的两个大管家。然后各区管家就是每个区的管家,所以说或者大管家开许也可以,或者各区管家开许也可以的。

第二小条,男女众不许有故意一起行坐等行为。那么就是说男众、女众,男众的出家人和女众出家人,男众的居士和女居士,男出家和女居士等等诸如此类的吧,反正男女众不许有故意一起行坐的行为。不说无意一起行坐,如果故意一起行坐,这个方面也是不开许的。

第三条,男众不得进入女众区,包括空行母等处,女众不得进入男众区,包括活佛堪布等处。那么就是说对于区域的划分也是很严格的。如果你是个男众修行者,你就住在男众区当中,不能够进入女众区,包括有些空行母处。空行母呢,就是有功德,所以有的时候我就觉得:空行母、活佛堪布是属于特殊的人物,是不是可以去朝拜、可以去见呢?但有的时候呢,也许是比较清净的发心想要朝见一下,有的时候是以这个做借口混入女众区,这个也是有可能的。所以说括号当中说包括空行母等处也是不能去的。女众呢,不能够进入男众区,包括活佛、堪布等处。

第四小条,男众不得将女众,包括空行母等接到家中,女众不得将男众,包括堪布、活佛等接到家中。那么就是说作为一个男众来讲,也不能够把女众请到自己的家中来,或者说自己是一个男众的话,也不能够把女众带到男众区,这个方面也是不允许的。女众呢,不能够把男众请到自己的家中去。

第五小条,从坛城卧佛殿开始至西山等区域均不许男众进入。那么这个呢,前面是女众修行人的住宿区,这个是允许的。还有呢,就是说有些区域男众不能去,有些区域女众平时也是不允许去的。比如说第五小条当中,从坛城卧佛殿——去转过坛城的人就知道,在坛城的上面那个小山坡上有个卧佛殿——从这个坛城卧佛殿开始,到西山这片区域就是有一大片树林,那个区域的话,平时是不允许进入的。当然那个地方有一条公路,有一条公路是在每年的六月二十六号吧,那个就是供护法的日子。

供护法日是因为西山的山顶它是属于男众供护法的地方,所以说在这一天当中,如果你是属于这个区的,严格按照区域划分的话,到西山山顶供护法,应该是咱们保健区的一部分吧。在佛学院划分的时候是莲花区,当然我们汉族这边划分的莲花区就划分到女众那边去了,那实际上是在佛学院男众这边划分的话,现在我们的保健区很大一片,它有一部分是莲花区,大概的位置是像圆康布鲁他们的经堂、他们的房子那一带吧,都是属于他们供护法的地方,应该是西山山顶。所以说如果是这样一种情况呢,到时候你可以通过那个——就要穿过这个区域到西山顶,平时的话就不允许你进入这片区域的。那女众的话,像我们这边的这些舞台,有的时候女众不能来,有这样一种规定的。所以说这个方面我们为什么说女众不能来呢?

实际上也就是说,自己作为一个男众区的人,平时如果不知道这些戒律的话,觉得“反正我没到女众区去,我把这些女众带到男众区来,或者说是把她们带着到处走”,像这样实际上也是不允许的。

第九大条,在学院男女众的公共场所购物时间。那么就是说,在佛学院当中有些公共场所购物,比如说就像汉商店附近那一带,都是属于公共场所。当然男众区有男众区的商店,女众区有女众区的商店,这方面不属于这个管理之列。第九大条主要是公共场所购物时间,是通过这样一种时间做了划分,男女众为了保护戒律的缘故,也是做了划分。

第一小条,中午一点以前为女众购物时间,一点以后为男众购物时间。这个购物时间有没有变化呢?商店里都有。没有变,还是一点是吧?好像有段时间说是调了,像这样可能是没有调。那么就是说中午一点之前,在这个商店,包括我们的商店,还有西山商店附近的这些小店,这些在家众的小店,这方面一点以前一律是女众购物时间,男众就不能去。然后一点以后,你可以去这些公共场所买东西、购物。这方面就是通过这个购物时间来划分的。

第二小条是转坛城的时间。转坛城的时间,它是通过藏历来划的,这不是通过上午、下午,是通过单日、双日来划分。以藏历为准的话,单日是女众转坛城,双日是男众转坛城。如果自己要转坛城的话,最好在家里面备一个藏历和汉历对照的日历,以前有发过藏汉对照的日历。所以如果要转坛城,必须把这个时间搞清楚,否则的话,如果你在单日的时候——你是男众,单日的时候去转坛城,就违背了这样一种规定。实际上有的时候一看就知道了,如果你搞错时间了,一看都是女众在转,尤其是女出家众非常多的时候,你这肯定是搞错了。

在那个地方我看到外面有一个柱子上贴了一个牌子,它有一个提示“今天是男众双日”【存疑:双日嘛嘛】,这方面你看一下就知道了。像这样的话,如果自己注意的话是可以避免的。如果自己装不知道,给自己找借口的时候,理由是非常多的。但是如果你真正想要遵守这个戒律的话,一方面自己出发之前看一下、问一下,或者到时候观察一下,都能知道今天是单日还是双日。

第十大条,出家人必须着装整齐,如理如法穿着,一律不得穿白色、花色等在家衣服。作为一个出家人来讲,着装必须要整齐,如理如法穿着。尤其是在佛学院当中,对于穿衣服方面是非常着重的,也非常重视要把衣服穿整齐。以前来说,如果你穿汉装,必须要把汉装穿整齐;如果是穿藏装,现在当然有些特殊的必要性吧,到处都在穿藏装,穿藏装必须要穿整齐,平时也要洗干净。然后穿的时候,把裙子、披单等等穿好、穿整齐。如果你要下去商店里,在这些公路上去行走的话,必须要把裙子穿好,把披单穿好。

如果你是在这个区域当中,有的时候要打个水、上个厕所,不穿披单也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够穿白色、花色等等在家的衣服。以前上师也讲过,最好不要在外面穿这样一种白色、花色的衣服,一下子能看到你的这种衣服,有的时候是袖子,有的时候是领口。如果从外面一下子看得到的话,上师以前也经常说,这段时间虽然没有这样直接讲,但是上师的意思还是很明确的,最好不要在很明显的地方看到你脖子上面的这些在家衣服,它的造型也好、颜色也好,这方面都是不允许的。

所以如果你实在想穿的话,在家里穿,一出来就要好好把衣服穿好。所以这个色达五明佛学院的这种着装整齐,在整个藏区都是有名的。去拉萨那一带也是,他们说有的时候不用介绍了,一看你的穿着就知道你是哪个地方来的。因为佛学院的这些,因为法王以前规定了嘛,裙子、披单必须穿得很整齐,不管在哪个地方,你们穿得都是很整齐的。以前贡唐的波希,贡唐活佛也是说过的,以前宁玛派的话,一些僧人穿衣服不注意,但是自从法王的波希整顿之后呢,反正色达这一带佛学院的这些僧人的着装的确是有特色的,穿得非常整齐,一看就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所以这方面对很多人生起信心、不生起邪见也有很大的帮助。所以像这样的话,着装也必须要非常整齐。

第十一条,学院内不许高声喧哗,不许放鞭炮,在听收音、录音及说话时声音不能太大,声音大小以邻居听不到为限,不得影响他人。在佛学院当中,不允许高声喧哗、大喊大叫,也不许放鞭炮,不许在听收音、听录音和说话的时候声音太大。声音大小是以邻居听不到为限的。比如说你在房子里面听讲课的录音也好,或者说话也好,反正隔壁的邻居听不到,这样就可以;如果听得到的话,就属于声音太大了。平时的时候是不能高声喧哗的,如果有些特殊的情况,发现小偷也好,着火也好,这方面必须要大喊大叫,这是允许的。

除了这些之外,平时是不允许的。不管你是喊人也好,你站在法门去喊摩尼宝的人,像这样声音就太大了,根本是不允许的。东山喊西山,这个声音非常大的。因为在佛学院当中,它是一个学法的很安静的环境,所以像这样,有的时候别人有些在打坐,有些在背诵,有些在看书闻思,还有些地方也是在讲课的。

所以说,如果你的声音太大了,你觉得怎么怎么样没什么,但实际上呢,已经在这个当中无形中影响了很多人了。长此以往的话,护法神也不高兴,也肯定会做一些制裁的,那对自己对他人都没有利益。所以说呢,把这些细节细到说话的方式上面,都不能够高声喧哗。

十二条,所有道友均需爱护公共财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不能将公物私自赠送或借给他人使用。用电需安装电表,并按时交电费。

那么就是说,所有道友对于公共财物都要爱护,如果损坏了公共财物,必须要照价赔偿。而且不能够将公物私自赠送或者借给其他的一些人。如果这个公物的话,就不能够随便借给他人。如果是有些特殊的话……但一般来讲平时都不能够把公物借给他人用的。还有用电呢,必须要装电表,而且要按时交电费。这个事情小管家在负责,对每一个道友都在收电费。所以说如果自己在哪个区当中的话,如果是还没有登记,就必须要在管家那个地方去做登记。因为做了登记之后呢,一方面是手续方面是齐全的,你必须符合这样一种登记的条例。

一方面在班里面要做登记,一方面在这个区里面也要做登记。做登记之后呢,有的时候管家他会安排小管家来收电费、通知一些事情,像这样就会有安排。如果自己没有去登记,别人也不知道的话,也许有的时候就会错过交电费等等的事情。那么如果是常住的财物,你用了电不交电费的话,实际上常住上就把你这份电费交上去了,就相当于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因果是非常严重的,过患非常重。

十三条,为避免对学院形象造成损害,对佛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凡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私自以学院名义邀请他人到任何地方化缘、灌顶传法,或以建立金刚法会的名义等欺骗信众,否则今后不得再入学院。

那么为了避免对学院的形象造成损害,对佛法造成不良影响,如果佛学院没有批准,你自己说某某人是佛学院批准的,以佛学院名义邀请他人到任何地方去化缘,以佛学院名义去灌顶传法,或者以佛学院名义去建立金刚法会欺骗信众,如果被发现之后,今后也不能再入学院了。

十四条,在学院内若与其他活佛、堪布求法受灌顶等,必须先经上师开许。

那么在佛学院之中,如果你想要在其他活佛面前去求法受灌顶,在其他堪布面前去求法受灌顶,首先要给上师请求,上师开许之后你就可以去。这个方面是为了便于管理,从真正来讲,还是为了保护每一个单个修行人的心。另外就是说,因为现在的环境大家也知道,有的是比较复杂的,在这些大德面前呢,有些是真正的大德,有些不一定是真正的大德。所以像这样,自己最初的时候没有观察的能力,通过一个人介绍某某某某的化现,有非常非常大的功德,那么自己不观察就依止了。

依止之后呢,相当于如果你得了灌顶、得了这些密法的话,就有这样一种金刚上师和金刚弟子之间的关系。如果自己后面开始反悔了,对这个人开始诽谤,这方面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在以前也出现过很多很多这样一种先例,所以上师考虑到每个道友,为了保护每个道友,实际上我们也知道,他不可能说是“你在我面前听法,你绝对不允许在其他人面前听法”,从来没有这样一种想法,也从来没有这样做过。所以实际上,你要去哪个上师面前听法,你给上师问一下。

实际上请上师开许的意思就是说,我在龙树后面前听法可不可以?但实际上像龙树后这些都是法王如意宝【存疑:法门拨趣】以前就说是印可的殊胜大德,或者整个佛学院都是公认的大德。所以像这样的话,你去请求的时候,上师绝对会开许的,因为这些都是没有问题的殊胜上师。如果给上师请求的时候,是另外一个已经有不良记录的人,或者说上师他们根本不熟悉的人,他也许就会跟你说暂时不要着急。也许这个人不是公认的,有些是有争议,有些是明显已经知道他破了戒律,或者根本没有资格去授受弟子的人,他就会做阻止。

所以像这样就提前帮助、提前阻止了很多违缘。十四条主要就是这个意思。因为我们在参与制定这个条例,我们就很清楚上师的意思到底是怎样的,所以为什么我们要做比较详细的解释,就是怕有些道友误会这一条。误会这一条不是说我们在团体当中,你只能在这面前,你必须上师开许,如果不开许你就不要去,好像和世间上的这些团体的性质相同,根本不是这个意思。所以像这样的话,我们有必要在这做一个解释,要知道这一条当中的真实含义。

十五条,每位学员必须服从上师、法师、理事人员和大小管家的管理。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任何学员不许以沉默的方式不服从管理,不许顶撞管理人员。若对管理者有意见,在当时服从之后,可依据事理向上级反映,不得以谩骂等恶行威胁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立即驱逐。

那么每位学员都必须服从上师、法师、管理人员和大小管家的管理。因为在这种团体当中,如果不服从管理的话,最后就会欲谈召,没办法把正常的教学等等贯彻下去。所以,上面的人和下面的人互相配合,这个方面是治理一个团体最好的一个窍诀了。如果上面和下面都不配合的话,实际上这个团体就没办法长期地运营下去。

所以说此处也是特意规定了,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的时候,任何学员不能够以沉默等方式不服从,不许顶撞管理人员,不管是对法师也好,对管家也好,不能够顶撞。那么如果对管理者有意见,在当时服从之后,可以依据事理然后再向上司反映,不能够谩骂或者通过进行其他的恶行威胁管理人员。如果是情节非常严重的话,也是立即驱除的。

那么就说是这个方面,从管家等等方面的话,也是必须要非常地恭敬。所以有的时候,我们就说对上师或者对有些讲法者有恭敬,有的时候对这种管理人员不恭敬的情况也有发生。但是实际上,从戒律的角度来讲,像僧团当中的执事——其实现在我们讲的管家嘛,实际上是僧团当中的执事——这些僧团当中的执事呢,他是僧众的口,他不是代表一个人,他是代表整个僧团。僧团当中的很多事情是通过这样一种执事、通过管理人员的嘴说出来,他在执行整个僧团当中的事情。所以实际上你表面上在和一个人在顶撞,在谩骂一个管家、谩骂一个法师,在顶撞一个管理人员,实际上你作对的是整个僧团。

所以像这样的话,从因果的角度来讲,从戒律的角度来讲,如果这样去做了,对自己非常不利,这样过犯是非常严重,因为罪境非常严重的缘故。所以像这样,为什么这个地方讲你当时可以服从,然后当时服从之后,如果有觉得不对的地方,你可以向上司反映,这也是可以开许的。千万不要当场去做这些谩骂、顶撞等等,这方面是不符合道理。

像法王如意宝也是说过,给这些管家讲过,反正他就是说:我是站在所有管家后面的,相当于就是说我是和所有管家站在一起的。不管是怎么样的管家,这些管理人员他跟你说的这个事情,不管是怎么样,对也好,错也好,反正我肯定是站在这个管家后面。以前也是这样一种方式,强调了管家的重要性,也是通过这个方式来树立这些管理者的威信。所以说上师法王如意宝也是用很多很多方便来做这个管理的,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十六条,班内的纠纷等事务由法师负责处理,部门内的纠纷等事务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也就是说,如果说是班内出现了纠纷,那么这个主要是由法师处理的;如果是在部门当中出现了纠纷,是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处理的。

各区内的纠纷等事务先由区管家负责处理,若无法处理,再由大管家处理。因为各区当中,每个班的学员不一定都在,所以这个区当中可能也有修行班的,也有闻思班的人。如果在区当中出现纠纷的话,这个时候就是管家出面进行协调、进行处理。如果无法处理的时候由大管家——也就是总管家进行处理。

若需各方协调则由各方负责人协调处理。如果需要法师出面协调的话,这也是可以的。如果仍无法处理,方可报请上师处理。

十七条,负责人通告制度。法师处理了班内严重纪律问题,必须通告其他法师、纪律大管家和区管家。区管家以上处理的严重纪律问题,必须通告其他区管家、纪律大管家和各班法师。各部门负责人处理的部门内严重纪律问题,必须通告各班法师、各区管家、纪律大管家。最终处理的结果均需呈报上师。

比如说在自己的班里面出现了严重的纪律问题,对这个道友依照这样一种条例已经做了处理,那么这个严重纪律问题处理的结果必须要通告其他的法师,也通告纪律大管家和各区管家,让其他的法师都知道,某某人实际上已经受过处理了。这样就会避免犯了严重的纪律问题,实际上在这个班当中他已经处理过了,但是其他的法师不知道,其他的纪律管家不知道,就仍旧把他收过来去做正常的闻思修行,正常地在佛学院当中安住,实际上他已经没有条件在佛学院安住了。有些时候如果没有通告的话,互相之间没有通告,就会产生这个问题,不方便管理。所以说在班里面的一些严重的纪律问题,必须要通告其他的法师、管家,原因就是这样的。

还有区管家以上处理的严重问题,就是各区的管家处理的严重问题,也必须要告诉其他的区管家、纪律管家和各班法师。各部门负责人处理的部门内严重问题,也必须要通告各班法师和各区管家、纪律大管家。有些时候在各个部门当中有严重的违纪问题,也必须要给其他的法师、大管家等,或者说各个其他的部门也必须要告知。因为在选人的时候,有的时候是各班法师比较熟悉各班的情况,所以以前的话,各个班都在挑人去部门发心。所以像这样,法师不知道的话,也许推荐到其他部门,或者说其他部门不知道这个人已经处理过了,还把他收过来继续发心的话,这个就是不合理了。

然后这个地方有一个:“严重纪律问题是指在四位以上管家现场的事件。”如果有了类似的严重纪律问题,就需要通告其他的部门或者管家等,最终的处理结果需要给上师汇报。

十八条,在学院内在家男女之间,无论什么关系都不得有任何亲密言行,应当服从学院的管理,不服从者管家有权令其离开。

那么在佛学院当中,在家男女之间,不管是什么关系,夫妻也好,还是其他的母子也好,像这样的话,男女之间不管什么关系,不能够有任何亲密的言行。虽然说从法律的层面上看是合法的,但是这个方面毕竟是一个特殊的环境,是一个佛学院,是一个寺院,是一个闻修的道场。

所以说呢,在家的男女之间不管是什么关系,在这个环境当中也应该服从这样一种清净的条例的管理,所以说应该服从学院的管理。如果不服从,管家有权让其离开的。

第十九条,入班道友有责任向与己有关的未入班道友传达学院管理条例并协助管理。那么这十九条呢,比如说我们在座的道友都是属于入班的道友,入班的道友有责任向和自己有关的有些没有入班的道友传达这个信息,传达这样的条例。有些道友他到了佛学院之后没有正式入班,但是他也必须要知道佛学院汉僧这边有这样一种管理的条例,让他们知道,而且必须要协助管理。

第二十条,未入班者一律不得听受两位上师的讲课。这个方面也必须要了知的,一方面自己必须要了解,一方面有些时候也必须要给其他没有入班的人讲这个问题。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入班的话,那么两位上师的课是不允许听的。仁波切的课也好,以及上师的课也好,他们没有开许说你没有入班——没有入这些闻思班,没有入加行班,没有入下面任何一个小班,你就可以听两位上师的课,这个是不开许的。如果说在这种情况下你去听的话,也有盗法的这样一种过失。零八年一月六日制定的,这个是第一个。

第二个管理条例是班级管理条例,这个方面的侧重点是放在各班当中了。

第一,着重闻思班学员必须参加所属班级之正课与辅导课,至少参加背考、讲考、笔考的任意一项。那么这个是以前制定的。着重闻思班必须参加班级的正课,还有下面的辅导课,这个是必须要参加的。还有要参加背考、讲考、笔考,以前是任意一项,现在不是任意一项,现在都是要参加的。现在因为去年重新做了调整了,所以调整不是说你任意参加一个,你如果要参加着重闻思班的话,必须要参加这些统一的背诵,还有讲考、笔考,这方面都是要参加的。

辅导课也是必须要参加,只不过在这个当中呢,有一些非常特殊的、发心很忙的道友,上师那边也是开许同意了,像这样的话,除了辅导课不参加之外,其他的背考、讲考、笔考必须都要参加的。今年在我们闻思班当中,像这样一种情况不多,以前的话多一点,有发心的人员很多很多,几十人陆续没办法参加辅导,那么现在的话只有五个人,上师那边是开许的,像这样四个人的话,可以不参加辅导,其他的必须都要参加辅导。

第二条,所有生活费、法本、福品均在本班领取。那么就是说这个是领取东西,领取生活费、领取法本,还有福品是在本班领取的。凡外出者,除公事外,一律不可代领法本等,回学院后继续闻思修者,可以凭本班法师签字补领。那么就是如果你外出,你是自己看病、出去办事情需要外出,如果是公事是可以代领的,如果你公事出去的话,你可以指定一个道友给你代领法本。如果是自己的事情外出,这个时候就不可以代领法本,你没有资格指定一个道友说“我要出去办私事,让某某道友帮我领法本”,这个是不允许的。那么如果你回学院还要继续闻思的话,以前领的法本可以凭本班法师签字,你到流通处补领法本,这个是可以的。

第三条,若是发心道友,其生活费在本班集中领取,补助费在发心部领取。如果是发心的道友的话,生活费是在本班当中领取,补助是在发心部领取。因为这里面有一个部门的补助费,所以这个补助费是在发心部领取,生活费是在本班领取的。

第四条,各班学员于一学期内若无故旷课累计五次,并已多次警告无效者,除本班开除外,其他班级也不得接纳。那么就是说一学期在半年当中不能够无故旷课五次,如果累计到了五次,而且其中已经多次警告无效的话,就必须要从本班开除了,其他班级也不能接收这个人。

第五条,请病假需持医生证明或请可靠道友作证明;请事假需写假条或请可靠道友作证明。去色达等外出办事必须向本班法师请假。那么就是说如果你生病了不能够上课,你必须要请医生开假条,或者来不及开假条的时候,请一个可靠的道友,或者住你旁边的人、比较熟悉的道友来跟法师说某某人突然生病了没法上课,这个也可以。当然最好有假条是最好的。如果你请事假,必须有很急的事情要请事假的话,也需要写假条,或来不及的时候,必须要请可靠的道友在法师面前给你请假。如果你要去色达等外出办事,你必须要写假条。现在每个道友都清楚通行的请假制度,如果你要去色达,必须要在法师这个地方写假条,这方面我们是印了假条的,凭着这个假条才算是一种合法的请假。下面在领取生活费及标准当中对这个请假问题还有补充说明。

第六大条,部门发心人员遇特殊情况工作紧张时,可持本部门负责人的证明,于本班法师前请假。下面是辅导课,这个前面已经讲了。

第七条,入班道友不得随意换班,若自己退出所属班级,其余任何班级不得接纳。那么就是说如果你入了班之后不能够随意换班的,如果你自己退出——没有什么条件、没有什么理由自己退出所属的班级了,其他的任何班级也不能够接收。那如果不是自己退出,有的时候是法师建议你转班或者建议你退出,像这样的话其他班级还是可以接纳的。但是如果你自己退出的话,其他班级不能接收。中途不得找理由退学,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上师及有关负责人商量后再做决定。那么中途是不能够找理由退学的。这个方面因为是一个团体,如果是在外面的学校或佛学院当中,如果你中途退学,自己退学就相当于没办法再进来了。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上师和有关负责人商量之后再决定。

第八条,上师、法师、辅导员讲课时,任何学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在这个方面就是说我们对于学法,因为它不是说上一个世间的课程,实际上世间的课程它也有规定不能够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的,何况是在学习佛法。学习佛法的时候自己更应该有一种殷重心,更应该有一种恭敬心去学习。所以说呢,就不能够迟到,不能够早退,也不能够无故缺席的。

“听法者不许用披单衣服蒙头,不许打伞、戴帽、穿鞋,不许闭眼坐禅,不许有伸腿等不如法坐势,应盘腿而坐,不许相互说话。”听法的时候呢,不能够戴帽子,不能够用披单衣服把头蒙住,也不能够打伞、戴帽子和穿鞋,也不能够闭眼坐禅。你在听法的时候你好好听法,像这样的话不能够闭眼坐禅,有的时候闭眼坐着会影响其他的人,就会影响这个课堂上的这样一种听法的气氛。

好,“不许有伸腿等不如法坐势”。那伸腿呢,不是说任何时候不能伸腿,实际上有的时候如果是刚来的,这个腿很痛,你不伸腿你根本就听不下去了,你的腿痛得要命了,就听不下去上师讲的东西。那有的时候你如果实在坐的时间长,你把腿伸伸,悄悄地伸一下,缓解一下这个疼痛,然后再收回来。像这样不是说完全不能够伸腿,就是说你不能够长期地这样通过伸腿的方式来坐,因为这个是属于不如法的坐势啊。如法的坐势应该是盘腿坐的。所以说如果是你要通过伸腿来缓解,这个是可以的。“不能够相互说话。”

然后,“不许从僧衣、经书和佛像上跨过。鞋子、坐垫不许拿得太高。不许从僧衣、经书、佛像上越过。”那么就是说自己走路的时候呢,因为有的时候我们在听课的时候是盘腿在听的,盘腿在听课的,尤其像上师下面的这个戒堂当中,也不像我们这个桌子啊,我们有桌子的话实际上好一些,这些书啊这方面放在桌子上面,从上面跨过去意义不高。但是就是我们要知道,不能够在自己走路的时候呢,像僧衣啊、袈裟、经书、佛像不能够跨过,有些道友呢,就是装经书的这样箱包上面也不能跨的。不单单是在戒堂当中,在自己的家里面,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跨僧衣,不能够跨经书,不能够跨佛像。还有呢,就是说自己拿着鞋子啊,坐垫不能够拿得很高,不能够从僧衣、经书等上面迈过去。

“第九条,加行班的道友着重修五十万加行,加行修完后方可进入其他班级。”实修班的学员也必须参加初级卷以上的考试,参加初级卷的考试今年不一定实行了,反正就是说是加行班的道友着重修加行,修完之后可以进入其他班的。然后呢,“实修班道友每天修至少两座法,念诵两万心咒,常须思量静修,杜绝散乱放逸。年长四十五岁以上者方可进入静修班。静修班的道友每天必须念诵三万以上心咒”,就是其他班级的这些规定。

第十条,闭关者管理条例。为对闭关者负责,使其增上修行资粮,以及提供相关善缘,特做如下规定。这个是专门对佛学院当中有些闭关的人做的一些规定,我们念下去就可以。

好,第一条,“闭关者只能在藏历每月十五日及三十日出外购物及办理必需事宜。外出时不得串门,其余一切所需均由自己另寻护关者解决。白天不得超出自己院门,提水去厕所也只能在天黑以后到凌晨之前。”

第二,“每月必须呈交一份修行书面报告,其内容是每天各时间段的具体修行情况以及有关心得体会。此报告需在每月底上交实修班法师。法本、生活费等均在实修班领取。”

第三,“每年闭关时间由上师具体确定。入关前须认真填写誓言书,在闭关期间不得出关参加任何法会。”

第四,“各区大小管家对区内的闭关人员要明确了知,并配合实修班法师监督管理,若发现有违纪行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发生活费,屡教不改者驱逐。”

第五,“若患疾病需暂时出关求医者,须由医师开写证明。若遇生命危险或父母去世需较长时间出关者,必须以上师的亲笔签字为准。”

以上条例,请各班道友认真遵行。这个是各班的条例。

下面还有个生活费的领取标准。生活费的领取标准呢,实际上在佛学院学法的这些道友都知道,实际上钱虽然是不多,但是也是我们在这个佛学院学法的一个生活费,一个生活费的领取标准要知道,因为这个是和汉地不一样,汉地呢,他们这些寺院都是集体吃伙食的,所以这个生活费领取标准呢,倒不是很复杂,但是在这个佛学院当中呢,每个人自己做饭,自己买东西,所以说像这样的话就是要给生活费,这个有它的标准。

第一条,“凡未正式入班者,一律不发放生活费。”

第二条,“常住僧人每月二百三十元。新来僧人从入班之日起前四个月每月二百元,四个月后每月二百三十元。”那么常住僧每人每月是二百三十元。新来的僧人从入班开始算,前面四个月是每月二百,四个月之后呢,就是说发过四次钱之后每月是二百三十元起。“在本院出家经四个月观察合格者,每月二百三十元,上师签字特殊开许的除外。居士生活费每月八十元。”也就是说在外面出家的人,就是属于新来僧人的,已经在外面出家了,一入班之后呢,前四个月每月二百元。那么后面呢,在本院出家,他要观察四个月,一旦四个月观察期满,一出家就直接发二百三,那就已经观察过了,观察完了。那么如果是上师签字特殊开许的,也许没有经过四个月观察期,但是如果上师特殊开许了,一旦出家之后呢,他还是每个月二百三十元,居士生活费每月是八十元。

第三,“每月藏历二十八日发放生活费,一律不许提前发放。”那发放生活费的时候就是二十八号吧,二十八号发生活费,这几天也差不多要到了这个时间了。然后发放生活费的时候要给施主这方面念经,念经的内容有金刚七句、诵莲师心咒,这个其实我们经常朝拜莲师,我们都诵过、观音心咒等。

然后第四条,离开学院的管理规定。如果你要离开学院去内地去办事情呢,办事情也必须要遵守下面几个规定。第一条,“必须当面请假,不允许他人代请或以假条托人请假。”那么就是说你要离开佛学院的时候,在法师面前请假的时候,必须要当面请,不允许他人代请或者以假条托人请假。

请假者由本班法师批准签字,并将假条当中要明确来去时间,交予生活委员备案。

第二,一个月中请假五天以内,照发当月生活费;请假六天至十五天者,发半月生活费;请假超过十五天者,不发当月生活费。就是说如果你请假出去了,五天之内返回的,那么当月生活费还是全额的;然后如果六天到十五天,像这样的话发半个月生活费;如果超过了十五天,就不发生活费了。

第三,隔月请假者,在发放生活费之前离开,不发当月生活费。如果你要是请假了,但是你在发生活费之前离开了,这个时候不发当月,也就是我们不提前给你发当月生活费。返回之后,当月按回院日期去发生活费。那返回之后呢,是看你回来的时间,通过回院日期发生活费的:初五之前返回,发一个月的生活费;十六日之前返回,发半个月生活费;十五日之后返回,不发当月生活费。

第四条,超假返回者,超假一个月以内,按情节轻重处理;超假一个月以上,重新考察。超假有特殊原因者除外,若是病人或者生病的情况特殊处理。这方面就是说你请假一个月,你必须要在一个月之内赶回来,如果超假了,有这些处理的规定。如果你在外面请假,事情办不完你要超假,你必须要通过各种方式来续假,或者从外面打电话回来续假,说还要续十五天或者还要续一个月,像这样的话你必须要续假。如果不续假的话,就按照这种超假的处理,你必须要按照条例来执行。

第五条,凡到色达或色达以外办事者必须请假。一次不请假者扣发四十元,二次不请假者在本班内当众忏悔,三次不请假者扣发十二个月的所有法费。那么如果你要去色达办事情——色达以外,色达以外就是说包括色达附近,如果是走得太远了,到内地去了,就按前面第三条、第四大条“离开学院的管理规定”去观察,这些当面请假的一、二、三,都是属于离开佛学院很远的地方的。第五个就是到色达请假,比如说我今天要去色达、明天去色达,你必须要请假。一次不请假,你擅自去了,这方面是要扣发四十元生活费的;如果两次去了色达不请假,是在本班内当众忏悔;三次没有请假,扣发十二个月的所有法费。

这方面对于学法者来讲,都是有一种因果观念的。我们在这儿制定的条例,实际上是指被发现的情况而讲的。如果你去了没有请假,被发现的话,第一次要扣钱,第二次要忏悔,第三次要扣法本。当然,如果你要钻这个空子:“哎,我不被发现【存疑:我不发现】,我自己去了,别人又没有发现”,这个怎么样呢?这个因果自负了。就是说这个人一次不请假擅自去了色达,按理来讲要扣四十块钱,但是如果你不主动来讲,还照样领那个四十块钱,这个方面的过失非常严重的,就相当于僧众没有答应给你四十块钱,你自己去把这个四十块钱偷了、拿了这个四十块钱来用了。所以像这样的话,实际上因果比扣四十块钱的过犯还要严重得多,所以这方面我们要把情况讲清楚。

所以如果你自己去了色达县没有请假,你自己去了,去了之后按规定来讲,第一次就要扣四十块钱了,第二次必须要忏悔,第三次十二个月法本都要扣。也就是说,如果你三次不请假去了色达,按理来讲你就没有资格再领法本了,但是如果你还继续在这儿不动声色地领法本、领钱,像这样实际上相当于就没有开许你拿的东西,僧团没开许你拿东西你拿了,像这样的话,对你而言【存疑:对你严重的缘故】过失非常严重。就这方面,我们讲的是你必须要请假,如果你请了假,实在是很急很急,你回来之后必须要给法师讲,主动申请要扣钱。这方面对自己的因果方面是有保护的。

若是不领取生活费——有些道友不领生活费,就没办法扣他的钱,那像这样怎么处理呢?一次不请假,在本班内点名批评;两次不请假,在本班内当众忏悔。第一次的话就是法师点名这个人没请假去色达,两次不请假的话在本班内要磕头忏悔了;三次不请假,扣发十二个月的所有法钱。未请假擅自去色达等处,未被发现者需自己主动汇报,否则因果自负。

第五条,因公事外出者回到学院内,自己主动汇报所用于公事以及私事的时间,常住按用于公事的时间计发生活费,若是私事者不发。那么如果你因公事出去了,回来之后,因为在外面有些是办私事、有些办公事,回来之后如果你要领生活费的话,就按照你在外面办公事的时间汇报,汇报之后我们可以计发生活费,如果办私事,这个过程当中就不发生活费了。病人外出期间不发放生活费,回到学院后困难者可申请扶贫。

下面是扶贫财物和药物发放标准。有些条件差一些的道友,有的时候可以领取扶贫的钱、领取扶贫的药品,像这样的话有个标准。凡入班,包括堂天真生活困难的求法者,可以按如下规定申请扶贫。如果你条件很困难,可以申请扶贫。

第一,申请条件:在守持居士以上戒律和法王如意宝所制定的院规之基础上,如理如法精进行持或发心者可申请扶贫。也就是说,你必须要入班,入班之后你的确是生活比较困难,而且有居士戒以上的戒律,也遵守法王如意宝制定的院规,如理如法地修持或者发心的人可以申请扶贫,这个就是申请的条件。不具足上述条件者不发,不符合以上条件【存疑:不申请以上条件】不发。因为我们地方毕竟不是一个专门扶贫会,不是说社会上面所有的乞丐、贫穷的人我们都要发放补助,不是这个意思。反正就是说你要入班,你要如理如法精进修行,像这样我们就可以发,否则的话我们也是没办法。

啊,就说是,虽然说佛法、大乘佛法以慈悲为本呢,但是呢,所有的人尽管我们没有能力,啊,并不是说心里想拒绝,但是没有能力,所以我们只能做我们能力之内的一个这样一种事情呢。所以说,如果你不具足以上条件是不发的。然后呢,不服从法师和管家的管理不发,有经济来源者不予扶贫。

第二条,扶贫钱物的使用范围。第一,僧人持扶贫券可领取价值五十元的大米、面粉、挂面、食用油、食盐、酱油、牛奶等生活用品。那么就是说,如果要扶贫的话,可以开一个证明,开个扶贫券,开个扶贫券可以领取五十元的这些生活用品。

居士除上述物品外,另有三十元扶贫金,仅限于购买蔬菜等日常用品及交电费。然后就说是这个,因为僧人他有这个其他生活费嘛,那么就说是居士啊,他没有其他的很多生活费,所以说他如果要扶贫,除了可以得到五十元的生活用品之外,还可以领取三十元扶贫现金。那么这个三十元的扶贫现金可以买蔬菜,日常用品和交电费等这方面的支出。

第二呢,就是特殊困难者可找本班法师另行解决。那么前面就说是,如果你申请之后呢,可以得到五十元的扶贫券,你可以在商店,在咱们商店去换取一些物品吧,去领取这些物品。那么如果说是还有困难、特殊困难的人呢,本班法师可以签字,有一些其余的现金方面的扶贫,这个也是可以的。

第三呢,特殊物品由本班法师签字后发放。那么就是有特殊物品,要是要扶贫的话,本班法师签字之后呢可以发放下去。

第四条,扶贫款仅限于维持基本生活,不得用于此外的其他消费。那么这个扶贫款它的使用范围呢,是可以维持基本生活。在佛学院当中啊,像这样一种买米买油等等,反正诸如此类的基本生活,用在如此基本生活上面,不能够用于其余的消费。比如说呢,说你上供啊,你要供养,你要给乞丐做布施,每天一块钱的任务标准,那么我必须要领扶贫才做得到,这个不行的。或者是高消费,你要去买什么电脑之类的,这可能是不属于扶贫的范围。

第三大条呢,扶贫者需持本班法师的签字条与账例,每月十四、十五日的一点到四点到扶贫会领取。特殊困难者可申请连续六个月的扶贫,六个月以后由法师观察决定。

第四条是医药扶贫。病人【存疑:依病人】需持本班法师的签字条到扶贫医院接受治疗、领药等。每月医药扶贫费累计不得超过三百元。就是说如果说是你要看病,要看病没有钱,没有钱呢可以申请医药扶贫啊。法师这边呢就是说开一个扶贫券,然后你把这个扶贫券拿到医院去,可以拿药,可以去结算这样一种费用。你拿去了之后呢,你把这个扶贫券交给这个医生,然后你一个月当中可以三百块钱的医药费可以在这个里面出。这个方面如果是看病没有钱的话,就可以申请一个医药扶贫,然后在咱们的这个扶贫医院当中呢,就可以去领药啊等等,反正每个月有三百块钱。

第二呢,特殊疾病、意外受伤、慢性病、危重病人需外出【存疑:外输】医疗,三千元以内,由医院负责人、本班法师、扶贫委负责人协商批准。那么如果是三千块钱之内的话,就可以申请,反正是这个是申报的手续吧,由医院负责人、本班法师、扶贫委负责人签字之后给批准,支出三千元。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由理事、本班法师、医院负责人共同协商批准,五千元以上由上师批准。回到学院后,当凭票据结算,以后有能力时尽量将此款归还常住。也就是说是,如果你以后有能力的话,你这个钱呢尽量归还常住,你拿了五千,就可以尽量归还,如果实在没办法归还,那么这个也没有说一定要归还的意思。

第三呢,医院或法师指派的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每天补助五十元,特殊差旅费回到学院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报销。此款由扶贫会支出。那么就是说医院指派的陪护人员,法师指派的陪护人员,像这样的话,就说是这方面,为什么要做医院指派和法师指派的呢?如果医院指派和法师指派的就是可以领五十元的补助费的。在陪护期间每天可以领取五十元的陪护费。那么就说是这个,如果是你自己指派的,那么我们这一方面就不负责。特殊差旅费回到学院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报销,那么有特殊的差旅费,来来去去的差旅费呢,你坐车的差旅费回到学院之后呢,根据情况可以报销,此款是由扶贫会支出。若有经济能力的患者,此款尽量由自己支付,如果没有能力的话,这个款呢是扶贫会支付的。

第四条,为常住发心因公受伤者,其医药费用由扶贫会支出。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啊,这个你学习完这个手册,这手册呢有四大类的,反正就说是你学完之后,大家要当成这是自己的事情,自己的事情好好去,平时下去之后也多看,如果不理解的地方还是要多看吧。那现在我们还没有正式讲过,反正今天把这个讲完之后,肯定就是以前学习过的道友呢,重新温习一下。我自己也就讲完之后都又忘掉了,很多都有点模糊,但是讲完之后毕竟还是有印象的。有些时候在处理一些事情的时候呢,都能按照这样一种规定去执行。还有其他的道友的话,就说是,你自己在这个当中,在学院当中有怎么样的一种责任,你要担负的责任是什么样,你必须要遵守的纪律是怎么样,你有怎么样的一种权利,这个当中都有。你需要扶贫的,需要领取什么样的一种收入,都是写得清清楚楚的。所以像这样的话,大家就知道在佛学院当中也有这样一种必须要知道的地方。这个就属于讲完了。

然后下面呢,是一个超度的,两个超度的。一个是名字叫做张文山,一个学院【存疑:佛院】的道友的、一个弟子的父亲张文山,亡于公历二月二十八号,正月初四,是六十三岁,是于吉林省长春市勤奋路【存疑:勤奋】,道友【存疑:道元】念经共一百元。

还有呢,玉树【存疑:渝中】那边有一个叫做晋美华智【存疑:晋美花彻】的父亲呢,也是去世了,也是好像来了这个东西了,那我去翻一翻,翻过这个。

那就咱们就念一下那个上次在课堂上超度的这个规矩吧,念七遍阿弥陀佛的心咒,然后念一趟吧,然后就念这个麦彭仁波切的极乐愿文【存疑:摩诃般若器的七个愿文】,来做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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