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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中边论 第十二课 智诚堪布

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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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请教。好,其他的没什么讲的。下面开始辅导《辨中边论》。现在在讲第三品《辨真实品》,《辨真实品》就是说诸法状态如是安立,所以就是辨真实。那么辨别了真实之后,可以首先如实地生起对万法的了解,就是一种殊胜的定解。

生起了殊胜定解之后,心的障碍不会再产生了。因为前面我们讲障碍的生起,主要是通过不知道真实,通过遍计所执产生了很多烦恼障和所知障。所以,现在我们第一部分学完的时候,就不会再通过不了知真实而重新生起心的障碍。那么在了解完之后,要对以前的障碍在真正在趣入修法的时候,通过正行,或者通过了知依他起、圆成实以及二取空,这方面就可以把相续当中这些习气全部寂灭。所以说,学习这样一种真实品,实际上是有很大的必要。

在这个当中,可以说是分了十个方面。十个方面当中,今天我们讲第八个侧面,实际上是指第十个真正的真实。因为前面有一个所表真实就是三自性,第二个是三自性的相,这是第一和第二个科段,所以这个地方第八个科段实际上是指第十个真实——安立善巧真实。

安立善巧真实分二:一、宣说所断十种恶见;二、宣说能断十种善巧。

首先讲第一个,宣说所断的十种恶见。那么这恶见是怎么生起来的呢?这十种恶见都是和我有关的恶见。十种恶见的生起,主要是不知道十种真实性、不知道十种善巧引发的恶见,所以它的因是这样。那么要断除这恶见,很自然,必须要了解真实,了解真实之后就可以断除恶见,这是当下可以生起的定解。然后通过缘这十种善巧修持,相续当中以前熏起的习气逐渐也可以寂灭。所以首先宣讲十种恶见,附带进行破斥,主要是这样的意义。

于蕴等我见,执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者,增上义极常, 杂染清净一,观复结者性。

这里面有十种。“于蕴等我见”是总说。蕴、界、处,然后是缘起、处非处乃至有为无为法,就是“蕴等”字所包含的。于蕴等相状不了知而生起了种种我见,这里有十种。十种就是执一性——最后一个“性”字,即“观复结者性”的“性”字,和十种见全部要对应:执一性我见、执因性我见、执受者性我见等等,这方面都需要了解。

首先,执一性的我见是在蕴上面的。在五蕴上面执着有一个整体的一而产生我。所以,从这方面观察的时候,要破斥这样一种执一性的我见,必须要了解蕴的真实,要善巧五蕴。五蕴善巧之后,就不会生起缘五蕴执一的一性我见。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一般的众生都是把五蕴作为一个整体,然后执着一个我,这个我是一种一体的整体,是常有的等等,有很多特性。如果我们能在蕴上面了解,实际上总的分有五蕴,这方面就打破了一的执着。然后每一蕴再分无数,这个时候彻底观察,根本没有一个在蕴上面能够执着一性的我见。

因为这算是一种根本,执蕴一性的我见算是一个根本。众生之所以会产生我执,我执真正的所缘实际上是我,那么我的所依实际上就是五蕴。众生在粗大的五蕴上面执着是一个整体,然后把这个整体执着为我。所以我们要分析这个不是我,完全是五蕴而已。这样分析好之后,众生无始以来流转的因从这个时候就开始打破了。打破之后,最后再逐渐逐渐串习修持证得人无我,就可以从轮回当中获得解脱。所以,证悟人无我的时候,主要也是从五蕴上面去观察粗大的五蕴根本不存在,或者五蕴上面根本无我。这个时候再再串习,就可以生起无我见,缘无我见修持就可以证入无我,证入无我就可以断掉烦恼障、获得解脱。所以第一个方面,执一我见就从这个侧面破斥。

第二个方面,执因性的我见。主要是讲执着内外诸法生起的因就是我,内外诸法生起的因就是我。观察的时候,器世界和有情世界的因主要是这个我,认为是我产生了这一切有情世界、器世界。所以从这方面生起的执因性我见,要破除主要是通过界善巧观察,观察十八界。观察十八界,以前我们学过《俱舍论》或者再再讲过:十八界当中,六根是六种界,六境是六种界,六识也是六种界,这三类就是十八种界。十八种界实际上都是各自作因果的,要不然是器世界所摄,要不然是有情界所摄。所以,器世界和有情世界的因没有一个我,实际上就是十八界作为因果而产生、作为因而生的。所以这方面就叫做对界善巧而破除因性我见。

然后呢,再讲这个执着受者我见,受者性我见呢,相当的话就是执着我就是这个受用者,我就是受用,能够受用这个外面的六处,能够受用六境,这个方面就叫做受者,此受者就是我,我就是受者。那么从这方面观察而破除呢,主要是观察这个处善巧。这个处就是指十二处。十二处呢,当然就是说是内六处、外六处,可以包含一切法。那么内六处呢,眼、耳、鼻、舌、身、意,从意根以及善法全部是这样的。然后外六处呢,就是色、声、香、味、触、法,法界、意识,法处、意识呢,就是这样包含的。那么真正能够受用外六处的是什么呢?受用外六处的不是我,那就是内六处,内六处能够受用这个外六处。所以说真正的受者呢,单单是内六处而已。通过观察这个处善巧,就可以遣除这个我见。

然后下面讲第四类呢,主要是讲作者性我见。那么作者性我见呢,主要是认为我是作者,我能够产生一切万法,我能够产生一切万法。那么这个我们就通过观察缘起善巧,观察缘起善巧就可以打破这个作者性我见。那么有没有一个实有的我作为作者呢?实际上没有。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内外的一切法都是缘起而有的,有这个因缘,它就会产生和它相似的这样一种果法。所以说除了这样一种缘起之外呢,没有一个单独实有的作者可以安立的。所以说只要能够通达一切都是缘起,外面的法也是缘起的,然后这个相续所摄这一世的法呢,也是缘起的,然后种种人家所摄的法,如果都能够通达是缘起而生的话,那么绝对可以打破一个实有作者我性,这个方面可以完全打破的。

然后呢,下面讲自在转我性,执着这个自在转我的性,这方面主要是说处非处善巧可以打破的。因为他执着有一个自在而转的我,自在而转的我呢,相当的话就是在一切有无是非当中自在而转。通过我呢,生起有的法、无的法,然后是非的法等等,就通过我这方面生起来的。但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呢,有没有一个我作为自在转的这个基呢?根本没有。这个方面必须要通达处非处,处非处就是说是,一切法它都有处和非处之间的差别。比如吃了吃饭能够吃得饱,这个方面就是处的,就是处方面进行安立的;

那么如果你说吃饭吃不饱,这方面就是非处。所以说像这样观察的时候呢,它没有一个什么我在这里面自在而转,它就是各自的一切法都有它处和非处之间的安立。一个法从一个侧面成为处的时候呢,观待另外一个法,它就成了非处了。所以说呢,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是这样的,我们说火它是热性的,这个是处;然后呢,如果观待于水性来讲,水性是热性,这就不对了。所以这方面观察的时候呢,每一个法都有处和非处之间的安立。如果能够对处非处善巧的话,就绝对不会执着有一个我自在而转,我在一切有无是非当中自在而转。所以说呢,如果一对因果当中它是一个处的话,那么它就可以安立“有”啊,安立“是”啊等等。那么在安立“有”和“是”的当下呢,“无”和“非”就绝对不会成立。这全部都是处和非处之间进行安立的。这个就是要破自在转性的这样一种我见。

然后呢,下面再讲增上义的我见。那么破增上义的我见呢,主要是通过根善巧方面进行安立的。这个增上义,也可以说是一种根的意思,一种根本。那么就是说有些人执着我就是一切染净法的根本,一切染净法的根本就是我,能够增上一切染净法就是我,所以说叫做执增上义性我见。那么这方面观察的时候必须要通达根善巧。实际上有没有一个我在一切染净法当中做增上义呢?根本没有。就像《俱舍论》当中所讲的一样,实际上一切染和净呢,全是二十二根所做。或者这二十二根当中,或是作染污法的根本,或是说它是涅槃法的根本,反正真正的一切染净能够增上的话,完全都是二十二根。所以说像这样如果能够通达根善巧,就能够断掉这个我见。

然后呢,下面再讲执常性我见。执常性我见呢,主要是通过通达世善巧,或者时间善巧,就可以完全地遣除。这个“世”呢,我们可以说是世善巧的“世”字,也可以说是时间的意思,三世或者三时,这一方面都是一个意思。因此说呢,众生执着有一个常,从昨天到今天,今天到后天,这方面有一个常的我,如是进行安立的。或者说前世是这样的,今世这样,后世还是这样,所以认为有这样一个常我。但实际上有没有具备这个常性的我呢?我们观察这个世善巧就可以遣除了。

你自己认为有一个我,从前世到今世,从今世到后世,那这个时候就已经安立了三世,三种时间就已经安立了。如果在三个时间当中呢,过去世的我的状态是不是今世的我的状态?这方面如果一安立三世的时候呢,就根本打破了一个常性,因为这个三世它就是一个无常法。三世呢,它是一个有为法的自性,它是在不断迁灭的。而所谓的常呢,它就是不迁灭,二者是相违背的。只要你又执着我从前世到今世,今世到后世,昨天到今天,今天到后天,所以说根本没有一个常性的。通过观察世善巧而打破常性我见。

然后呢,杂染清净依的我见。相当于的话,杂染清净依的这种我见呢,主要是通过谛善巧,这个谛呢,就是指四谛的意思。那么众生执着杂染清净的所依就是个我,我作为杂染的所依,我作为清净的所依,它就是这样建立安立的。但是真的有没有一个杂染性和清净性的所依呢?我们观察这个四谛。杂染就是轮回,清净就是涅槃。所以说呢,在这个四谛当中有两重因果。

第一个呢,杂染呢,它有个因果啊,就是说集作为因,苦谛作为果。所以说从这方面观察的时候呢,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我性作为一个杂染的所依。杂染的真正的这个它的关系就是一个集和一个苦而已,根本没有一个我在里面的。

然后清净的所依呢,也是两重因果,相当于的话主要观待的话,就是道谛作为因,灭谛作为果。所以说呢,这个里面只有道谛和灭谛而已,有没有一个我作为清净的所依呢?没有一个我作为清净的所依。所以说只要能够通达这个四谛善巧,对四谛法能够善巧的话,就绝对会打破有个杂染的所依和清净的所依,绝对有这样的。

所以说我们如果学完了四谛之后呢,还认为我造业,然后我就是在轮回当中,可以说在进行这个流转,然后我开始修道,我就获得涅槃,这完全就没有通达四谛的。实际上我们认为学完了四谛了,但四谛就是为了打破这个杂染清净的所依才这样去宣讲。但是你学完四谛之后,还认为有一个我在集业,我在怎么怎么样,或者现在涅槃,这根本没有通达谛善巧的。所以说通达谛善巧就能够真正地对这个杂染清净的所依根本不存在一个实有的我生起了定解,这方面就非常靠近于这个解脱道,很靠近解脱道。所以说我们说为什么要观察这些呢?实际上真的把杂染依和清净依这方面观察完之后呢,就是这个集和苦,然后道和灭这个方面作为杂染和清净的依,然后除了这个之外,没有一个真实的我作为所依的。

然后,观行者这个我见呢,主要是讲观行性、观行者。观行者的这个我见,那个观行者的意思就是指瑜伽师的意思,就是这个瑜伽行者,就叫做观行者。那么观行者就是一个瑜伽师。有些人认为呢,有一个实有的瑜伽师获得小乘的见道,或者获得小乘的这样一种罗汉果;一个瑜伽师获得了这样一种大乘的见道,或者大乘的十地果。实际上有没有这样一种实有的观行者呢?没有这个观行者。所以说呢,只有一个通达乘善巧就可以了解了。

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这个通达的乘就是三乘。通达了三乘善巧之后呢,相当于你修持这样一种小乘的教法,就可以生起这个小乘的见道。生起小乘的见道的时候呢,假立安立你是个见道行者而已,那么没有一个瑜伽师在里面真正作为他的所依,或者说是一个瑜伽师实有的这样一种修行者,有一个可得的我性,根本没有的。所以说你修持这样小乘的教法,你获得小乘的见道,你不修持不能够获得;或者说是你修持大乘的这样一种修法,就获得大乘的见道。这个方面就是说观待它的乘而获得不同的果位。所以说既然观待乘而获得不同的果位,根本就没有一个实有的瑜伽师去现证的。所以从这个方面呢,必须要了解观行者的这方面的打破,主要是通达乘善巧。

然后呢,有一个可以说缚解者性,缚解者性。那么就是说是众生执着在束缚的时候呢,有一个我;然后解脱的时候呢,有一个我。这个方面作为它的实有的基。那么实际上有没有一个缚解者呢?根本没有一个缚解者。这方面要打破它的我见呢,就要是通达有为无为法善巧。

那么所谓的有为法呢,就是这个束缚的时候。束缚的时候呢,就是一种有漏有为法的体性。所以这个有为呢,它可以和这个束缚方面联系。因为众生在流转、在束缚的时候呢,实际上只是束缚了一个有漏的五蕴而已,只是束缚了个有漏五蕴。这个有漏五蕴就是一个有为法的五蕴。所以这个方面讲的话,缚者呢就是一个有为法;然后解者呢,其实就是一个无为法,那么就是一个择灭。通过择灭呢,把这样一种有漏的五蕴寂灭之后呢,获得涅槃、获得解脱。所以说呢,就是一个通达有为无为法的善巧而已,根本没有一个所谓的束缚和解脱的我,没有一个束缚和解脱的我。因此说这个方面讲的这个有为无为。

当然了,就是说这个无为法也是一个安立而已,在这个经部以上都不承认这个无为法是实有的了。所以这个地方在讲真正的修法的时候呢,在讲解脱的时候,不可能承许一个择灭的无为法这个实有的法,不会这样承许的。所以说呢,从这方面必须要了解。

那么这个以上讲到了十种我见,十种我见和大概的断除的方式。下面讲第二个,宣说能断十处善巧分二:一、所善巧十处摄于三自性中;二、广说十处善巧。

第一,所善巧十处摄于三自性中。论典当中讲的:“此所执分别,法性义在彼。”那就是说是法性在彼的“彼”字就是指这样一种十种善巧,或者这种十种事情吧,相当于十种境。十种境当中,所以说十种境呢包含了三自性,或者三自性可以摄尽这样一种十种所境。

那么就是说三自性:所执——就是遍计所执性。遍计所执性的话,就是在这个十种事当中呢都具备的,十种事当中都具备。比如说呢,通过第六意识执着,这十种事呢是在心外存在的法,或者它是实有的法,这个方面就是这个十种事的所执性——遍计所执性。然后这个分别,就是依他起的意思。那么就是说在十种法呢,通过心识而生起来,或者通过心识了解的话,安住在唯识性的时候呢,就是通达了分别或者依他起性。然后法性义呢,就是说一切这个十种事自性本空,本来就是二取空的,这个方面叫做法性义。所以说呢,十种事呢都有这个三自性。

第二个呢是广说十处善巧分十:一、蕴善巧;二、界善巧;三、处善巧;四、缘起善巧;五、处非处善巧;六、根善巧;七、世善巧;八、谛善巧;九、乘善巧;十、有为无为法善巧。

首先讲第一个呢,就是讲这个蕴善巧。蕴善巧当中讲到:“非一及总略,分段义名蕴。”那么什么叫蕴呢?就通过三个方面进行观察:非一,然后总略、分段,三种意义呢安立成这个蕴的意思。

所以说能够把这样一种三种义通达之后呢,就可以说已经通达了蕴善巧了,就可以说把蕴善巧已经通达了。当我们真正把蕴善巧通达的时候呢,执这个五蕴是一性的这个我见当下就断掉,肯定要断掉了。所以说因为我们不善巧这三种义的缘故呢,所以说缘五蕴生起一个一性。什么时候通达三种义的时候呢?通达的当下就不可能再认为这个是一性的,绝对不可能再认为是一性的。所以这方面就讲到了观察它本体,突出它所破的。

首先第一个非一呢,就是说是这个蕴的意思就是非一的。这个蕴本身的意思就是集聚的意思,集聚法、集聚的意思就是叫蕴。所以说呢,我们说什么叫蕴呢?就是集聚法的意思。那么就是说是这个所谓的比如说色蕴为一呢,色蕴为一在佛经当中也讲过了,像这样的话,过去的色法、现在的色法、未来的色法,然后还有就说是这个远处的色法、近处的色法,或者粗的、细的,胜的、劣的,远的、近的等等,这方面所有的这个色法都叫这个色,都叫色。所以说从这方面观察呢叫非一,叫非一。或者就这个色分类的时候呢,它可以分成五根五境,像这样的话,五根五境就可以分别。所以说呢,也完全不是一个法的自性。好,这个是非一性。

然后呢是总略,总呢就说是这个总括的意思,略的话就摄在一起。所以说把这些很多法总的摄在一起,把很多法总的摄在一起,这个叫做蕴,单独的不叫蕴的。单独一个一个的法呢,我们能叫蕴吗?这个根本不叫蕴。所以说呢,只有把很多法摄在一起的时候,总摄在一起,这个才叫蕴,聚集在一起这才叫蕴。所以说把很多色法聚在一起的时候,这叫做色蕴。五个法聚在一起叫五蕴。所以说呢,有这样一种总摄的意思,我们就知道呢根本不是一个实有一的自性,有一个总略的意思。

第二个有个分段的意思。分段的话就说是分成五段,从五蕴的侧面来讲就分成五段。但这个蕴呢,有有漏的蕴,有漏的五蕴,还有无漏的蕴。还有呢,就说是比如戒蕴,或者说如来的戒蕴等等等等。实际上像这样讲的时候呢,就是有这个分段的意思在这里边,这个方面称之为蕴。

在这样观察完之后呢,我们就知道五蕴当中每一个法都具备这样的。色蕴呢,也有非一、总略和分段,这方面都有的。然后呢至于这个受蕴呢,也是一样的。我们说一个受蕴,受蕴总的分就有三种,就是苦受、乐受和舍受,就有这样三种受。然后呢再细分的时候呢,缘某个法生起了……缘有情生起了乐受,缘无情法生起了乐受,缘这些名声生起了乐受;苦受呢也是缘有情生起来的、失去名声生起来的苦受。反正这样分呢也是无量无边的,无量无边怎么可能是一个实有一呢?不可能有。

那么想蕴呢也是这样,想是取相,所以要把所有的取相方面安立成这个想。那么就说取相,我可以取这个瓶子的相,取这个黄色的相,取这个蓝色的相。所以说呢,外境有多少,像这样的想蕴就有这么多,这个心所就这么多。所以说像这样观察的时候,它也不可能是唯一的、一的。

然后行蕴呢,行蕴的范围就很广。所以说呢,除了可以说是色、受、想还有识蕴之外的所有有为法,全部是包含在行蕴当中。所以有的时候我们在正式讲这个行蕴的时候呢,很多师父在讲行心所,主要是讲行心所方面安立相应法,然后很多不相应行,它也叫行。不相应行实际上在大乘当中根本不承许的,这是一个假名。在观察这个色法和观察心法过程当中安立了这些,安立了很多法就叫不相应行,时间,或者像很多这样一种四方啊,这方面都是不相应行,实际上是假立而已,根本没有一个实质、实在的本体。所以说呢,这些所有的行蕴分的时候呢,就说是这些心所法,很多很多这些心所法,所以说这方面就根本没有一个实有一。

然后识蕴呢,六识或者八识,这方面本身就很多。然后每一识当中呢,眼识当中也可以分很多类别,还有耳识都可以分很多类别。所以说呢,这个识蕴当中根本没有一个一的自性。

因此这样一分完之后呢,我们就对这个蕴就可以善巧了,对蕴可以善巧。所以说对这个蕴一善巧之后呢,我们就知道在这个五蕴当中你执着这个一性的我,就是一种妄计,就是一种妄执。所以说这个都是一般众生没有做稍微观察,如果稍微做观察都不会这样执着的。所以说佛法当中呢,当然是做了最彻底究竟的观察,把这个法一个一个分开,一个分开之后呢,我们就知道完全不是一类的。所以佛经当中讲,把很多东西堆在一起的时候,善巧者他就知道,他就会说这个是黄豆啊,这是大米啊,这是青稞啊,所以说在一堆当中他就可以分别这个是什么、这个是什么。

分完之后他就不会执着这个是一,他就不会执着这是一类的,完全是大米或者完全是什么,他不会执着。所以说当我们把五蕴分开之后呢,我们就不会执着像这样的话是一个自性,而缘这个一个自性生起一个我见,这个是永远不会有的。所以说对我们修行来讲的话,也是非常关键性的这个问题,必须要这样一种对这个五蕴方面善巧。今天讲到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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