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
离法何有人?离人何有法?
——龙树菩萨《中观根本慧论·观本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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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
离法何有人?离人何有法?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依靠所受法才能了知人我存在,依靠人我才能了知所受法存在。离开所受法哪里会有人我?离开人我哪里又会有所受法?
意思是,依靠法而了知人我存在,依靠人我而了知法存在,离开了法不能安立人我,离开了人我不能安立法。
没有法怎会有人,没有人怎会有法?这二者是相互观待的,菩萨完全明白这个道理。
大家都知道,感受痛苦的“我”与所受的痛苦之间,是一种互相观待的关系,离开了一者,另一者必然不存在。