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去来中已答。
——龙树菩萨《中观根本慧论·观三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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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去来中已答。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所谓的生法,不能产生已生之法,也不能产生未生之法,亦不能产生正生之法(生时)。关于这个道理,在第二品《观去来品》中已经做了回答。
已生者生完了,就没有必要再生;未生者还没产生,犹如石女的儿子,不存在的法也不能生;正在生的法,只不过是一个刹那,没有能生所生的关系,仍不可能生。
有人认为:诸法除有时无时二种状态外,还有一种中间状态,这种状态叫生时,所以诸法“有”时不生,“无”时也不生,但在生时应承认生。然而这种观点,也不可能成立。在“有”未生起之前,即应承认该法未脱离“无”的状态,在这个过程中,分析至刹那,除有、无二种时间外,绝不存在一个所谓的中间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